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召开了全省财政资金支持历史遗留矿山修复重大工程项目竞争性评审会议,组织专家对全省7地市17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5处项目纳入省财政支持范围。经地市汇报、专家提问、市县答辩,济宁市2处项目脱颖而出,全部进入省财政支持范围,获批省财政无偿资金6000万元(现已到位3800万元),为全省第一。同时,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获批省级补助资金2000万元,为全省唯一。
自2022年济宁市成功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区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以来,全市历史遗留矿山修复事业驶入了发展快车道,矿山修复重大项目对上争取进入发展新阶段。
注重谋划布局
构建全市矿山修复治理总体工作格局
依据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成果认定数据,结合济宁实际,全市构建了“一核、一带、两片区”的矿山修复治理工作总体格局,“一核”即嘉祥县—经开区南部山区核心治理区、“一带”即京沪-鲁南高铁枢纽辐射带集中治理区、“两片区”即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周边重点治理片区和泗河(济宁市东段)沿线重点治理片区,划分矿山修复重点区域,明确近远期重点工作,有的放矢推进全市矿山修复治理工作进程。2022年,全市聚焦“一核”治理任务,组织嘉祥县、微山县、经开区谋划包装面积超1.5万亩、总投资达8.85亿元的矿山修复重大项目,并以全国第4名、全省唯一的成绩,获得中央财政无偿资金3亿元,是2022年济宁市争取资金最多的单个项目。2023年,全市聚焦“两片区”治理任务,组织邹城市、泗水县谋划包装2处面积超1500亩、总投资超5000万元的矿山修复重大项目,全部进入矿山修复重大项目省财政支持范围,获批省财政资金6000万元(现已到位3800万元)。
注重计划统筹
制定全市矿山修复治理实施工作方案
围绕全市矿山修复治理总体布局,印发实施了《济宁市“十四五”期间露天非煤关停矿山修复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拟定了全市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计划,综合生态重建、辅助再生等治理措施,分4年推进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作,力争到2025年全市矿山修复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实施方案计划安排,全市分年度、分批次推进历史遗留矿山修复项目储备库建设,利用各类财政资金350万元累计完成储备项目可研编制31处、计划开展可研编制20处,择优对上争取资金,夯实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储备基础。同时,建立矿山修复治理2022年至2025年工作调度台账,落实“2023年度治理任务周调度周通报、2024年至2025年治理任务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将修复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市环保督察指挥部重要工作通报事项,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督导督促各县区提前开展项目实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矿山修复年度治理任务,为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注重目标落实
提升全市矿山修复治理整体工作成效
近年来,济宁市聚焦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生产矿山修复提升、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和财政资金项目实施等重点任务,全面推进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显著。一是聚焦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依托矿山修复综合整治工作专班,落实“日调度、日通报、日排名”制度,修复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矿山3504亩,比序时进度提前半年完成环保督察反馈的11家问题矿山治理整改任务。二是蓄力生产矿山修复提升,坚持“三提一扩”修复标准,“一矿一策”编制22处持证矿山修复治理提升方案,持证矿山治理面积达到9009亩、治理率达63.4%。三是聚力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全省率先制定矿山修复技术地方标准,高标准实施环保督察矿山治理、京津冀和黄河流域重点区域矿山修复、矿山生态修复国家示范等矿山修复工程,争取中央财政资金3.37亿元、省级财政资金1.87亿元,全市累计治理历史遗留矿山5.88万亩、治理率64.8%。“济宁市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矿山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全省唯一优秀案例被推荐上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济宁市矿山修复综合整治典型经验被中国自然资源报头版宣传推广,被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全省推广。济宁市矿山修复典型的工程案例、丰富的地方经验、有力的推进措施、显著的工作成效,为各级矿山修复重大项目落户济宁提供了沃土和基础。
下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聚焦“中央示范工程引领带动”,依托“省级重大工程双擎助力”,锚定部省下达绩效目标,全力推进全市矿山修复部省重大工程实施工作,集中突破嘉祥-经开南部山区、微山两城高速沿线、峄山-凫山生态屏障区、泗河上游圣水峪片区历史遗留矿山修复任务,大幅提升全市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率。同时,抓好修复项目储备、三争政策解读、重大项目申报等工作,用好用活各类支持政策,加强同上级部门对接沟通和协调争取,力争更多优质项目纳入财政资金支持范围,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自然资源和规划力量。
来源:济宁自然资源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