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鹰潭发布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军等辞去有关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3月19日鹰潭市余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鹰潭市余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李军辞去鹰潭市余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李军、王聪辞去鹰潭市余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鹰潭市余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
鹰潭市余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8号)
鹰潭市余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决定任命:
官武昌为鹰潭市余江区人大常委会龙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现予公告。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
鹰潭市余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9号)
鹰潭市余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
决定任命:李军为鹰潭市余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叶发清的鹰潭市余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
鹰潭市余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0号)
鹰潭市余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任命:
杨超为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
洪黎明为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平定人民法庭庭长;
吴异鸣为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洪湖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杨超的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平定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吴异鸣的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