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每造每亩补贴300元 珠海出台扶持政策稳定粮食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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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每造每亩补贴300元 珠海出台扶持政策稳定粮食生产能力

近日,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印发《2024—2026年珠海市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扶持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实施粮食生产补贴、种粮奖励、村级粮食生产奖励等措施。其中,水稻每造每亩补贴300元,玉米、番薯、马铃薯每造每亩补贴150元。

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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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措施》实施粮食生产补贴、种粮奖励、村级粮食生产奖励、机械化插秧作业补贴、无人机植保作业补贴、保障粮食生产用种安全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农民种粮和基层抓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完成省下达粮食大豆生产目标。

在实施种粮奖励方面,《政策措施》明确奖励标准:在现有粮食生产补贴标准上,对同一年度内早、晚两造连续播种水稻的,市级每年每亩给予一次性种粮奖励1000元,对于早造和晚造播种面积不一致的,按面积小的核算奖励。

对于连片播种大豆1亩以上的,市级每年每亩给予一次性种粮奖励500元,每个地块每年最多只可享受1次市级种粮奖励,对于同一年度内两造(两茬)播种面积不一致的,按面积大的核算奖励。对于种植大豆作为绿肥的不予奖励。

《政策措施》还提出实施无人机植保作业补贴,补贴对象为在珠海市范围内开展水稻统防统治农用无人机植保作业方。补贴标准为每造补贴作业3次(其中:市级补贴2次、区级补贴1次),20元/亩次。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措施》明确,对不遵循农事生产规律,恶意套取补贴资金的不予认定。对弄虚作假、不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该补贴(奖励)资格,2年内不得享受该项扶持政策,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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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