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号称“全球最大的数字图书馆”Z-Library网站的多个域名遭美国政府查封。与此同时,法国、印度等国家也官方下达了封禁指令,将Z-Library从当地搜索引擎的结果列表中移除。该事件一出也引发中文互联网世界哗然,网友戏称“道理都懂”,但还是忍不住为这场“亚历山大图书馆的焚烧”哀叹,也有保留意见称,该事件或许仍有转机。
Z-Library原先网站截图。该网站在下方介绍中自称为“全球最大的数字图书馆”。
然而,据美国司法部最新消息,该网站的两名创始人已在阿根廷被捕,并面临“侵犯版权、电汇欺诈及洗钱罪”等多项指控,目前案件仍在审理当中。实际上,在过去二十年左右的时间中,曾相继出现了一系列“影子图书馆”(Shadow Library,通常指收集了大量享有著作权的书籍,并向公众免费开放的网站,“影子”也意味着其可能处于不合法的灰色地带)——Gigapedia、Kolkhoz、Librusec,以及最近的Lib.gen和Sci-Hub,它们多次面临解散或关闭的结局,但又一次次借由新的域名重启。如果这背后当真是黑白分明的版权之争,为何被贴上“数字盗版”标签的这些网站,会在舆论场上一再获得声援?
在过去的一个月,Z-Library遭遇封站后,国外社交媒体上也在持续进行着一场围绕“数字版权与知识开放”的大讨论。一边是价格连年高走的资源付费让读者叫苦不迭,另一边是坚持“版权至上”的出版公司不断发起维权围剿,这些同今年四月“中国知网”引发的风波遥相呼应。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轮交锋中,越来越多的创作者从幕后走到台前,这一次,他们中有不少人站在了宣称“保护其权益”的出版商对面,质疑现有的“版权结构”对作者本人的伤害远超因“盗版”而失去的利润。这些声音再度引发人们思考,“版权”在实际运作中究竟保护的是谁的权益。
当我们梳理相关争议会发现,围绕Z-Library的关停风波中,人们在面对盗版伦理的相关问题时,同时也在与现有合法的出版模式辩论,后者提供给原作者或投稿人的报酬多数时候十分有限。由此引出的更深的问题在于,知识作为一种可以被精确地无限复制的资源,是否应该受到“绝对所有权”的限制?在当前全球对开放获取运动的支持呼声持续高涨的背景下,法院对Z-Library一案的最终裁定,或将成为一个具有风向标意义的分水岭事件。
撰文|申璐
铁打的网站,流水的域名:
“影子图书馆”的缘起与自我复制
“这注定是一场无法取胜的版权战争。”美国月刊《理性》(Reason)杂志认为,根除以Z-Library为代表的这类数字图书馆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要人们需要免费信息,现代科技和数字生态系统就会提供,最终这一系列行动将以耗时耗力的高昂代价收场。
尽管Z-Library最近一次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12日,该网站收录了超1045万本书籍和8483万篇文章,自称“全球最大的数字图书馆”,但这一颇为惊人的馆藏却是短短十余年间快速积累的结果。早在2009年,Z-Library最初作为另一家知名电子书分享平台Lib.Genesis(创世纪图书馆)的镜像版出现,与Sci-Hub并称全球知名的三大在线数据库。它们彼此之间形成资源共享,服务器分布在全球多个地区。据创建Sci-Hub的哈萨克斯坦神经科学家亚历山德拉·埃尔巴金 (Alexandra Elbakyan)称,当有人请求一篇文章时,系统会首先检索Lib.Gen数据库。但如果文章不在那里,系统就会使用捐赠的密码登录期刊网站,下载文章,并将其同时提供给请求它的用户和主数据库。
这样的互联结构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备份数据的空间,同时在包含相关数据库的磁盘丢失的情况下,依然能够继续运作。一旦某个域名遭到封禁,一些用户也能够快速罗织一个未被阻止的链接列表,进而通过另一条数字路径将其带到被禁止的网站。这些层出不穷的镜像网址就像是神话中的“九头蛇”,即便官方能够查封其某个分部,它们也能通过建立新的域名快速重建馆藏。
Sci-Hub界面。关于“开放知识”的更多讨论,详见论文免费共享的“开放知识”,与我们有多远距离?
