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鸣珂,茅台酒(茅酒)创始人之一,世居仁怀县茅台村(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王茅创始人石荣宵(原名王映奎)先生的第二代继承人,继承经营“荣太和”烧坊,在茅台镇享有名气。茅台至古出好酒,其父石荣宵所酿造的“王茅”酒曾获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王鸣珂,民国时期贵州省茅台镇“荣太和烧坊”“荣和烧坊”经营者继承人。
人物生平:
在贵州省仁怀市国酒中路东风街中段,有一栋四合院,当地人称“三官楼”。三官楼占地近千平方米,分上、下两厅:上厅正房坐北朝南,两边与东西厢房连接;下厅是一排坐南朝北的房屋,与西厢房和朝门相接。外有围墙,西北角有猪圈、马厩一排,靠南有一片菜地。三官楼的堂屋,至今尚存。
清道光年间,一户石姓人家居住在三官楼内。石家富户膝下无子。这时,仁怀县吴马口的王子荣迁到鲁班场居住,其孙王映奎出生后,便过继给了县城三官楼石家,并改名石荣霄。
石荣霄入主三官楼继承了石家的产业后,家业兴旺,富甲一方。这为他后来创办荣太和烧房,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根据茅台酒厂编著的《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志》记载:
“王茅烧坊”又名“荣太和烧坊”,清朝光绪五年(1879年)由仁怀县大地主王荣霄(原名王映奎,也名石荣霄)、茅台天和号老板王立夫、今赤水长沙场(时属今习水管辖)商人孙全太合伙,在茅台镇杨柳湾开设烧房。王立夫以自己的烧房作价入股,石荣霄、孙全太两家则各出200两银子,每家取一个字,王立夫以“天和号”占一个“和”字,成立了“荣太和烧房”,俗称“王茅”。
与王立夫合伙仅3年后,石荣霄逝世,其次子王鸣珂参与了荣太和的经营管理。但没过多久,王鸣珂也去世了,遂由其子王少章(又名王德芳)继续参与烧房的经营管理。
三、1915巴拿马荣誉
民国4年(1915年),美国为了庆祝巴拿马运河通航,在旧金山举办“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通知世界各国送展品。当时农商部在天津成立商品陈列所,贵州人乐嘉澡任所长,负责征集全国的名优特产送往旧金山。在征集产品时,“成义”、“荣和”两家烧房都将产品送展,“荣和烧房”生产的“回沙茅酒”酒在社会上已有很大的影响和很好的口碑而被选中(见知识产权报2005年1月21日07版面,商标收藏家左旭初著:“茅台商标史话”一文),农商部都不加区别,一概以“茅台造酒公司”的名义送出,统称“茅台酒”、装酒的瓶子是圆形小口黄色陶质釉器,并不引人注目。经过博览会评委的严格评比,一举夺得金奖,与苏格兰威士忌、法国科涅克白兰地并称世界三大蒸馏名酒,为中国悠久的酿酒业赢得巨大声誉。“茅台酒”的酒名也始于此(见仁怀县县志384页)。
同年,正值荣太和烧房送酒参加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之际,仁怀县分为习水、仁怀两县,孙全太家距茅台较远,又忙于在家乡习水长沙扩充势力,辞去掌柜职务,烧坊由石荣霄负责经营。后以石荣霄帐目不清为由,提出诉讼,经仁怀县裁决,由王鸣珂之子王泽生以二百两银子作股金和股息退给孙全太,于是,“荣太和烧坊”也就更名为“荣和烧坊”。
在当时的茅台村(解放初才叫茅台镇)人们为了区别于各家烧房出产的酒,故习惯称“荣和”烧房产的酒叫“王茅”酒,因老板姓王;“成义”(当地也有人称“成裕”)烧房酿酒为“华茅”,因老板姓华;“恒兴”烧房酿酒为“赖茅”,因老板姓赖。(2008年“遵义政协”第二期文史长廊)
获奖后,“成义”和“荣和”两家对于国际金奖的所属争执不下,县商会难于裁决,呈文到省,乃于民国七年(1918年),由贵州省公署下文调处,奖状、奖牌由仁怀县商会保存,两家烧房所产的茅台酒均可在商标上标明“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获奖”字样,这才结束了这场获奖争执。
1918年6月14日,贵州省省长刘显世对这桩迁延三年的官司做出裁决并签发省长公署令如下:
令仁怀县知事覃光銮:
呈一件。呈巴拿马赛会茅酒系荣和、成裕两户选呈获奖一份,难以分给,请核示由。呈悉。
查此案出品该县当日征集呈署时原系一造酒公司名义,故奖凭、奖牌谨有一份。据呈各节,虽属实情,但当日既未分别两户,且此项奖品亦无从再领,应由该知事发交县商会事务所领收陈列,勿庸发给造酒之户,以免争执而留纪念。至荣和、成裕两户均系曾经得奖之人,嗣后该两户售货仿单商标均可模印奖品,以增荣誉,不必专以收执为贵也,仰即转饬遵照,此令。
省长刘显世
中华民国七年六月十四日
至此,这场打了3年的被称为中国酒业发展史上第一桩“知识产权官司才算得以了结。(袁仁国著,《醉美茅台》,贵州人民出版社,2010年,37页)
1936年,王鸣珂孙子王秉(丙)乾拥有了荣太和的全部股份,更名为王茅烧坊,正式出品王茅产品。
1951年,政府公私合营,王姓、华姓、赖姓三个家族的烧房合并而成茅台酒厂,人们习惯称这三家烧房为王茅、华茅、赖茅。
1997年,茅台酒文化城为“王茅”第二代继承人王鸣珂之孙王秉(丙)乾塑像。
三、王氏家族传承
石荣宵创办荣太和烧房后,亲自经营到1890年,才交给次子王鸣珂负责烧房事务。王鸣珂兄弟二人,长兄王连城,未参与烧房经营。
王鸣珂之后,1910-1930年间,烧房由长子王少章(又名王德芳)负责经营;1930-1944年间,烧房由次子王泽生负责经营。
王丙乾则是王泽生的长子。王丙乾兄弟四人,王丙乾、丙怀、丙权、丙龙。王丙乾1944-1950年间经营烧房。
王鸣珂后人仍在继续传承和发扬茅酒的酿造技术,于是在“荣太和烧坊”“荣和烧坊”原址建了206口窖池的酒厂,其中还包括清代遗留下来的12口窖池。作为当时酒质第一的“荣和烧坊”,除了惯有的古法技艺外,第二代传承继承人烧坊老板“王鸣珂”的不断改进和诚信经营,传承工匠精神,让“茅酒”发扬光大。
王鸣珂后人珍惜荣誉,尊重历史,传承工匠精神,特成立贵州王鸣珂酒业有限公司出品生产王鸣珂酒,还原“王茅”历史,再续辉煌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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