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上海大旅社”。“连云发布”图。
江苏连云港市文广旅局官网消息,省级文保单位“上海大旅社”修缮工程于5月17日开工。
“上海大旅社”始建于1933年,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此后一度疏于管理。去年12月,连云港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法院责令主管部门履行文物管理、保护职责,文保单位随后启动修缮方案编制,案件以公诉机关撤诉结案。
“上海大旅社”位于连云古镇,1933年建造时正值连云港建港开埠和陇海铁路通车,建筑兼采中西方之长。1945年,连云港市政府曾驻于此。2019年,该建筑被列为江苏省第八批省级文保单位。因年久失修,“上海大旅社”近年出现屋顶塌陷、木结构朽蚀、生物病害等问题。据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介绍,2022年12月,该院审理“上海大旅社”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发区检察院此前诉称,连云区检察院2020年8月曾向文保主管部门送达检察建议,要求对“上海大旅社”旧址实施监督管理,及时报批修缮,但该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
审理中,连云港开发区法院向文保主管部门、连云区司法局发送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建议函,文保部门即采取保护措施,连云港市文物保护和研究所编制报批了《修缮工程设计方案》,落实了修缮资金,连云区政府委托该所组织实施修缮工程。鉴于诉讼目的已实现,检察院随后向法院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