


6月29日,扬州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玉明《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任免汤咏梅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孔令俊为汤咏梅等7名同志颁发任命书。

新任职人员还进行了宪法宣誓。
任命:
汤咏梅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苏岐华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免去其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黄祥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职务;
戴涛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
莫俊秀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成军、陈列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来源:扬州中院
原标题:扬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一批法院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