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珞宁
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2021级博士研究生。
提 要:今存洪武《苏州府志》是原署作者卢熊的《吴郡广记》在刊刻中被改动体例和题名的产物,称其为《洪武志》更符合历史事实。《洪武志》虽然是最早的苏州方志之一,但在后代方志修纂中的影响比较有限。随着清代中期钱大昕等学者将其运用到历史地理学术研究中,《洪武志》从地方性知识的载体转变为更广阔学术史脉络的一环,从而得到再发现。近代以来傅增湘等学者关注《洪武志》的版本价值,围绕其产生的近代人事史料使得《洪武志》获得新一次的发现。
关键词:《苏州府志》卢熊 钱大昕 地方知识 傅增湘
明清两代修纂方志极为兴盛,苏州位处江南富盛之地,这一时期留下的地志编纂记录多达十余次。其中通常署名卢熊纂修的洪武十二年 ( 1379) 刻《苏州府志》50 卷 (下称《洪武志》)是今存最早的明代苏州地方志,上承南宋《吴郡志》,后被王鏊《姑苏志》等一系列吴中地方志继承沿袭,在苏州地方志编纂历史上有发轫之功。此书自宋濂以下,清代和民国学者如钱大昕、傅增湘等人均对其编修质量评价甚高。从历史影响与本身质量两方面来看,洪武《苏州府志》都堪称现今最重要的苏州方志之一。
一 “吴诸志”群落中的 《洪武志》
《洪武志》之名实问题,历来有疑。高逊志《大明故奉训大夫知兖州事卢君墓志铭》仅载卢熊著有“《吴郡志》五十卷”; 今存 《洪武志》卷首所谓宋濂《苏州府志序》,在其《朝京稿》卷 2 中收录为 《吴郡广记序》,所载目次、卷数与时间亦有异。目前学界或以 “不得其详”含混言之; 或直接将二者视为一物,例如认为 “《吴郡志》又名 《吴郡广志》 《苏州府志》”;或认为二者间有承继关系,“宋濂最初所写就是 《吴郡广记序》,此序还保存在 《宋濂全集》之中,其后作者又按照志书编写的要求,整齐划一,成为五十卷 《苏州府志》,而宋濂也将原作之序改为 《苏州府志序》”。第三种观点单看逻辑似不无可能,但考察其间细节,又有勉强之处。从宋濂的角度来说,首先,如果序的改动是作者主动的行为,那何以不将定稿收入文集,却只收录未被使用的初稿? 这显然有悖于编集的常理。其次,二序的主要差别在于记述的书目卷次:
可见 《吴郡广记序》缩减隐括而成 《苏州府志序》,少有改动后产生的新文字。除了文字繁简之别外,《苏州府志序》还有矛盾枘凿之处。宋濂在 《序》中称赞卢熊能 “仿 《史》《汉》之法,损益旧典,为一郡成书”,即针对他能 “引列国史司马迁法以为言”而 “颇能用史法,章氏之先觉”。而今存 《苏州府志》并不像 《吴郡广记序》所说的那样拥有纪传体二级层目,仅具有平列的几十个一级 “志”目,《苏州府志序》中的“为列传以见”自然无从着落。倘若此序为宋濂本人亲自调整,不可能出现这样浅显的问题。此外,宋濂序中明言此书刊刻由苏州知府李亨、汤德先后责成,据光绪 《苏州府志》可知李亨、汤德分别在洪武十年 (1377) 四月和洪武十一年任知府,而卢熊修志是在洪武六年到八年。其间有大量时间去按照 “志书编写的要求”修改,却一定要在刊刻的最后关头,甚至在请人撰序之后再调整体例,这种设想不合情理。