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1日,南昌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印发《南昌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南昌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配送餐管理办法》的通知。


办法要求,南昌市将实行校长(校领导)陪餐制度及家长陪餐制度,做到“三同”,即与学生同样缴费、同时就餐、同标准就餐。实行配送餐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要建立配送餐满意度测评制度,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每周对配送餐饭菜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进行公开。
学校每学期应至少开展2次配送餐满意度调查,组织师生对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卫生和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并及时与配送餐单位进行沟通,提高餐饮质量和服务管理水平。
中标托管企业落实“零租赁”管理要求,通过一元菜、限价菜、免费米饭、免费汤、节假日免费供餐等手段将免收食堂租金节省费用惠及学生。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南昌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办法

南昌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配送餐管理办法

来源: 南昌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