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政府发布森林防火封山令 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安义县政府发布森林防火封山令 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安义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

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降雨偏少,气象干旱将持续发展蔓延,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为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安义县人民政府禁火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发布如下封山令。

一、封山区域

安义县新民乡圣水堂、新民乡山上村铁子脑、西山岭范围内集中连片林区。

二、封山时间

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封山规定

(一)除封山区域原住民和相关庙宇工作人员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检查,主动扫“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才能进出,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四)在封山令期间,封山区域所属乡镇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强化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加强对封山区域范围内的人员管理:一是在封山区域进山路口设置围挡,安排专人守卡,禁止游客或未经批准的无关人员上山;二是加强对原住民和有关庙宇的管理,封山期间严禁原住民违规生活和生产用火,严禁相关庙宇组织法会、斋戒、佛庆等活动;三是增加巡护人员和巡护频次,延长巡护时间,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和物资的储备,加强对扑火机具的检查维修,扑火队伍保持临战状态。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安义县人民政府禁火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县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所属乡镇政府报告或拨打12119报警。

安义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

来源:安义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