综合来看,卢熊《志》与宋濂《序》的变动应非他们本人所为,而是主持刊刻者的决定,其原因可能就是因为卢熊原本的 《吴郡广记》不符合元明以来逐渐成熟固化的方志体例,因此增损调整目次,并相应地适当改写宋濂原序。这一改动造成原本的 《吴郡广记》被 《苏州府志》覆盖而未能付梓传世,宋濂原序在有限范围内的改动也使得这一 “衍生文本”存在不少破绽。在这种意义上,将这部方志归诸特定作者或省称为 “卢志”都不能很好地体现其特点。追随一种私人撰著的典范和更具官方色彩的文体传统,二者作为公私双方的深层力量在方志编纂中发挥出更切实的效用。在此基础上才可以说,现任官员和地方学者形成更为纠葛和缠绕的方志编撰统一体,这种统一不局限在 “支持—参与”的简单关系上。
从方志的编纂质量来看,这样仓促地调整原作者撰著体例的行为会产生不小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无论是卢熊、宋濂还是汤德等苏州知府,他们都很不幸地在是书刊刻不久纷纷罹祸,《洪武志》很可能仅在洪武十二年 (1379) 刊刻过一次。但这两方面因素并未阻止这部明代苏州地志之祖的影响,王鏊为正德 《姑苏志》撰写的 《重修姑苏志序》中就明言“范成大、卢熊二志,由今而观,范志骏而整,卢志详而赡”,并依照“合范、卢二志,参以诸家,禆以近事”的原则修订 60 卷新志。类似的例子还出现在下一级的行政单位编纂地志时,如弘治年间莫旦纂 《吴江志凡例》即称说 “参之以范氏 《吴郡志》、卢氏 《苏州府志》及诸史百氏、古今碑刻谱牒”。不过,这样的情况在入清以后有所变化。康熙年间 《苏州府志》82 卷编纂仓促,“资料的搜集又很局限”,没能采录 《洪武志》,因此乾隆年间重修 《苏州府志》时就“依据范、卢、王三志,而于其中文择其善,事从其核”。随着时间推移,旧志提供的信息越来越无法满足新志的编纂需求,作为参考资料来源的地位也会逐渐下降,这是情理之常。乾隆 《苏州府志》对 《洪武志》的使用和强调是清代苏州方志编修中 《洪武志》的最后辉光,在其后虽然也有“今所采若……明卢熊之 《苏州府志》”这样的表述在乾隆 《吴江县志》卷首出现,似乎县级地志编纂中还会利用 《洪武志》,但基本一样的文字也出现在乾隆 《震泽县志》卷首中:
从方志编修的原则来说,旧志反映久远之世更具说服力,“先旧后新”本在情理之中,但这些旧著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进入制度化的方志修纂与流传过程,私著的色彩令其在时移世易后不易得见,自然谈不上充分利用。旧志“视近志或有不同者,非好为改观,实以文必从核之故”,既是为“近志”辩诬,又隐含有近志“文核”却并未“事省”、因而同样具有参考价值之意。尽管乾隆年间修志仍能“多采宋范文穆成大 《吴郡志》、明卢兖州熊 《苏州府志》、王文恪鏊 《姑苏志》”,但到道光年间修志就已是“阅时益远,岁久事湮,修之为难”,“事湮”的一大原因就是旧时可靠史料之不传,后起方志的编修依据转向继承旧志的新朝方志。《洪武志》因为先天不足,在方志的递承脉络中影响力不断减弱,逐渐被后起的新朝新修志取代,乾隆以后罕有吴中地志的序言与凡例中再提及它。因此,《洪武志》作为从私著转向官刻的地志撰作,其公共性慢慢衰亡,横向对比“吴诸志”而被视为 “最为罕觏”自然也就顺理成章。
