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0日,郴州桂阳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跨境突出犯罪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对第九批桂阳籍涉电诈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惩戒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全县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法对涉电诈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开展全方位惩戒。经县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即日起对第九批桂阳籍涉电诈违法犯罪嫌疑人钟林勇等10人(名单附后)实施惩戒,暂停其名下所有银行卡、电话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电话卡,并对其银行卡、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一律冻结(注: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非银行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电话卡包括电信、移动、联通、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
如有问题,请告知当事人向桂阳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跨境突出犯罪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申诉。
桂阳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
跨境突出犯罪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第九批桂阳籍涉电诈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惩戒名单

1. 钟林勇,湖南省桂阳县浩塘镇扫村村1组

2. 何英杰,湖南省桂阳县浩塘镇幕庭村3组

3. 欧阳荣华,湖南省桂阳县浩塘镇扫村村7组

4. 欧阳帆,湖南省桂阳县浩塘镇扫村村5组

5. 谢佳荧,湖南省桂阳县浩塘镇三合村2组

6. 龚二均,湖南省桂阳县莲塘镇青松村1组

7. 欧阳起胜,湖南省桂阳县莲塘镇莲塘村19组

8. 欧阳锋,湖南省桂阳县荷叶镇新塘村11组

9. 欧阳石磊,湖南省桂阳县荷叶镇新塘村7组

10. 李董武,湖南省桂阳县荷叶镇水边村3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