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海豚”直升机的引进

兵工科技
2023-06-16 12:30 来自陕西

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从法国引进了“海豚”直升机及其生产技术,随后中国技术人员彻底吃透并全部掌握了仿制生产“海豚”直升机的所有关键技术,国产化生产定型后的产品就是现在人们熟知的直-9直升机。直-9定型后又发展出了舰载型、武装型、侦察型等多个系列改型产品,至今仍在中国海陆军服役,对中国提高和加强国防战斗力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引进国外直升机生产技术决策的出台

上世纪70年代末,中国改革开放刚开始起步,国内各行各业出现了大力发展国民经济大好形势,部队和地方各部门,像地质勘探、海洋调查、污染监控、吊运设备、石油开发、森林灭火、农渔作业、山区海洋短途运输以及公安、旅游等,都急需使用直升机,对直升机需求量还非常大,根据当时调查估计,头几年需求不少于250架。

然而我国当时只有直-5直升机,仅此一种,直-5是仿制自苏联的米-4直升机,是战后50年代初的水平,性能落后,高温高原地区使用困难,于1979年停产。用来替代直-5的后继产品,是自行研制直-6直升机,但研制遭遇很多技术障碍,暂时停止了研制,因此国内在直升机方面是处于后继无机的状态。

直-5不能满足用户要求,自己设计新的直升机,从设计到定型、生产、提供使用,三、五年内是不行的,其他的办法就只剩下三种选择了:要么不断地买飞机,要么租飞机,要么引进生产技术自行制造。

买直升机,以一架150万美元计,200架共3亿美元,加上零备件等,要3.5亿美元以上。向外国租飞机,50-60万美元一年,二年多就是一架直升机钱。买或租的办法,不仅要花钱,而且是依赖外国供应飞机和零备件,不能自主。

恰好当时国家的改革开放政策,非常明确地提出了允许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要“拿来主义”为我所用,满足国内市场的需要,迎头赶上世界先进水平。有关部门算了一笔账,如引进国外直升机生产制造技术,包括发动机及少量辅机的生产技术,以及为掌握技术所需要的50架份直升机,专用测试设备和生产设备,共预算9800万美元。按200架生产量,平均每架比从国外购买要便宜30%。这个办法,不仅花钱少,更重要的是使我国直升机制造技术有个显著的提高,从40年代末提高到70年代先进水平,立足于国内自己供应,并以此为研制发展起点,加快实现航空工业的现代化。

沟通各方面的意见,又经反复讨论,结果上下意见比较一致:引进技术,迎头赶上,立足国内,满足需要。

在美国和法国产品中“货比三家”,反复权衡,最终选择“海豚”直升机

国民经济和国防单位,对直升机有不同要求,大者几十吨、十几吨,小者2-3吨以下。1979初我国先在国内进行调查,而后一致认为,国内主要需求一种总重4吨左右、商载1.2-1.4吨、乘员12名左右、在气温40度和海拔4000米高原地区条件下能有效工作的中型直升机。

国内的情况基本摸清,还要摸国外情况。由于十年动乱,长期的闭锁,对国外情况知之甚少,要了解国外,就要走出去,到国外进行实地考察。1979年初,航空部和总参在中航技公司安排下,派出调查组出国考察,准备去美国、加拿大、法国访问调查。

考察团先去了美国,走访了贝尔、西科尔斯基以及休斯直升机公司,以便货比三家。西科尔斯基的S76直升机,其速度、机动性、经济性,比较理想,但发动机功率储备小,高原高温性能不好;商载约900千克,较小;而且对方还不愿意转让技术。休斯公司没有生产中型直升机,只有轻小型的,一吨多重,也不合适。最后就只剩下贝尔直升机公司了。当时该公司的主要产品是贝尔212,是20世纪60年代的产品,正在改型的贝尔412装有玻璃钢旋翼新技术,因此调查组考虑引进贝尔212/412。

对法国“海豚”直升机,早在1978年11月三机部吕东部长率领航空工业代表团赴法时就看过,当时法国不愿转让生产技术。当法国人知道中国准备从美国引进直升机技术时,改变了原来态度,愿意转让技术,并且在随后的8、9个月中,先后5次派团来华洽谈,态度十分积极。在此期间,从法国字航局驻华代表到法驻华使馆的大使、参赞、武官等也都为直升机项目与美国竞争,进行努力

在多家备选机型中,中国方面最终选择了法国“海豚”直升机作为引进机型。图为法国“海豚”直升机

“海豚”直升机,是由法国字航公司所研制出品的,该公司在直升机发展方面有较大的成就,成功地研制过“云雀”、“小羚羊”、“松鼠”、“美洲豹”、“超美洲豹”、“美洲驼”、“超黄蜂”等从一吨多到十几吨的大、中、小型一系列直升机型号。该公司在其直升机产品中,率先在直升机上使用了涡轴发动机;独创了涵道尾桨技术;较早地应用了复合材料旋翼和桨毂等,与美国贝尔公司并列为世界上直升机销售额最大的两个公司,如果与中国合作谈判成功,将在国际市场竞争上取得优势地位。

