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湖北省人大代表高长敏:推进幸福食堂持续健康运营,让老人吃出“幸福”味道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要让老年人在幸福食堂吃出‘幸福’味道。”1月28日,湖北省人大代表、九三学社襄阳市委专职副主委高长敏在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制定奖补政策,规范建设标准,推进幸福食堂持续健康运营。
幸福食堂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一环,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提升老年人幸福感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湖北各地政府部门高度重视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将幸福食堂纳入政府民生实事,不断扩大幸福食堂覆盖面,强化服务供给能力,积极推进城乡幸福食堂均衡发展,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和质量水平,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

湖北省人大代表高长敏 (照片由本人提供)
高长敏调查发现,目前,老年人幸福食堂建设运营的模式主要有四种:自建自营、市场化合作运营、公建民营、依托公办福利食堂运营,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幸福食堂初衷很好,但是现实运营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高长敏告诉记者,首先是运营成效不理想。这种现象在农村幸福食堂的运营中尤为突出,大多数农村幸福食堂的老年人就餐参与度较低,运营成本也较高,持续健康运营压力较大。其次,部分“幸福食堂”点位布局不够精准。没有真正做到因需而设,“从而导致有食堂的地方没需求,有需求的地方没食堂的现象出现”。
另外,许多地方目前还没有明确对幸福食堂建设运营的补贴标准、补贴时限和补贴方式。相关职能部门在兑现帮扶政策时,操作上无章可循。
高长敏还发现,在同一地区的幸福食堂普遍存在大小不一、规模不同、质量良莠不齐、收费标准各异的现象,虽然都能对老年人实施优惠,但服务体验却存在很大差距。
针对上述运营存在的问题,高长敏建议,由民政、财政、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研究制定幸福食堂运营的具体奖补政策,完善补贴方式、考核办法,细化补贴标准、补贴内容等,指导基层合理合规的落实幸福食堂各类优惠政策。
她还建议,规范建设标准,由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幸福食堂的分类等级标准,统一幸福食堂建设的必备条件,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可通过建设面积进行分类,服务和餐品质量进行分级。在分类分级的基础上指导幸福食堂定价标准,并根据不同类别实施不同补助政策。”
在食堂点位建设上,高长敏建议,不能刻意追求点位的覆盖率,而是以群众切实需求为导向,广泛征求辖区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对于需求多的地方可以多建,对于需求不迫切的地方可以不建,避免资源浪费。
“幸福食堂的持续健康运营,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和助力。”高长敏认为,应进一步明确主体管理、行业管理、政策兑现、考核评定等一系列责任的落实部门,形成人人有责、各尽其责、合力共担的良性管理格局,让老年人在幸福食堂吃出“幸福”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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