值得注意的是,包括Lib.Gen和Sci-Hub在内,今天的许多影子图书馆几乎最初都是在俄语环境中开展业务。最早的影子图书馆之一lib.ru是由一位俄罗斯学者创建,在过去二十年左右,互联网世界相继出现了一系列“图书馆”——Gigapedia、Kolkhoz、Librusec等,这些馆藏文本也以俄语为主,后来才逐渐发展为包含其他语种的资源库。而“开放”的传统来源于“限制”,阿姆斯特丹大学的盗版研究人员巴拉兹-博多(Balázs Bodó)认为,松散的版权法、薄弱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这些都使得影子图书馆得已在俄罗斯存在并蓬勃发展。更何况,当地还有着世界上最早一批台式机和数据库。
20世纪90年代之前,苏联大中城市68%以上的家庭会在黑市购买书籍,当地学者也常年通过地下出版物规避政府审查。即便在1991年苏联解体后,审查制度正式结束,但国家对出版业的资助也随之结束,此前的政治限制被经济限制取代,大规模失业、工资下降以及由此导致的可自由支配收入的减少进一步削弱了向以市场为基础的出版模式的转变。与此同时,俄罗斯本土的版权保护一直比其他地方更为宽松,在签署《世界版权公约》前,作者去世后15年,其作品就可在俄“免费”使用。
这些都为影子图书馆的不断重启蒙上了一层“利他主义”的光晕,它自诞生之初就被视为官方图书文化和出版商业模式的对面,假使抛开其对个人信息安全构成的潜在风险不谈,它的确免费、自下而上且不受审查制约。博多在其另一篇发表于2020年的研究中,对“影子图书馆”的访问记录作了“供给侧分析”,发现很大一部分下载集中在合法但无法访问的作品上,“黑市的出现,无论是文化、毒品还是武器,始终是一种症状,是供需摩擦的警告信号”。当合法可用的东西与需求的东西之间存在重大差异时,“文化黑市”将在这里与既定和公认的“文化中介”竞争,并超越竞争。在这种持续存在的生存威胁下,商业模式和机构面对“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也不得不亦步亦趋地适应,或是主动进化或是被动出局。
纪录片《书缘》(2017)剧照。
“别以你的名字呼唤我”:
学术界与创作者的质疑声音
早在Z-Library关停风波前,影子图书馆就已经成为大型出版商及期刊的眼中钉。2015 年,美国最大的学术出版商之一爱思唯尔(Elsevier)上诉法庭,试图关闭其中两家最受欢迎的图书馆Sci-Hub和Lib.Gen。2017年,美国纽约地方法院裁定Sci-Hub违反美国版权法,判给爱思唯尔1500万美元的赔偿金。2020年,爱思唯尔、美国化学学会(ACS)联合美国出版商威利(Wiley)在德里高等法院再次对Sci-Hub提起诉讼,并将其创建者埃尔巴金一并列为被告。在发起的连番声讨中,他们坚称影子图书馆不仅给出版商造成经济损失,也危及那些图书作者与科研人员的利益。
然而,这一说法并未赢得一致支持,至少来自学界的反对声音由来已久。2015年,包括前文提到的盗版研究员博多在内,多位学界人士曾联名签署公开信支持影子图书馆,他们在信中直言,上述诉讼案件实则对研究人员而言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以爱思唯尔为例,其每年37%的利润率与不断上涨的学费、扩大的学生贷款债务以及兼职教师的微薄的工资形成鲜明对比。爱思唯尔拥有一些最大的学术资料数据库,这些资料的授权价格却高得离谱,以至于即使是全球北方最富有的大学哈佛大学也曾抱怨“负担不起”。
