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布 横琴税收新政出炉

三部门联合发布 横琴税收新政出炉

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开发开放,经国务院同意,1月3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货物有关进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政策》)。

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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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明确,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之间设为“二线”。

与合作区现行货物进口税收政策相比,此次政策做出如下调整:一是从“一线”放宽调整为“一线”放开,扩大享受免税或保税政策的主体和货物范围,促进“一线”货物高效便捷流动。二是优化完善“二线”管住政策,在此前政策基础上,增加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鼓励合作区内开展加工制造,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政策》提出,经“一线”进入合作区的货物,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免税或保税的物品外,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合作区内主体进口的货物,除特定情形外予以保税。

经“二线”进入内地的免税或保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按照进口货物有关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其中内销的,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不适用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在“一线”已按规定缴纳,或合作区内已补缴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不再征收进口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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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广东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