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南宁的冯女士不慎踩空人行道上的一个井盖,摔至右脚骨折,导致十级伤残,她维权近5年,却始终找不到井盖的“主人”。
冯女士将可能涉及该井盖管理的11家单位告上法庭,索赔21万余元。
女子维权近5年,找不到井盖“主人”
“出事时我54岁,今年我都59岁了,没人肯为这个事故负责。”冯女士说,2018年10月8日晚,她在南宁经开区那历路的人行道上,一脚踩中一个半开的井盖,右脚卡住,最终导致骨折,花去5万多元医疗费,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冯女士摔伤时的情况。
出事后,冯女士维权近5年,却始终找不到井盖的“主人”。
据冯女士介绍,当时井盖下是一家通信公司的线缆,事发后,她根据井盖上留的联系电话,联系上是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网络公司)南宁分公司的员工,对方却说这个井盖不是他们负责的。
2021年3月,冯女士将移动、电信等几家通信公司告上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却因无法确定该井盖的责权管理单位而撤诉。
2022年6月,经过进一步调查,冯女士先后将可能涉及该井盖管理的广电网络公司及其南宁分公司、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铁塔、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等11家单位告上法庭,索赔21万余元。
▲冯女士说,她右脚的伤虽已愈合,但走路稍快腿就会疼痛。
11名被告都说与己无关
2月14日,该起侵权纠纷在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经开区法庭公开审理。法庭上,11名被告都说涉案的井盖与他们无关,他们不该为此担责。
广电网络南宁分公司:
涉案的井盖属于中国移动广西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以下简称移动南宁分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以下简称电信南宁分公司),他们应该承担维护、修缮、巡查的责任,赔偿责任应该由他们负责。
涉案的管井不是共建管井(多家运营商向管廊建设公司购买通信管井管路共同使用),该公司不该为此负责。
移动南宁分公司:
涉案的管井是共建管井,管理方为广电网络公司,该公司未尽到管理责任,应该由该公司负责赔偿。
电信南宁分公司
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公司不是涉案管井的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不该担责。
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涉案的道路未移交给市政部门进行管理维护,涉案管井的管线是通信管线,不是市政设施,应该由产权人和管理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与其无关。
当日庭审未能确定涉案的井盖和管井的产权人和管理人,法官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记者在事发管井处,发现涉案的井盖上有“联合共建”的字眼。
随后,记者和冯女士的爱人来到事发的管井处。记者发现,涉案的井盖虽已陈旧,但依然可见“联合共建”的字眼。
有关该案的判决结果,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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