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6月27日, 砀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第十六号)。
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任命:
郑峰同志为砀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免去:
张少付同志砀山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2023年6月27日,砀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砀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少付同志辞去砀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因工作调动,张少付同志申请辞去砀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经砀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27日审议通过,决定接受张少付同志的辞职请求,并报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来源:砀山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