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义马市人民检察院里,有这样一个人,17年人民教师,17年人民检察官,从“传道授业解惑”到“守护公平正义”,改变的是职业,不变的是情怀 。

李国强1988年加入教师队伍,2005年进入义马检察院工作。先后在宣教科、民行科、案管办、第二检察部工作。在检察院工作期间,他善于思考,工作勤奋而努力。他说,从人民教师到人民检察官,从“学科带头人”到“检察业务专家”的光荣称号均来源于人民,始终不能忘记“人民”二字,不同的岗位一样的奉献,始终记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查微析疑、精准监督,为当事人免除巨额债务
2019年10月,王某到检察院申诉,见到李国强就开始倾诉:“我从来没有给人做过担保,也没有打过官司,儿子马上要结婚,前一阵子去银行取款,发现帐号被冻结了,还有很多家具没有买……”说到动情处,这个身高1米8的汉子伤心落泪,显得那么无助。

“不要着急,先喝口水,慢慢说”,李国强递过一杯开水,让他坐下。待王某情绪平复下来后,仔细询问,并查看他递交的判决书。判决书中显示借款人是方某夫妇,担保人是某担保公司,王某是反担保人。“你认识借款人吗?”“不认识。这几天我想办法联系过他,他也在找法院”“你为别人担保签过字吗?”“没有”……“你放心,如果你没有为别人签字担保,我们一定为你主持公道。”
过了几天,方某夫妻和平某夫妻先后到义马市检察院申诉称其并非贷款实际使用人,且对法院判决不知情,申请检察机关启动再审监督。义马市检察院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审查后将王某反担保一案和方某借款一案合并予以受理,并围绕“贷款为谁所用”的问题关键,制定周密工作方案,迅速展开调查核实工作。
2019年12月,义马市检察院依法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为由,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主管副检察长赵海松、第二检察部主任李国强先后两次到法院进行联席会商,了解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督促尽快启动再审程序。2020年3月27日,义马市法院作出再审裁定,启动再审程序,2021年初,两起案件被法院改判,申诉人背负的巨额债务168万元被免除,三位申诉人到检察院为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
维护公正,解决难题,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李国强将行政争议化解作为生效行政裁判监督的工作重点,以办案为抓手,努力解决行政争议,化解当事人积怨,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办理市院交办的贾某诉一案。

悉心审查,明确思路。贾某作为某公司原职工,在2009年至2017年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因公司为其设立社保账户较晚,且存在欠缴情况。贾某后诉至法院,但两审法院均以社保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缴为由裁定驳回起诉。后贾某申请检察机关监督,李国强审查后认为,贾某诉求是补缴社保费,而法院仅从程序上驳回,实际问题并未解决,属于典型的程序空转,于是确立了通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解决当事人实际问题的办案思路。
深入调查,破解难题。由于此案涉及行政管辖、企业改制、征缴方式变更等多种情况,法律政策交错繁杂,仅靠“坐堂办案”查看案卷,很难全面掌握事实。对此,李国强先后到10余家单位进行走访询问,调取证据材料,依法查清了行政管辖权属、征缴主体及职责等问题。先后5次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召开联席会,最终在社保金核算、交费主体等问题上促成共识,为贾某补缴社保费4.56万元。
上下联动,依法抗诉。充分运用检察一体化机制,及时向上级院请示汇报,省市院相关领导也多次组织案件会商,对具体办案进行指导。当事人的问题解决后,李国强遂上报市院对该案提请省院抗诉。此案也是三门峡市首起提请省院抗诉的行政诉讼案件。2021年3月26日,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李国强也被评为全省行政检察实质性化解工作先进个人。
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惟其磨砺,始得玉成。李国强以新时代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历史性节点为契机,紧紧把握行政检察工作相对独立、专门、专业化发展新局面,将继续攻坚克难,为加快义马高质量发展展现行政检察新作为。
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督促环境整治破解老大难
“凡是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也是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事,这项工作我们一定要做好。”他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 熟悉李国强的人都知道他爱好太极拳,在圈内小有名气。很少有人知道,最近几年他又爱上了跑步,近年来他一共徒步跑了5000多公里,每逢周末他都会安排10公里以上的长跑,即使是春节也不例外,义马的大街小巷,乡村小路,他几乎都跑了个遍。不少线索就是在跑步中发现的,拿他的话说就是“跑步工作两不误”。

李国强和院里的干警在摸排公益诉讼线索时,发现义马市千秋矿区千叶小区东侧河沟边有一生活垃圾堆,方圆几百米,上面还有两排平房,居住有几户人家。蚊蝇乱飞,臭气扑鼻。一遇到刮风下雨,塑料袋就漫天乱飞,雨水冲刷垃圾后的污水也顺河沟流入涧河,严重破坏周边生态环境,附近的居民也是怨声载道。李国强向该院党组汇报以后,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尽快予以整改。
整治工作首先需要动员在该处垃圾山上的住户搬迁。李国强针对两户拒不搬迁的住户作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推动了垃圾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有关部门一共筹资80余万元,拆除临时住房15间,清理垃圾12000立方米,覆土3500立方米,种植草皮3200平方米,铺砖1000余平方米。并且安装了健身器材、休息座椅、照明灯具等便民设施,经过对该处的彻底治理,恢复了周围环境的原貌,使其成为了周边群众休闲娱乐的活动广场,并在原垃圾场入口处竖起“幸福里”巨石作为地标性建筑纪念。
“大家好,对这里的改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 李国强热情地问健身的老人们。“好得很,好到天上了……”老人们七嘴八舌地说,“不过,要是在周围多种点树就锦上添花了,夏天凉快,冬天挡风,还能净化空气。”
“好,我们马上向有关部门建议!”拿起笔记本,李国强把群众的想法记了上去。
“检察建议不能一发了之,持续监督落实才是关键。”李国强感慨地说,接下来他将与相关部门密切联系、加强协作,共同维护义马市良好的生态环境,不断凸显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王晓亮 杜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