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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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西安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任免职人员名单。

一、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

任命:

张仲茜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智提请

任命:

姜敏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孙渝安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阎晓秦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衡飞玲的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乔冬青、李志健的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提请

任命:

惠琳琳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黄志平为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彭鸣可、徐萍、王斌为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董小川、付金兰、段兵、雷光霁、段亚婷为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贾亚莉、刘军、刘琪、王昭、李海燕、张卫新、刘锐、强海涛、赵静、周颖娜、王颖为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周兴安为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一平、管卫民、张幼波为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宋利军、程鹏、李晖、刘涛为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颖、王宝珍、罗菁、全波为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朱卫兵为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西安市沙坡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章勇为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西安市沙坡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董同海、晋妍娇、原晓鸣、陈小平为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西安市沙坡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张乃毅为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西安市沙坡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高艳华为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陕西省铜川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少利、王晓林为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陕西省铜川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张军、杨彤、崔福中为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陕西省铜川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卢建成、钱真为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陕西省铜川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李志虎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陈焕祥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惠琳琳的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陕西人大网

责编/满政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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