法国方面向中国方面推销的产品是“海豚”365N/Nl型直升机,该机型是总重3.8吨的中型多用途直升机,除正、副驾驶员外,可载12名乘员,可用作运输、勘探、救护、巡逻、吊装设备和石油开发等各种用途,并计划于1984年前改装成陆、海军用的各种武装直升机,可配备导弹、火箭、机炮、鱼雷、声呐等武器设备,海军用的还有着舰装置。

经过反复权衡对比,中方认为“海豚”直升机更有吸引力。与贝尔212/412直升机相比,“海豚”是更新一代的,代表了七十年代技术的直升机。其主要优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旋翼和桨毂,尾桨和垂尾均用复合材料制造,机身材料约20%也用了复合材料,自重更小;

其次,应用涵道尾桨代替外露尾桨,气动外形流线性好。因为气动阻力小,“海豚”速度快,最大速度306千米/小时,贝尔212/412为240千米/小时;

第三,经济性好,“海豚”耗油率为1千克/千米,贝尔为1.53千克/千米,“海豚”比贝尔省10-24%;

第四,总重空重比大。“海豚”为1.9,贝尔为1.7,加上耗油率低,所以海豚总重3.8吨,商载达1.2吨;而贝尔总重5.2吨,商载也只有1.4吨;

第五,机动性好,“海豚”过载达2.5g(贝尔为1.8g),有改装为武装直升机的潜力。

“海豚”直升机基本上满足了军民各方当时的需要,所以国内用户一致赞同选择“海豚”作为引进机型。

使用美国牌向法国方面施压

在与法国方面谈判过程中,中国代表团利用美国贝尔公司向法国方面施压,争取到了有利于中国方面的条件。图为美国贝尔公司的贝尔412直升机

在与法国方面谈判过程中,法国宇航公司第一次报价高于此前美国贝尔公司贝尔212的报价,中方便暂停了会谈,用美国牌压法国。法国宇航公司态度比较灵活,政府支持,五次会谈,八次降价,对中方所提商务条件愿意商谈。两次会谈后,价格已低于贝尔直升机,但中方并不着急,继续用美国贝尔的牌压法国继续降价和接受中方的条件。

当时,正好是耿飚副总理访问美国的时候,美国政府宣布同意向中方出售运输直升机及其技术,这正好被中方用来加大对法国的压力。法国公司商务人员被压得难受,很恼火,说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的谈判,有一次拍了桌子走了,但是最终法国宇航局及宇航公司的高层不愿谈判破裂,最后还是主动找中国方面来谈,向中方道歉。

可以说,中国方面把货比三家的办法贯彻到对外谈判的始终,直至最后签约生效为止,争取了不少对中方有利的条件。

首先是最后成交价比美国方案便宜。经过几次谈判,最后中方与法方成交的价格是:“海豚”365N/NI直升机技术转让4850万法郎,发动机技术转让1100万法郎,50架份直升机和发动机的整机、零部件和原材料共25385万法郎,总共31335万法郎。按当时法郎美元兑换率折合为7460万美元,而此前美国贝尔直升机要价共需9000多万美元,相比之下“海豚”方案要便宜24%左右。

第二,为扩大出口,扩大国际市场,中方坚持引进生产技术后,要有出口权,把它作为合同能否签字的关键条款之一,而且是国家规定,无法相让。之前的美国贝尔公司始终不同意给中方出口权,只同意由他们收购,转出口。法国虽然成交心切,但也层层设防,从不同意到同意限制出口东南亚几个国家,最后按照互利原则,根据出口的实际可能,与法方达成了我方具有向亚、非地区(除法语国家外)的出口权利。据我驻法使馆反映,过去签的合同,还没有过允许出口的。

第三,争取到了更高额度的返销。第三世界国家,为了对外贸易的收支平衡,在购买外国产品时,都要求有一定比例的返销,通常情况下只有百分之十几,比如中方之前与美国贝尔公司接触时,对方只同意返销额占购货金额的15%。而我方坚持要求返销金额为购买对方产品金额的30%,并也列为合同能否签字的关键条款之一,说这是国家规定,无法让步。经过斗争,法国字航公司同意了中方30%的要求,并明确把直升机关键产品动力传输部件减速器和发动机零部件作为返销产品。

此外,中方还争取得到了包括气动力、强度、疲劳、系统的设计计算、试验程序、试验结果及分析。法方还同意提供他们在今后几年将“海豚”改装成各种用途武装直升机的图纸、资料,包括装备导弹、火箭、机炮、搜索雷达、声呐、着舰、鱼叉、反潜、反水面舰只各种装置的图纸、资料。

中国引进法国“海豚”直升机后仿制生产了国产型号,也就是直-9型直升机。图为中国直-9型舰载直升机

结语

中法两国关于引进“海豚”直升机的合同于1980年7月2日签署,到1982年底,法国方面提供的飞机、发动机的生产技术资料已基本交清。中国独立制造的“海豚”直升机国产化型号于1991年正式下线。此后,中国自主生产的“海豚”(直-9)直升机不但陆续装备中国海、陆军,还于1999年获出口马里的定单,实现了国产直升机出口“零”的突破。此后,中国直-9开始迎来更多出口意向订单,最新一笔出口合同是2007年老挝采购4架直-9,已于2008年交付。

中国自主生产的直-9型直升机已经成功实现对外出口。图为老挝空军装备的中国直-9型直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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