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饷问题纠缠不清 万历抗倭战争居然拖了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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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饷问题纠缠不清 万历抗倭战争居然拖了7年?

作者|冷研作者团队-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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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万历抗日援朝战争,也称壬辰战争。此战中,明军在作战方面,对日军压倒性的打击,无论是收复平壤,还是收复开城,速度都是惊人的。以当时朝鲜史料的评价:战胜之速,委前史所未有也。这并非恭维,而是事实。但最终,这场战争最后打了7年之久,期间明朝和朝鲜投入兵力二十万人,所耗粮饷数额甚巨,并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两国的承受能力。为什么打这么久?

很多人都认为明军在碧蹄馆之战后,消极避战。故意拖延时间,甚至派出沈惟敬来和谈。可是大家都忘却了战争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粮食,古人说,兵马未动 粮草先行。粮食对战争是否可以顺利进行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而反观万历朝鲜战争,粮食自始至终都是明朝两国的阿克琉斯之踵。笔者就从明朝两国的粮食矛盾来分析一下为什么在七年之久的战争中,粮食成为明朝与朝鲜两国的矛盾集中点。

为了保障军队供给,中朝两国在粮饷的筹措与转运环节的合作,起自万历二十年(1592)日军入侵朝鲜,止于万历二十九年 (1601)明军全部撤出朝鲜,历时九年,为战争的胜利和战后秩序的初步恢复奠定了基础。

但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因粮饷而引发的问题层出不穷。由于双方在国家利益和战略考量上存在根本分歧,很多问题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逐渐演化成不可调和的矛盾。

在涉及粮饷问题的交涉中,明朝始终处于主导地位,朝鲜方面稍有差错,便会招致明朝官员的责难甚至拷打。朝鲜方面则以本国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对明朝做出的部分决议敷衍了事,甚至坚决反对。因此,双方围绕粮饷问题时有摩擦。

战端初启,双方在粮饷供给方面的矛盾即显露出来。为了让明朝尽快发兵,朝鲜虚报粮饷备齐,并未考虑缺粮的后果,导致援朝明军抵达朝鲜后才发现粮饷严重匮乏,据平倭提督李如松禀称:“官兵远征外国,过江之后,行粮折银俱无,朝鲜粮草不敷,士皆饥色,众口嗷嗷。”朝鲜在粮饷供给上欺瞒明军,致使粮草不足,兵士挨饿,引起了明军的强烈不满,直接引发了双方矛盾。

毕竟明朝作为援军,一遇粮饷不敷,首先想到的便是让朝鲜供粮。朝鲜缺粮还不说实话的结果,必然导致明朝负责官员态度恶劣,动辄发怒,甚至任意处罚朝鲜官员。比如万历二十一年二月,据朝鲜备边司所言:“昨闻接伴使李德馨之言,天将以粮草不继积怒未解,将领人食无盐酱,诟怒尤甚云。此意请下谕于都巡察使李元翼,军饷粮刍务要丰裕,盐酱等物毋使匮乏”。

又据《朝鲜宣祖实录》所载:“岭南天将皆要还,以粮缺为报以激经略之怒。经略怒,以管粮陪臣等不能尽职,夜不收一人锁湖、岭管粮赵信道、任发英而去。”

由此可见,明军前线官员对朝鲜十分苛刻,明朝将官甚至蓄意挑起事端,而朝鲜官员则不得不承受责罚。朝鲜方面试图为其管粮官员辩解,但经略宋应昌并不体谅,坚决主张严惩相关官员。

对此,朝鲜官员心生怨意,海平府院君尹根寿就曾向其国王诉苦:“自往辽东尤难于通情,至以粮饷缺乏之故,移怒欲棍打臣。臣今又向辽东,无补于我国之事,而势甚狼狈,闷默而往。”

到了万历二十六年四月,朝鲜经理接伴使李德馨就请粮遭拒的详情向朝鲜国王做了阐述:窃闻经理、军门、御史、按察相议,以为朝鲜虽告以粮乏,公私见在不尽告者尚有余数云云。我国事情不相商量,而反疑其不以实告。李逢阳又言:“李陪臣称全罗道可通粮饷,又不如庆尚道之窘乏,经理大笑说称:‘……终乃以全罗一道财谷,尽赍盗粮。今乃称全罗道反有粮耶?若公私尽力,设法备粮,则岂无可为之路?而每日只告急乏,慢不为措置,可恨可恨。’”

对此,朝鲜国王对此并不感到惊讶,在对李德馨的回复中做出了如下解释:“天将疑我隐匿粮饷之意予已知之。非但粮饷,如马匹及其他事类,皆如此。……曾见高皇帝圣旨,高丽习性狡诈,唐人之疑我,有由来矣。”

可见,两国间的猜忌由来已久,在壬辰战争这样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也必然会衍生出各种分歧和矛盾。双方在粮饷供给问题上的矛盾,既是两国间积怨的集中体现,不可能因一时一事得以化解,只能因战事的具体情况,而呈现出形态上和程度上的差异。