二 地志 “越轨”: 进入学术史的地方性知识
作为官方出资刊刻的方志,《洪武志》不仅流传数量稀少,也在后世吴中地志编纂中逐渐隐没,因此淡化了公共色彩。不过,如果不局限于方志这一固有体裁与单一的发展轨道,《洪武志》又在清代中期以后展现出新的利用可能。
《洪武志》首先作为地域知识的载体被乡邦作者利用,如顾嗣立《元诗选》癸集的诗人小传中“汤西楼仲友”和“义传”两条即援引 《洪武志》为资料来源,分别用来证明卒年 ( “卒年六十六。范阳卢熊公武《苏州府志》所载如此”)和直接作为出处 ( “义传,见卢熊 《苏州府志》”) 。又如鲍廷博刻 《所南先生文集》收入 《洪武志》中《郑所南小传》,从“平江路天心桥南刘氏梅溪书院印行”这一旧刊痕迹来看,鲍廷博有元本依据,而《郑所南小传》的位置犹在之后,可见应是他本人增入,并非沿袭旧刻。这种知识化用途也属地志使用的题中应有之义,就《洪武志》而言最早可以追溯到卢熊的同代人高启览阅《洪武志》兴发灵感而创作的《姑苏杂咏》。高启的这种“不在场”书写固然可以视为处于宋代以后 “文学地志化”脉络的延长线上,但跳出文学视角来看,这一利用方式并未偏离方志的传统。在知识化的文学写作之外,更加典型的知识化使用如正统、弘治年间的陆容:
《中吴纪闻》六卷,每卷首题云: 昆山龚明之。前有明之淳熙元年自序,后有至正二十五年吾昆卢公武记得书来历,及校正增补大略。且云: “非区区留意郡志,此书将泯没而无闻矣。”弘治初,昆令杨子器翻刻印行。考之宣德 《昆山志》,不载此人。近检公武 《苏州府志》,具明之孝行甚详。盖公武之志人物,间有略其邑里者。《昆山志》孝友类载马友直、周津、曹椿年,皆本之郡志,而明之独遗之,其以是欤!
“吾昆”的称呼明确点出陆容基于地域意识与卢熊建立起的主观联系,《中吴纪闻》的卢熊跋则是基于文献记载的事实联系。陆容进而通过宣德《昆山志》不载陆容而《洪武志》记录详细,判断是因为卢熊记录人物有省略籍贯邑里,因而后出者没有采入。这一实例虽然仍属于局限在吴中地域内的讨论,但考辨文献递承关系及其文本面貌的形成原因,已经揭示出官修工程的学术化使用趋向。这种使用方式只是将方志视为地域知识的载体,前述例子涵盖明中叶到清代中期,直至清晚期《洪武志》仍然具有类似角色,如孙诒让以之考订曾坚等凤山题名中顾元龙的身份、叶德辉翻检苏州府学宋石刻 《平江图碑》的辑录,均属这种比较表面的学术化用途。随着《洪武志》在清代中后期被重新纳入学术视野并得到日渐抬升的评价,吴中学术研究中对 《洪武志》的知识搜检频率也水涨船高。但这种简易用法毕竟需要基于文本,而《洪武志》的流传又相对稀缺,这便导致不少试图蒙混过关的现象。如陆心源《宋史翼》卷 34 《郑思肖传》虽列《洪武志》为参考文献,但实际全钞自《福建通志》。直至民国时期施润德撰《直塘里志序》,也有“惟昔卢公武作《苏州府志》,复以其暇作《吴地广记》”,这也是耳食之言而来的见解。
