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清友:德国金融模式如何可以做到雪中送炭

管清友:德国金融模式如何可以做到雪中送炭

管清友/文

我们在之前文章中初步介绍了德国金融模式,呈现出“小金融、大实体”的特点,以银行体系为主,间接融资为主导。德国中小企业之所以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并不明显,得益于德国金融是生产性金融体系,给大家简要介绍了德国银行的“三支柱”体系,管家银行模式、政策性银行和担保银行。本文将重点分析德国银行体系为何可以做到“雪中送炭”而不只是“锦上添花”。

德国银行体系可以做到“雪中送炭”而不是“雨天收伞”

从英美银行体系来看,银行在经济繁荣时期更愿意放贷,是顺周期行为,一旦经济下行或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多数银行会选择停贷、抽贷和压贷等行为,也就是进行“雨天收伞”行为。这种现象在我国也经常出现,例如在本轮房产行业整顿过程中,由于房地产持续下行,很多房地产企业出现流动性危机,银行出于自身风险管理以及监管政策要求,进一步压制房地产企业融资,停贷,抽贷现象时有发生,进一步加剧房地产企业暴雷。但这种现象在德国却很少发生,银企关系良好,在企业出现问题的时候,多数银行会选择帮助企业共度难关,德国的银企关系被称之为“协调性银企关系“。

德国银行贷款增速稳定,不会出现英美等国大范围波动情况。 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统计数据显示,从1970年到2019年,德国非金融私营部门贷款余额平均增速为5.43%,这一数据是低于英美等国,也远低于法国,与日本和瑞士基本相同。与此同时,德国并未出现大规模的信贷紧缩,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数据,近70年,德国非金融私营部门银行贷款增速连续两个季度出现环比下降的时期仅有四个,而且只在2000年以后出现,并且跌幅小。在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德国也没有出现大规模的信贷萎缩。与英美等传统西方国家不同,在90年底西方国家资本市场出现一波大牛市,其中一部分原因就是银行信贷支持大规模放水出现的经济泡沫,当危机降临的时候,危险也随之扩大,银行抽贷和断贷会进一步加剧流动性危机。

德国银行在企业危机时刻往往选择“雪中送炭”。德国银行在企业出现困境,生存艰难时候往往选择广泛参与救助,帮助企业进行债务重组,缓解流动性危机。根据欧央行研究,他们统计了对国际金融危机后欧洲中小企业融资情况, 德国的中小企业在2009—2010年申请银行贷款的平均拒绝率为9. 33%,是欧盟中数据最低的国家。中小企业中被停贷的企业,多数是企业长期面临生存困境,基本已无力回天,银行不得已选择停贷。

六大因素支撑德国银行可以做到雪中送炭

第一是银行的“三支柱“体系。我们在上一篇文章已经有过详细介绍,在此不再赘述,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我们之前的文章。”三支柱“的银行体系可以有效保证德国银行的信贷供给,使得德国金融体系稳定性更强。

第二是“管家银行“模式,这点我们也在上篇文章有过详细介绍。”管家银行“具备信息传递优势,保证良好的银企关系,企业可以获得较为稳定的长期贷款,银行也可以较为有效的参与企业管理。

第三是“银行池”制度。“银行池”制度可以有效的降低银行风险,对“管家银行”模式起到良好补充作用。“银行池”是指债权银行之间基于正式协议,将非抵押类贷款的追索权集中在一起形成一个“ 池子”。 这是德国银行之间常用的协调工具,尽可能的避免银行对困难企业救助过程中进入到“囚徒困境”。在这项协议当中,各个债权银行要做到企业信息共享,并约定好各家银行的收益分配。尤为重要的是,协议当中要明确签署协议的银行不能进行抽贷、压贷和断贷,若有银行违反相关协议,需要由该银行设法补足资金。签订协议除了进行债务重组外,更倾向于对企业重新注入新资金,各家银行按约定比例进行注资。除此之外,签订协议的银行还可以给企业聘请相关专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在必要情况下甚至可以解雇管理层。协议中对“银行池”负责人职责安排,对抵押品管理,各个银行之间信贷账户余额如何结算,以及“银行池”协议运行费用承担,协议期限等也进行了详细规定。“银行池”协议也被称之为联营协议,一般会在纾困企业成功摆脱困境或者被并购重组或破产清算后停止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银行池”制度是银行之间相互约定的协议,是单纯市场化行为,并没有政府监管部门参与。

第四是德国监管体系的审慎性原则,德国过去是德国央行,后又加入了欧央行,但基本都保持了审慎性原则,保持物价稳定是主要政策目标,货币供需相对谨慎,德国并没有大放水情况。

第五是德国破产法相对保护债权人权益。德国破产法中规定抵押债权具有优先偿还权益,而那些没有抵押品的债权则有“银行池”制度,两者相辅相成,可以避免债权人之间相互争抢。真正进入到破产清算的企业多半以及各个银行间长期救助后已经无力挽救企业,此时就可以保护拥有抵押品的债权人权益。

第六是德国中小企业的经营偏好更倾向于自融资,整体杠杆率较低。德国隐形冠军企业较多,很多中小企业是家族企业,对企业运行安全性和独立性要求较高,使用杠杆资金较为谨慎,企业自身盈利能力较强。根据德国统计局数据,德国国家资产负债表中,非金融企业借入资长期保持在40%以下,甚至一度低于30%。根据国际清算银行数据,近40年来德国企业部门杠杆率平均为54. 3%,基本保持在60%以下,这一数据远远低于G20国家86. 66%的平均水平,在发达国家中也属于最低。

对中国金融体系建设有何借鉴

在之前文章中我们总结了5点启示,在此基础上进行补充,主要是需要建设中国的长期耐心型资本。我们国家在90年代启动过管家银行模式学习,但当时的经济形势和银行体系并不能满足要求,如今中国的银行已经完成了相应市场化改革,可以再度重启,重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中国也是以银行体系为主的国家,间接融资是主要方式,但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中国企业存在短贷长投期限错配的风险。中国也可以建立相应的“银行池”制度,增加银行对中小企业长期贷款,加强银行之间再融资制度安排,降低银行风险的同时更好的助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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