哈佛图书馆前任馆长罗伯特·达恩顿 (Robert Darnton) 称:“我们的教师做研究,写论文,为其他研究人员的论文做评议,在编辑委员会任职,所有这些都是免费的……然后,我们却要以离谱的价格买回我们的劳动成果。”如果取消“捆绑”订阅,一篇期刊文章的平均成本一般在30美元左右。此外,仅阅读摘要部分可能很难知道该研究是否相关。这就迫使学者和学生在知道他们是否真的需要阅读这篇论文之前,先掏钱。期刊文章的定价使得世界各地的许多学者——以及所有非学者——难以进入其中,从而使其成为特权的象征。
面对这一局面,20世纪90年代初,学界也曾兴起一波“开放获取”(Open Access)的浪潮。支持者的诉求很简单,因为制作数字副本的成本几乎为零,他们呼吁学术文章免费开放,如今使用率颇高的维基百科就是这一构想的实践尝试。而在开放获取运动约两年后,美国的几所大学纷纷威胁要取消对学术期刊的订阅,以抗议过高定价。
不过,这一浪潮至今也没能将影子图书馆带到阳光之下。《纽约时报》的一篇评论没有避讳其中的复杂性。一方面,校方的威胁反而导致出版商重新设计商业模式,最后推出了所谓的“作者付费”,这意味着作者必须向期刊支付在线发表文章的费用。另一方面,开放获取的真正障碍其实来自学界内部。在现有的考评机制下,学者想要在竞争教席、晋升、终身教职和资助金申请中获得优势,其所处的环境会根据他们发表的文章来评判。那些享有盛名的期刊,如《细胞》《自然》和《柳叶刀》等,也往往对其内容保护得最好,而高校也倾向于通过其在这些期刊发表文章的数量标榜学术实力,“真正的罪魁祸首是科学界的领导人——诺贝尔科学家、机构负责人、大学校长——他们有能力改变现状,但从未正视这个问题,部分原因在于,他们也构成了系统本身”。
对于那些游离于大学的研究者而言,影子图书馆显得更为珍稀。印度法学者高塔姆·巴蒂亚(Gautam Bhatia)甚至在其2019年的作品《变革性宪法》(暂译,The Transformative Constitution)中引用了影子图书馆。他坦言如果没有Lib.Gen,也就不会有这本书的面世,“在大学的封闭区域之外做学术,就像尝试仅凭一只胳膊和一条腿游泳”。
相较于学界研究者而言,图书作者此前对影子图书馆的抵制情绪相对一致,毕竟作者依靠的并非同行评议和引用,而是不断上升的销售数据来供给创作的物质养分,同时凭借这个数据争取更多的出版机会。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不少图书作者也纷纷表态,对关停影子图书馆持保留意见。出版《变革性宪法》的巴蒂亚同时也是位科幻小说家,他的小说《墙》(暂译,The Wall)此前可以在Z-Library下载,对此,他调侃说:“我对那些下载电子图书的人没有任何评判,因为你知道,他们毕竟是要花钱的。”
另一部分反对关停影子图书馆的创作者实则出于权衡利弊。美国自由撰稿人艾莉森·鲁米特(Alison Rumitt)认为,虽然该网站的存在令她损失了一部分收入,但相比于切断作品的访问渠道以及美方因此逮捕个人而言,所谓的“解决方案”远比问题本身更糟糕。她承认自己也会访问影子图书馆下载那些已经绝版的作品。对于试图在资本主义机器中谋生的作家而言,单本书售出后分得的利润太过有限,现有的“版权结构”对作者本人的伤害可能远超因“盗版”而失去的利润。鲁米特称,与其以保护作者之名讨伐影子图书馆,不如先保证作者能够得到更加公平的待遇,“这很可能是目前唯一的解决办法”。
纪录片《书缘》(2017)剧照。
围绕“版权”的争议:
数字盗版?不合理垄断?
