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热爱中风雨兼程 ——未央法院乡贤调解团系列(四)

在热爱中风雨兼程 ——未央法院乡贤调解团系列(四)

“我喜欢和老百姓打交道,调解工作我乐在其中,虽然今年已经70多岁了,但只要群众还需要我,只要我还走得动路、拿得稳电话,就要一直把调解工作做下去。”调解员王赁柱对同事说。

在热爱中风雨兼程 ——未央法院乡贤调解团系列(四)

今年73岁的王赁柱是一名老党员,曾担任汉城街道中查村村干部,有着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2010年5月,经未央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未央法院人民陪审员。在陪审案件过程中,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通过自学法律知识、与法官交流和当事人沟通的经验、参与案件调解,一步步成为名副其实的调解工作“多面手”,先后成功化解纠纷300余起。

今年以来,未央法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整合解纷资源,在未央宫人民法庭打造厚德乡贤调解团,王赁柱受邀成为其中的一员。当同事询问调解经验时,他说:“法庭处理的纠纷大多细小琐碎,调解就是一个顺气的过程,只要耐心倾听,把道理讲清楚、把账算明白,就没有解不开的心结。”当天,他就这样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20年11月,何某与张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承租张某的毛坯房屋,租期三年,自行装修入住。但租期未过半,张某却将房屋出售并要求何某腾房,何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王赁柱看过起诉状后,判断这起案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但若直接判决何某胜诉,则可能引发新的纠纷。于是及时联系张某,其在电话中称,因家中变故无奈卖房筹款,现房屋已经出售,必须向买受人交房,愿意赔偿何某的损失。王赁柱又联系何某,耐心倾听其诉求后,确定这起纠纷的突破口在何某,只有解开其心中的疙瘩,才能妥善化解纠纷。

次日,他将双方约到法庭,严肃批评了张某不诚信履约且不当限电的行为,张某诚恳地向何某道歉并说明了自己的困境,何某态度有所缓和,王赁柱再向张某释明“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张某表示愿意赔偿何某并给予充足的腾房时间且承担搬家费用。随后,王赁柱又组织双方对退还租金、屋内装修及家具折现等逐项核定,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既成功化解了这起房屋租赁纠纷,又把张某和购房人之间可能发生的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在打造乡贤调解团的同时,未央宫人民法庭依托5G通讯技术,打造了“丝路之翼”互联网法庭,王赁柱认真学习线上法庭操作流程,积极运用到调解工作中。11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和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被告均在外地,其在电话中表示会尽快履行,但因疫情无法到庭,请求延期应诉。为及时化解纠纷,他指导当事人线上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方案,通过“丝路之翼”互联网法庭签署调解笔录后,以电子邮箱完成了调解书的送达。

“做自己热爱的事,做群众期盼的事”,这是王赁柱十余年来风雨兼程的坚守;“断百姓家事,护万家安宁”,亦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使命。未央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汇聚乡贤力量,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助力更多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让司法为民更有力度和温度。

撰稿:未央宫人民法庭徐祥辉

供稿单位:西安市未央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