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结算!连云港市将调整电力用户抄表结算时间
江苏
江苏 > 连云港 > 正文

按月结算!连云港市将调整电力用户抄表结算时间

按月结算!连云港市将调整电力用户抄表结算时间

为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提高电网服务质量,优化电费结算功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精神,连云港市将调整电力用户抄表结算时间。

调整时间和范围

自2023年6月1日起,连云港市居民用户和低压非居民用户调整为每月抄表按月结算。企事业单位电费结算周期、交费方式不受本次调整影响。

阶梯电量计算周期

自2023年起,原单月抄表结算的居民用户年度阶梯电量计算周期仍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原双月抄表结算的居民用户年度阶梯电量计算周期由上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调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有居民用户阶梯电量基数不变。

信息查询

抄表周期可通过查阅电费缴费卡、登录网上国网App或致电95598供电服务热线查询。电量电费信息可于每月月初通过网上国网App和“国网江苏电力”微信公众号接收电费账单推送,也可通过网上国网App订阅电量电费短信通知。其他用电信息如2023年阶梯电量使用情况及执行标准、用电详情、账单周期等,可登录网上国网App进行查阅。如有疑问,可致电95598供电服务热线或咨询当地供电营业厅。

综合:国网江苏电力、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