尽管反对关停Z-Library的声音四起,但影子图书馆本身的确长期存在争议。来自美国知识产权注册处的贾斯丁·斯宾塞(Justin Spence)称,以Sci-Hub为代表的影子图书馆是在宣扬“盗版”的正当性,它传递了一个错误的观念,即“任何知识都应该是免费的”,然而学术生产与交流的动力其实十分复杂,这套“利他主义”的构想模糊了其中的成本。斯宾塞承认每个人都能以合理的价格获得知识成果本身十分重要,但不应该将其推到极致,以至于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所有手段都可以接受。
那么,影子图书馆究竟是否涉及“盗版”侵权?在《影子图书馆:侵犯版权还是公共利益?》一文中,卡维亚·贾(Kavya Jha)对比了2016年发生在印度的“德里大学复印案”。牛津大学出版社曾联合多家机构起诉德里校内复印店侵犯其版权,被告辩解称,影印资料被用于教学参考,只有一小部分书籍被复制,并未影响原告书籍市场。最终,法院判定被告胜诉,依据是“在出于教育目的正当合理的范围内,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不过,稍有不同的是,在Z-Library为代表的案件中,影子图书馆无法证明其提供的材料并未用于商业研究。
《影子图书馆》(Joe Karaganis著),该书研究和比较世界各地知识分享的方式和现状。
与此同时,影子图书馆涉及的另一个问题是“营利”判定。卡维亚·贾指出,大多数盗版网站的目的不是提供免费内容,而是赚钱。然而,影子图书馆并非以营利为目的运作。为反驳这一点,出版方声称这些网站曾接受过高额捐款,这足以显示其营利动机。但是否能够将商业动机等同于接受捐赠其实也有待商榷,更何况,其中并非所有资源都受到版权保护。
而在“盗版”界定之争以外,影子图书馆仍在一次次重启,这之中的症结其实在于资源的可及性,或者说知识本身的阶级性。正如前文统计,在影子图书馆的使用记录中,很大一部分下载集中在那些合法但无法访问的作品上。这种“无法访问”部分出于资源的不均衡,偏远地区“很难在当地书店买到需要的书籍,即便能远程买到,也需要等几个月才能收到”,又或者是“绝版资料”。同时,迈阿密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教授维维克·贾亚拉姆(Vivek Jayaram)指出,过高的准入价格也引起质疑——“信息不应仅限于那些有足够特权的人才能负担得起”。
相关争论也逐渐上升为对“版权”本身的质疑。美国自由主义律师斯蒂芬·金塞拉(Stephan Kinsella)甚至直言,版权是政府立法授予的不合理垄断。不同于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稀缺实物”,文字或思想可以被精确地无限复制,应该属于公共物品范畴。更何况,大部分时候“版权”所维护的也并非创作者的利益,而是将出版商变成了他人“财产”的部分所有者。2021年,总部位于荷兰的爱思唯尔的出版部门报告利润约为11亿美元,收入为30亿美元。而据中国知网的财报显示,其2021年净利润1.94亿元,毛利率高达53.35%,这一数据自2005以来最高时一度达到72%,而这之中作者本人分得的收益微乎其微。
同方知网2021年财报截图。(资料来自同方股份财报)
另外《理性》杂志评论则称,从功利主义角度看,版权的规定原是为了“促进科学和实用艺术的进步”,但实际上关闭“影子图书馆”弊大于利,因为后者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研究。正如《柳叶刀》在2016年的一封公开信所言,此类网站可能对秘鲁等地的医生大有裨益,那里很少有医生能够访问“他们需要的文件和信息,以照顾越来越多病情多样的患者”。而在新冠大流行期间,此类论点变得更加有力。
这些都使得Z-Library一案的最终裁定备受关注。正如卡维亚·贾所言,在当前全球对开放获取运动的支持呼声持续高涨的背景下,法院每一次对此类案件的判定都可能成为一个具有风向标意义的分水岭事件。回到“德里影印案”,法院判决中的阐释或许至今仍然值得思考:“版权,特别是文字作品的版权,并非一种不可避免的、神圣的或自然的权利、赋予作者对其创作的绝对所有权……版权的目的是促进而不是阻碍知识的获取。它的目的是激励作者和发明者的创造性活动,最终,以造福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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