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十年来,先后开展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等七个国家级改革试点,中央和省安排赣州市民政事业经费累计约248.08亿元。”“南康撤市设区、赣县撤县设区、龙南撤县设市,南康区龙华乡等10处乡级行政区划撤乡设镇,有力地推进了赣州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近日,“赣州这十年”民政事业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举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民政系统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谱写了我市民政事业的新篇章。
十年来,我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稳步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覆盖面,织密织牢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安全网,基本民生保障实现新跨越。先后投入救助补助资金138.7亿元,助力114.2万名建档立卡对象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同步实现4.5万余名城镇困难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并在全省率先运用“防贫保险”机制稳定解困脱困成效。城乡低保标准较2012年分别增长135.7%、252.9%,城乡特困供养标准较2012年分别增长170%、254.5%%,全市保障社会救助对象50余万人。在全省率先出台对年满18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继续享受生活补贴政策。
十年来,我市始终坚持服务中心大局,推动城乡社区服务更加完备、基层民主更加成熟、社会组织更加有为,基层社会治理呈现新格局。全市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从2012年的3.7万平方米增长到现在的17.4万多平方米,创建“绿色社区、美丽家园”示范单位167个、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创建单位69个。全市村(社区)书记、主任实现“一肩挑”占比99.57%,村(社区)“两委”交叉任职占比64%。开展百社解百难行动,累计投入资金5325万余元,帮扶群众64.8万余人
十年来,我市始终坚持改善百姓生活品质,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深化婚丧领域移风易俗改革,基本社会服务迈上新台阶。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服务站点508个。大力实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公办、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通过率分别达到88.8%、100%。全面完成新中国成立以来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打造婚丧领域移风易俗示范点,举办集体颁证、集体婚礼、“低彩礼”“零彩礼”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婚嫁领域移风易俗。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实行5项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并直接核免。
十年来,我市始终坚持以改革促创新,创造新时代“第一等”的民政工作。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战略实施以来,争取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等一批全国、全省试点。在全省率先出台《赣州市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办法(暂行)》,牵头制定完成《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等4个省级标准,我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做法在全省推广。市民政局先后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节约型机关、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省文明单位等100余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