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0日下午,葫芦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空气异味问题整治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通报有关情况并与罗克佳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大气专家、葫芦岛市公安局网络与信息安全支队有关负责同志就媒体和网民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通报介绍,在大气质量方面,2016年以来,葫芦岛市优良天数由264天逐年增加到313天;PM2.5浓度由46微克/立方米减少到38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由82微克/立方米减少到66微克/立方米,SO2浓度由43微克/立方米减少到21微克/立方米。域内重点河流连山河、女儿河、大凌河水质均由Ⅲ类提高到Ⅱ类,兴城河水质由Ⅳ类提高到Ⅲ类。
2021年,葫芦岛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优良天数313天,占85.8%;PM2.5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9.52%;PM10浓度为66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49%;SO2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8.70%;NO2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33%;CO浓度为1.6毫克/立方米,同比改善5.88%;O3浓度为13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3.33%。11个河流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90.91%,无劣V类断面;全面消除了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县级以上水源全部达标;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为96.9%。
2022年,葫芦岛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截至7月18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71天,同比改善7%;PM2.5浓度为34.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0.8%;PM10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8.21%;SO2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1.74%;NO2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7.14%;CO浓度为1.4毫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6.32%;O3浓度为1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8.18%。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11个地表水监测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占比90.91%,无劣V类断面;县级以上水源全部达标;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98.3%。
葫芦岛市委、市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空气异味及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投资1300万元建设了葫芦岛市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指挥平台,对128家企业209个点位安装647台(套)在线监控设备,监控有组织排放行为;安装自动监测微型站84个、配备移动车载监测仪和AI记录仪2套、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6个、自动监测微观站36个、视频监控设施8套、颗粒物组分站1套,对无组织排放行为进行监控。全年累计发现问题49个,其中有组织排放行为19个,无组织排放行为30个。对上述问题,全部开展监督性监测累计84家次,落实驻厂监督员73人,完成了43家工业企业低效治污设施升级改造,治理9家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查处涉气环境违法案件21个。
从今年5月中旬开始,葫芦岛市启动了一轮专项执法,采取“执法+监测+专家”的模式,充分利用无人机、走航车、便携式VOC分析仪、红外摄像仪等手段,对全市存在异味或者异味隐患的企业进行地毯式全覆盖再排查,存在问题的坚决先停再改。北港工业园区及周边除兴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外,又先后有辽宁东野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辽宁英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载大瀛嘉化工有限公司3家企业全面停业整改,辽宁英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尚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辽宁东野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葫芦岛渤船工贸通和防腐有限公司4家企业被依法立案查处。7月8日--10日,组织专业力量对北港工业园区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开展监督监测,共计6个点位,分别为园区4个边界和2个敏感点,监测结果显示各点位非甲烷总烃均不超标。从7月14日开始,又邀请全国和省内专家以及异地执法、监测力量共计90余人,联合开展新一轮专项执法,目前执法工作仍在深入进行。针对发现的问题,已督促企业整改,能立行立改的坚决立行立改,需要时间采购设备、增加设施才能解决问题的,先停业或局部停产,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定整治方案,明确目标和时限,销号式整改。并承诺: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坚决做到先停再改,直到消除隐患后方可复产。
下一步,葫芦岛市将继续深入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即:紧盯企业整改,对照问题清单督促企业整改,整改验收合格才能复产,复产后跟踪检查,确保问题不反复。积极开展监督互动,利用12345热线、信访窗口等投诉渠道,倾听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环境问题,同时聘请17名正常反映问题的网民担任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监督员到企业视察,共同监督企业整改。实施“一厂一策”综合治理,举一反三,依据《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一厂一策”编制技术指南》和本次督察成果,制定“一厂一策”综合治理方案,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管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等规定,坚决杜绝“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环保措施不落实、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同时,强化环评文件质量监督,涉及环评文件弄虚作假的,依法处罚并向社会曝光。
新华网、人民网、央广国际在线、中国环境报、凤凰网等11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并现场提问。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葫芦岛市大气环境质量总体评价”“网上近期有一些关于葫芦岛市环境污染较重的信息是否属实”“网络上出现了一些涉环境污染的不实信息,广大群众应该怎么看待”等问题,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与罗克佳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大气专家、葫芦岛市公安局网络与信息安全支队有关负责同志一一做出了回应。
从答记者问环节了解到,近些年来葫芦岛市空气质量是逐年改善的。2021年,辽宁省考核葫芦岛市PM2.5浓度指标是不高于40.5微克/立方米,实际为3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82%,实际为85.8%,两项指标均超过考核要求,也创历史最好水平。2022年,辽宁省考核指标为三项,优良天数不低于84.3%,PM2.5浓度不高于38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占比不高于1.03%。截至7月19日,3项指标均达到了辽宁省考核要求,特别是PM2.5浓度,改善幅度位列全省第1位,优良天数比例改善幅度位列全省第5位。从数据看,今年葫芦岛市空气质量有望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据介绍,城市空气质量等级分为五个,一级标准为优,符合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地的空气质量要求;二级标准为良好,符合居住区、商业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空气质量要求;三级标准为轻度污染,四级为中度污染,五级为重度污染。这个五级标准也是目前进行城市环境功能分区和空气质量评价的主要依据。公众可以通过生态环境部、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查询环境空气质量实时数据,也可以通过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APP,用手机实时查询。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表示,针对“网上近期有一些关于葫芦岛市环境污染较重的信息是否属实”等问题,生态环境局密切关注并及时梳理群众关切的信息,对涉及具体问题的均第一时间组织现场核实和资料比对。在这个过程中,也发现一些消息并不属实。比如:网传7月6日和7日葫芦岛市空气质量中度污染,实际情况是,7月6日空气质量AQI指数29,达到优级,7月7日AQI指数为71,达到良好级。热电厂排污口污水横流等视频也不属实,执法人员已经做了现场核实。特别是网上热传的市民带防毒面罩出行,其本人已通过抖音发布了澄清视频,承认是为了炒作话题才拍摄的视频,也承认将视频提供给了相关媒体。另外,在网上传播的一些视频、图片,经核实,有些是不实的,有些是夸大的,有些是P图的,有些图片取自首发于2018年的微博,有些不是葫芦岛市的。希望社会各界朋友在关注具体生态问题时,不传播虚假信息,发现问题可以直接拨打投诉热线,生态环境部门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置并反馈。
葫芦岛市公安局网络与信息安全支队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近年来,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1年以来,葫芦岛市共立案查处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8起。日前,公安部召开了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百日行动”推进会,公安部门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治理网络乱象,不断净化网络生态,全力维护网络空间安全。严打“网络水军”造谣引流、舆情敲诈、刷量控评和有偿删帖。进一步加大互联网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力度,督促指导互联网平台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责任,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公安机关提示广大网民朋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树立文明守法上网意识,遇到未经核实、不知真假的信息,不能随意发布,请广大网友做文明守法的好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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