到了第二次援朝期间,总督邢玠、经理杨镐负责朝鲜战事,此类事件则较少发生。万历二十六年四月,朝鲜官员李德馨、金睟就粮饷输运事宜拜见杨镐:“经理厉色以待之,问臣等曰:‘各官都有船,何不发运粮米?’臣等答曰:‘各官安有船?只海口以下,至黄海道、平安沿海,有渔采人以捕鱼为生业,故各有之矣。且打鱼船则皆行使于海者,汉江以上则不得上矣。’经理曰:‘然则此船可送西路载粮?尹承勋往也,称有干人,而新为观察使,干不得一点事,但为满纸长言、胡乱人心,终乃称病。如此人,该以法处之。’……经理说道:‘……天朝则河南、河间远处亦骚动运粮,尔国每以农作为诿而误事,可恨可恨。’”

可见,虽然杨镐对朝鲜的输运工作仍有不满,但相较于第一次援朝期间宋应昌、李如松的严苛处罚,已是宽容不少。第二次援朝期间,由粮饷输运所引发的矛盾要远远少于前次,这恐怕与明朝官员的个人性格和处事方式有关。邢玠、杨镐在朝鲜的声望要远远高于宋应昌和李如松,以至于杨镐被罢免回朝时,“坊市父老遮道号哭,经理于轿上慰勉之,垂涕而去”。

筹措粮饷之外,粮饷分配也是极为敏感的问题。囤积在朝鲜境内的粮饷由两国共同管理,但在具体分配过程中,双方都极力为本国军队谋取数量更多、质量更好的粮米。事实上存在的分配不公,也必然导致双方互相埋怨,矛盾丛生。

朝鲜方面,上至国王重臣、下至普通官吏,在粮饷分配中都处心积虑为本国谋取更多好处。早在战争爆发初期,朝鲜大臣就有私留本国粮米的建议。万历二十年八月,朝鲜国王与臣下商议兵粮:

应寅曰:“见柳成龙则军粮可万兵半月之供云。”……上曰:“今早谷已登,军粮似可继矣。”斗寿曰:“我军则当以早谷供之,天兵则不可以此供之。”应寅曰:“军粮多运于顺安,而我国食之殆尽云。”

左议政尹斗寿明确表示,将朝鲜成熟的早谷仅供应本国军队,明朝军队则不在此供应之列。

除了在分配中倾向朝军外,部分朝鲜官员隐匿粮饷的现象也十分突出。万历二十五年九月,明朝总兵麻贵向朝鲜诘问平壤全州藏匿粮资事件:“朝鲜藏匿米豆器具是何主意?还着督抚申谕饬励,以便行事。”

朝鲜对此做出辩解:

“小邦今日所自力者,粮械而已。君臣上下夙夜筹度,苦心焦思,恒惧势力穷乏,未及办送军前。虽些少之械、斗升之粮,多方收合,以异接用,焉有藏匿隐讳之理哉。……盖缘地方之官迷顽错处,不能暴白实状,而其间情节亦有所由。……全州山城军粮军器,则盖以本城在平地难守,山城据险阻足恃,故粮饷器械令所属各邑公同措备,以为守御之计,亦非本官私自移藏于无用之地,然而不即开报于守城之天将,罪果有焉。”

对于这个解释,明神宗甚至就此亲自下旨谴责朝鲜:

“朝鲜连年疲敝之后不能自振,以致上下相欺,隐留粮物而全无举察,情有可矜,非尽险诈,朕亦推诚不疑。但此等愚计岂是整顿乱邦之道?”

之后,朝鲜根据罪官朴庆新的陈述,向明朝解释缘由,“所据朴庆新供招,系干自己分疏,其山城粮器不报天将,已出于游击陈禀报,理合刑讯穷鞫等因具启。…… 所据陪臣朴庆新,虽云蒙游击陈分付,搬移兵器,禀放军粮,但各该数目,不即査明开报,中间必有情弊,罪合重断”。

反正,朝鲜就是不承认私藏粮饷。

虽然,对于上述涉事官员是否私藏粮饷,双方各执一词,但毕竟使明朝怀疑朝鲜分配不公,对其产生新的猜忌,引发新的粮饷矛盾。

不仅地方官员隐匿粮饷,朝鲜中央官员也有类似行为。

第二次援朝之役前夕,朝鲜大臣在商议粮饷分配供给时,侍讲官金时献提到了本国粮饷难以筹办的困难,领议政柳成龙反驳道:

“时献之言然矣。去年、今年秋冬之间,米粟稍丰。须于此时预为措置,然后我国之兵民可以馈矣。近来自上出米助粮,凡在下民,孰不闻风感激,思所以补助也哉?小臣以为甲午年贡物欲为作米者,为其兵粮而言也。大概贡物防纳者多,而入于公家者甚小。若一年作米,可得四五万石。如此,庆尚道大军可以饷矣。”

柳成龙指出了朝鲜有能力筹集粮米,供给本国军队,但同时也提出:

“刘綎一万五千余兵来住湖南,一年支供,故下三道之民力于是荡竭矣。此贼之凶诈,未可必其撤去矣,今日人心,日至溃散,小无坚固之志。若天兵出来,则可以倚仗协力,而顾无粮食措置之力,此则可虑。今秋之事,稍若丰登,则某条预为措之可矣。”间接表明了朝鲜由于供给能力有限,其粮谷须优先配给本国军队,无力供给明朝援军。

另外,据《朝鲜宣祖实录》载,停战期间朝鲜农事颇丰,朝鲜王国向户曹判书金睟提及到此事:

“兵乱之余,久已饥馑,而何幸前年大熟,今岁又丰。虽助我国甚大,而反恐敌粮是资。此则不可说,必令民间,无储峙可也。京中市价,至于一匹直累十斗,近又京城骚动,想给米倍多。政用此时,户曹出某物为之贸谷,积置江华,必思其终始而善处之,或中流汉江,或出馈两湖,以作军饷可矣。”

当然,明朝方面也同样存在着类似的问题。首先,明朝在粮饷分配中更加倾向本国军队。万历二十一年六月,朝鲜备边司向国王奏报:

“闻庆以下各站积在天朝之粮无虑累万,而专为馈饷天兵,不为接我军。我军非但饥疲不能赴战,将有饿死道路之患,而与贼相持各阵之军,将至溃散云。……天兵之在彼者不多,而已调粮饷,不馈我军,殊为失计。”

万历二十五年四月,朝鲜户曹陈述了明军抢粮事件:“京外各站放粮之时,唐人等乱打官员下人、任意取去,数少粮饷耗费不赀。”

第三,明军在粮饷分配中与朝鲜产生分歧。万历二十五年十月,提督接伴使张云翼向明朝提督麻贵催粮支放,却遭到拒绝,“大概天将等以谷城贼退为功,且闻求礼,贼多地险不欲交锋,故在全州时艰备米豆若干石,请放一日粮,则提督不许,使之留作回粮,毕竟执而为言,回军上去,不胜痛惋。”

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朝鲜官员对明军产生厌恶情绪,不愿为其供给粮饷,明军为了前线作战,自然要加紧逼迫朝鲜官员供应粮饷,所以导致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另外,明军也因腐败问题,存在向朝鲜索要粮饷,破坏分配秩序。万历二十一年,朝鲜国王向政院提及明军索要赏银一事:“天兵以我国不为赏给为怒云,以我国将士赏赐银三千两,或令分给天兵,我国应受者,则或以他物推移代给之意,令备边司议处。”

从以上资料来看,万历援朝战争,中朝联军无论是在筹措粮食还是运输粮食,分配粮食时都存在极大的问题,并且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战争的进行。可以这么说,此战之所以前前后后拖延七年之久,粮食不继是最根本的问题。

当然,这种矛盾不影响这场战争的性质。战争期间,明朝、朝鲜组成联军,扼制了日本的侵略野心,既捍卫了朝鲜的国家独立,也维护了明朝的国防安全,稳定了东北亚地区的基本秩序。这一时期,明朝和朝鲜在很多方面展开了合作,为战争的最终胜利奠定了基础。

不过,战争性质的正义性,无法解决具体的粮饷不足问题。壬辰战争期间,明朝、朝鲜共投入兵力二十余万,耗费粮饷千余万两,无论明朝还是朝鲜,都无法独自承担如此沉重的财政压力:

其一,两国具体国情的制约。战争期间,朝鲜饱受战火荼毒,且自然灾害频发,农业生产遭受重创,粮谷产量十分有限,实在无力同时满足本国军民和明朝援军的粮饷需求。明朝亦面临着巨大的财政压力。

这一时期,除东征之役外,明朝国内还平定了杨应龙叛乱和哱拜叛乱,连续用兵极大地消耗了明朝的国力,以致国库空虚,自顾不暇。鉴于上述情况,两国均希望对方能筹集和转运更多的粮饷,从而减轻自 己的压力,以致心怀猜忌,时有摩擦。

其二,国家利益的考量。宗藩体系下,明朝作为宗主国,有保护朝鲜的责任和义务,朝鲜作为属国,亦需要服从明朝的指挥。但两国均为独立国家,捍卫本国核心利益是不可动摇的基本原则。朝鲜虽欲依靠明朝的军队和粮饷,驱逐日军,恢复国土,但对明朝提出的触及其国家利益的建议和决策,却坚决抵制。

明朝出兵朝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国家安全,而非保护朝鲜,故战事受挫时,会首选议和,避免更大的损失。明朝和朝鲜在国家利益上并不完全一致,加之两国间存在已久的芥蒂,必然会导致粮饷矛盾无法彻底解决。

综上所述,明朝与朝鲜表面上维系着和谐融洽的宗藩关系,但当涉及到各自国家的根本益时,“事大字小”的宗藩责任将退居其次,双方的关系将变得十分微妙与脆弱。

参考资料

《万历朝鲜战争全史》

《惩毖录》

《壬辰倭乱》

《朝鲜实录》

《万历援朝抗倭初期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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