方志的学术化使用最重要的践行者当属钱大昕,他根据《洪武志》的记载判断“《续汉郡国志》吴郡 ‘安县’即‘娄县’之讹,后人失于校改,又增‘娄’字于诸县之末。其误自宋本已然”。《竹汀先生日记钞》成于“乾隆戊申(五十三年) 迄嘉庆甲子(九年) ”,钱大昕“主讲吴郡之紫阳书院”时,他所见《洪武志》或是友朋过从携来之本,或为保存在书院的副本,均有可能。钱大昕获取和阅读方志仍依托于共同地域的基础,但他对《洪武志》的学术化使用显然和前述诸多例子迥异,所思考的问题具有极大的历史纵深,这一条笔记被他完善后写成《十驾斋养新录》“安县即娄县之讹”条:
《续汉书·郡国志》: “吴郡有安县。”考 《前书》《晋》《宋志》皆无之,此志亦不载何年置,前无所承,后无所并,疑即 “娄”之坏字。因 “娄”讹为 “安”,校书家不能是正,疑有脱漏,又增 “娄”于无锡之后,并改十二城为 “十三”。卢熊 《苏州府志》谓 “东汉省钱唐而增安县”,又谓 “建安中孙权以安县属屯田典农校尉”,当在无锡以西。然沈约《志》初无以安属屯田典农校尉之说,未审卢氏何据。大约后人臆造耳。监本无 “娄”字,新刊本依宋本增之。其实宋本未必是,监本未必非也。《汉志》娄县下云:“有南武城,阖闾所筑以备越。”《续志》安县下注: “《越绝》云: ‘有西岑冢,越王孙开所立,以备春申君,使其子守之。子死,遂葬城中。’”两县俱有备越遗迹,益信安与娄非二地矣。
相比 《竹汀先生日记钞》还原因为阅读《洪武志》而 “悟”得安、娄之误的思考心路,《十驾斋养新录》的记录完全是文献时间和学理论述的逻辑《洪武志》这一角色被层层包裹在材料铺垫中。原本触发灵感的文献转变为正史地志材料的一种旁证,而正式的论述逻辑起点被转换为《续汉书·郡国志》,它同时也充当着灵感发端的角色。那么《洪武志》似乎只是钱大昕在完成汉晋诸志阅读积累后偶然撷得的神来之笔,其呈现在文本中的地位与前述的表层用法相比无疑就有所降低。尽管在事实层面,究竟是钱大昕读到 《洪武志》相关记载激发灵感后再去围绕它搜检汉晋诸志,抑或 《洪武志》仅是他深厚正史蓄积的一味佐料,已难以确知,但 《竹汀先生日记钞》文字间凸显的 《洪武志》地位,在《十驾斋养新录》的文本组织间已被投入更加丰富的史料集群中,事实上让 《洪武志》成为知识结构中的一个环节而非解决问题的直接线索与载体。在这种意义上,方志就不再仅仅是某些独立问题的切入点,而是被砌入更为宏大的乾嘉学术中,成为经史正典的辅翼,拥有深度使用的可能,地域知识也正是由此得以被纳入学术史的脉络。能佐证这一点的是《十驾斋养新录》并非仅使用 《洪武志》一次,其后卷 20 “长洲”条又援引“卢熊 《苏州府志》引 《越绝书》‘阖闾走犬长洲’”,并参以更晚出的《汉书》、左思赋和《吴郡图经》等书说明 “吴自有长洲”。相比前者更能体现思考起点的意味。
在此之上,对《洪武志》的学术化使用还将方志所载的地域性知识推广到普遍著述的义例层面。针对承袭《洪武志》的王鏊《姑苏志》有一场关于方志体例的讨论,争论核心在于当代方志是否应以古地名为题。持宽容支持立场的如钱大昕、王鸣盛,二人各自论道:
王文恪撰 《姑苏志》成,杨南峰诋为不通,谓当称 《苏州府志》,不可用古地名,又不可以一地该一郡。此语流传到今,佥以为不可易矣。予谓南峰知其一未知其二。昔梁克家撰《三山志》矣,不云 《福州志》也。陈耆卿撰 《赤城志》矣,不云 《台州志》也。文恪亦行古之道耳,志苏州而名以姑苏,岂遂为大失哉! ( 《十驾斋养新录》“姑苏志”条)
