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刑!男子违禁放牧毁坏草原植被 多次劝阻处罚未果

真刑!男子违禁放牧毁坏草原植被 多次劝阻处罚未果

原标题:违禁放牧毁坏草原植被 男子领刑二年六个月

新甘肃客户端武威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金奉乾)日前,武威市凉州区法院审结一起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被告人马某龙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2016年至2021年3月期间,被告人马某龙多次在古浪县新堡乡蒿沟村魏家山等禁牧区放牧牛羊,造成草原被践踏,草茎被牛羊啃食殆尽,草原逐步退化。古浪县林草局及相关管理人员多次对马某龙在禁牧区放牧的行为进行劝阻、处罚,但马某龙仍肆意在禁牧区违禁放牧。在违禁放牧过程中,其还使用摩托车、皮卡车、轻型货车、小型装载机等车辆在禁牧草原上违规生产作业,对当地植被和生态环境造成进一步破坏。同时,被告人马某龙在违禁放牧期间,在新堡乡蒿沟村石节子、魏家台、山岑等地私自违规搭建养殖圈舍6处,用于圈养牛羊,致使天然草地2.4479亩原有植被全部毁坏,18.2651亩已播草籽的草地全部毁坏。

案件审理过程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凉州区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马某龙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拆除被占用土地上的圈舍和设施,恢复土地原貌。凉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龙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草原等农用地,改变土地用途,数量较大,在禁牧区常年多次肆意放牧,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经多次行政处罚后,仍不改过,情节严重。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经凉州区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被告人马某龙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同时,被告人马某龙按古浪县林草局的设计方案自行恢复古浪县新堡乡蒿沟村被毁1875公顷草原植被。

(新甘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