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全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  司法护航“绿水青山”

秦皇岛市全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 司法护航“绿水青山”

5月25日,秦皇岛市召开《环境资源审判(2017年-2022年)工作情况》(白皮书)新闻发布会。《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2017年-2022年)》是秦皇岛历史上首份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白皮书,其中对秦皇岛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机构设置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对环境资源案件总体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对下步工作进行了谋划。

秦皇岛市全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  司法护航“绿水青山”

近年来,秦皇岛市中院党组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十分重视,先后十余次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列为党组会议题研究部署。秦皇岛市从推进机制建设、环境公益诉讼、严惩环境资源刑事犯罪、特殊案件集中管辖等七方面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推进机制建设,提升司法水平。市中院持续推动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专业合议庭的实体化运行,实现了环境资源审判集中管辖归口管理。市中院编发《2022年环境资源审判案例参考》,明确目标要求,重视对破坏环境行为的惩处,注重生态环境修复和环境生态功能恢复。

秦皇岛市全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  司法护航“绿水青山”

大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市中院依法审理中国绿发会起诉某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判处某公司赔偿因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损失共计154.96万元,并在全国性的媒体上刊登致歉声明。该案被评为2018年度中国法制十大影响性案例和最高人民法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指导性案例,2023年作为代表性案例被推荐到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严惩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呵护蓝天碧水净土生命线。2017年以来,秦皇岛法院多次组织环境资源案件集中宣判,对涉案犯罪分子依法严惩,有力保障了种类繁多的海洋生物栖息环境。

特殊案件集中管辖,推进审判工作专业化。市中院针对全市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思想认识不够统一、量刑不够均衡的实际情况,在省高院支持下,于2022年9月16日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在北戴河新区法院集中管辖。这是全省海洋渔业资源司法保护首创,标志着在秦皇岛实现了全域海洋渔业资源案件集中管辖、集中审理、集中执行,大大提升全市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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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增殖放流基地,建立海洋渔业资源大保护“秦皇岛模式”。 2022年9月20日,市中院在黄金海岸七里海建立河北省首家海洋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基地,坚持“谁破坏、谁修复”原则,在加大依法打击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督促被告人采取具体措施修复对环境资源造成的破坏,实现惩治犯罪与保护生态双赢。

成立全国首家“长城文化保护法庭”,服务“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秦皇岛中院报经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于2022年6月30日成立山海关法院长城文化保护法庭,这是迄今为止全国法院第一家专门审理长城文化资源保护案件的法庭。

强化部门协作,守护美好家园。市中院不断创新河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协同联动工作机制,2022年8月与市河长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河长制工作执法司法联动与司法服务保障的工作意见》。

下一步,秦皇岛市法院将坚持向海图强,向海而兴,紧紧围绕市委各项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精准服务,通过全力服务保障为秦皇岛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