阎若璩谓苏明允 《嘉祐集》不得称 《老泉集》,老泉乃是子瞻。其实宋人皆已称为老泉矣。至谓杨君谦循吉方沐发,王守溪以新修 《姑苏志》投之,杨瞥见其题签,以水洒地,麾而去之,直斥为不通,谓 《苏州府志》不得称姑苏也,则迂谬已甚。宋人所修地志,无有不用古名。即唐以前,如 《吴地记》《洛阳伽蓝记》《荆州记》 《西京杂记》 《华阳国志》 《南徐州记》《锦里耆旧传》,何尝不用古名乎? ( 《蛾术编》“谓地志不可用古名太迂”条)
二人均认为 “苏州府志”并非事实上的《苏州府志》的唯一可选之题名,从古以来的地志性著作多有述古为题者,因此斥责一定选择时名为题的学者为 “迂谬”。持反对意见者除王鸣盛如所举之阎若璩外,还有章学诚,他在 《书姑苏志后》中说:
《苏志》名义不一,即范氏成大以苏州为 《吴郡志》,已失其理,而前人惟讥王氏不当以苏州府志为 《姑苏志》,所谓贵耳而贱目也。然郡县志乘,古今卒鲜善本。如范氏、王氏之书,虽非史家所取,究于流俗恶烂之中,犹为矫出。
他主要站在“名义合一”的立场上,反对古今地志失其 “理”因而失其“例”的情况,认为这“非史家所取”。三人虽然都没有涉及 《洪武志》,但争论焦点本身就在于苏州地方志是否应统一使用当代地名称为“苏州府志”,而《洪武志》作为首部以这一名称流传的方志,无疑时刻处于不在场的在场状态。《洪武志》本身在撰写时的体例和题名都极富私人著述色彩,不管是以纪传体史书的体例组织地志,还是用“广记”这一不无致敬 《史记》意味的书名。但编撰完成后的刊刻和流传所依靠的官方力量将这两点重新扭曲为更为正统规整的形态,反而使其成为这两派学者都无异议的存在,从而在他们的讨论中始终被不置一词。在这种意义上,后代官方编修刊刻的苏州地志都理应可以视为笼罩在《洪武志》的影响下,成为方志题名体例的原始典范。
《洪武志》的诞生本身是有限地域内官方与私人力量交织配合而形成的撰述,但外部因素影响下它能仰赖官方途径流传的可能性遭到大力镇压,从而使它在易代之后逐渐失去固有的方志领域内影响后出撰著的能力。原本在官修与私著合作机制下,方志应能通过不断的刊刻和流传来保持和扩大公共影响,但《洪武志》却逐渐退回到私人色彩更重的领域内,被以一种比较浮浅的方式使用。但清代中期以后通过乾嘉学者对《洪武志》的 “再发现”,它被纳入另一条公共化的轨道中,即进入历史地理学术的领域中,成为史地学者知识结构的一环和激发灵感的扳机。《洪武志》这样的流传和使用经历,正是地域知识皈依学术史脉络,实现方志再公共化的历史。
三 书之为物: 近代递藏中的人情悲欢
地方性知识聚合形成的方志,从单纯的地志传统被投入更加广域的知识视野中,是得到一次跳跃性的“再发现”。但这并不意味着《洪武志》能就此延续经久不衰的生命力,再怎么广大的学术也需要面临更新换代的现实。近代《洪武志》的命运就是从清中期的一次“再发现”中再次淡出,走向再一次的“再发现”,这次《洪武志》所凭借的则是它作为文献实物的价值。
虽然《洪武志》在清代中后期因“再发现”而得到更广泛的注意和利用,但作为书籍实物的《洪武志》毕竟流传甚少,更多是以传录本形式。如前述鲍廷博据《洪武志》刻入《郑所南小传》,前贤即认为 “鲍氏所据乃录自卢熊《苏州府志》,则亦必为传录本矣”。对近代《洪武志》原本的研究以傅增湘最为详赡:
此书 《四库》不收,阮氏亦未进呈,此明初刻本最为罕觏,诸家著录多属传钞,陆存斋藏本有朱竹垞跋,《曝书亭集》中无此跋。为荛圃旧物,今在日本静嘉堂文库。爱日精庐所藏钞帙从陈子准之洪武本出,然陈本今已不可考。海虞瞿氏一帙有宋宾王跋,今归北平馆中。此外,余曾为顾鹤逸购得一部。计当世所存,并余书而四矣。
陆心源藏本在《皕宋楼藏书志》中注明“黄荛圃旧藏”,傅增湘判断应来源于此。张金吾藏本自称“从陈君子准藏明洪武刊本传录”,陈揆稽瑞楼藏书散出后分别为翁心存和瞿绍基收藏。翁心存与陈揆相交甚笃,因此《翁心存日记》对收购的稽瑞楼藏书多有记录。但其中并无《洪武志》,则稽瑞楼藏本应当没有流入翁心存手中。“海虞瞿氏一帙”载于《北平图书馆善本书目甲编》,即今从台湾“国家图书馆”转至台北故宫博物院之藏本,此本著录有黄廷鉴跋。已知黄廷鉴与陈揆、张金吾往来甚密,多有阅览两家藏书。因此,该本很可能即陈揆稽瑞楼藏书散出由瞿绍基收存,进而归藏于当时的北平图书馆,之后再运往台湾。
至于傅增湘所谓自藏与“为顾鹤逸购得”的两部,现分藏国家图书馆和南京图书馆。前贤对傅增湘与顾麟士围绕此书交游故事已有研究,不过仍有稍可廓清之处。今存国图的傅增湘藏本上有 “石韫玉印”“琢堂”等钤印,可知此本为石韫玉参修道光 《苏州府志》时所用本,所以傅增湘“重其为宋、石二氏遗迹”。此本的踪影也见于之前清代文献,徐康 《前尘梦影录》记载:
卢熊 《苏州府志》,四十巨册。狭行细字,黑口,明初刻本。余曾于独学庐见之。其时,石琢堂先生正修府志,故插架有此。后于艺海楼又见一部,乃抄本。
可知徐康所见此本即傅增湘购自苏州者,今存国图本编为 20 册,已不同于石韫玉收藏时的 40 册样态,可知其间已经重编。此外,据南图藏本汪希董跋可知,傅增湘应允顾麟士 “为过校石本手批”,只是牵于世务未及完成顾麟士就已去世。今存南图本除了过录有傅增湘藏本批语外,还摹仿有傅增湘藏本的诸多藏印。与国图所收傅增湘藏本上刀功利落的藏印相比,南图藏本的钤印显系手笔摹画。由于南图本在傅增湘购赠以后的传藏关系相对简单,在归公以前一直藏于苏州顾家。能有条件对校傅增湘摹仿藏印的人,应只可能是傅增湘与汪希董二人,从跋文看汪希董并未有此举动,这种行为显然也不是非书主的汪希董可以擅为的。综合来看,只可能是傅增湘颇费心力地为此本临仿摹印,从跋语来看似乎之前傅增湘并未有答应顾麟士仿印,或许是他对未能及时过录批语使得友人生前无法完成承诺而深感抱歉,所以选择如此纪念亡友。
随着《洪武志》作为文献实物的版本价值日益得到重视,对于它的传抄本的记载就逐渐减少。传抄本的意义更多体现在知识载体这一层,其实物的版本地位自然远不如洪武原刊本,可供参证的有王欣夫的记录:
我苏地志,范氏 《吴郡志》后,断推卢氏《苏州府志》,而洪武刊本希若星凤,得者宝逾宋前椠。余旧一部,纸墨精良,系胡珽琳琅秘室物。同学佩诤宗兄撰 《平江城坊考》,曾假与助其成书。后为友人借失,不胜怅恨。越十年,忽于沪肆见之,索五百金。时正阮囊羞涩,无力作祊田之赎,自分不可复遇。今忽见此旧抄本,为莫氏铜井房、刘氏嘉业堂递藏,渊源有自,不啻下真迹一等,而索值亦五百金。适售去藏书百箧,偿宿逋外,尚有余资,亟如值收之,不忍再失良机也。因念古书有缘,诚非虚语,如洪武本已得而复失,又及见而再失之,今遇此抄本,如非售书得款,亦只可徒呼负负耶。 《吴郡志》宋刻外有毛氏汲古阁、张氏墨海金壶、钱氏守山阁、张氏择是居诸本,而卢志则无为之重刊者,使孤帙仅存,不至湮没者几希。余之得此,既喜与古有缘,复愿遇好古而有力者据以重雕,则人手一编,庶吴郡文献传之不绝,固所馨香祷祝者也。
据他所述,将旧藏《洪武志》借与王謇修撰《宋平江城坊考》,因而不幸遗失。王謇修成《宋平江城坊考》在其自序所述乙丑年 (1925) ,始撰应不早于其所据《平江图》碑被发现之民国六年(1917) 。这段时间内,王欣夫尚从学吴江,先后师从金天羽、曹元弼诸家,又与同时学者如丁国钧、徐震、吕诚之诸人往来交游,更与王謇并称 “王氏双凤”。这段借书失书的书事,恰可作为王欣夫青年师友学缘之注脚。这一明刊旧本不幸借失后,王欣夫因囊中羞涩 “见而再失之”,直到 1957 年才获得传钞本算是勉强复藏。王欣夫晚年境况并不甚佳,1957 年前他在复旦大学并未执教所擅长的文献学课程,而是辗转于文学史课程,早年肺病更留下后遗症,对他的教课大为不利。1957 年王欣夫始重新开设文献学课程,恰在此时重遇这本与他前半生纠葛甚深的《洪武志》之旧钞本,也无怪这其中的世事浮沉令他深有所慨。等到王欣夫生命最后抱病完成 《蛾术轩箧存善本书录》,此书却未能被编入。即便仅看王欣夫一人,围绕是书的人情纠葛也足以绵亘数十年,令他心情几经跌宕,遑论傅增湘与顾麟士之间如当代 “延陵挂剑”式的情谊。而天壤间仅存的 4 本 《洪武志》也随着近代中国的纷纭世乱星散四方,或远在东洋,或遥隔海峡,其间的传藏关系与附着的近人轶事堪称近代书籍史中极富意味的一隅。
归根结底,地志是某一特定时代的地方性知识载体,它的时间性和空间性在一开始必然有着相当的条件约束。作为方志的《洪武志》在各种使用途径中会被后出的新志取代,这是理固宜然的。即使它在清代中期被“再发现”纳入乾嘉学术的视野,因而得以被持续扩大知识化使用的路径,也只能延续一时的新活力,不久降临的近代学术的转型就让这种 “再发现”淡去原本的鲜活色彩。但此后,《洪武志》最初刊刻时因为人事意外导致数量稀少这一点在近代被再次发现。物以稀为贵,其文献价值自然被凸显,连带着作为早期苏州地志的版本意义也被重新提出,作为实物的《洪武志》受到版本学家和书籍藏家的推重。再加上近代史料保存相对完善,书籍实物在流转递藏中所酝酿的人情悲欢,最终化为近代史中书籍、阅读、情感诸多 “新知识”,带动 《洪武志》从一次 “再发现”走向另一次 “再发现”。综观 《洪武志》在明清以来的命运,不难发现它的几次 “再发现”伴随着学术转型和视点转移。《洪武志》本身承载的知识、由阅读它而延展出的知识,围绕其上的人情悲欢构成的新知识,共同构成方志所具有的不断更新的生命。近世历史中“活的”方志,折射出的实际是更为宏大的知识史变迁与学术史脉络。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中文系;原文载《中国地方志》2023年第3期)
文字编辑:李丞添
媒体编辑:周宏西
审 核 :彭崇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