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串换药品、医用耗材收费,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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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串换药品、医用耗材收费,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被罚!

医疗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行业内乱象频发的现状,深深影响到患者对医药行业的信任。

近日,山东胶州市医疗保障局对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4263.6元的行政处罚。

作为一家综合性三级医院,随意串换药品、医用耗材收费,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种种做法显然并未把患者对医院的信任放在首要位置。

当下,在医疗服务总量呈现逐年快速增长的趋势下,其背后的行业安全问题,正在更多地被暴露出来。

近日,因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在2021年5月至2023年2月期间,将收治的178名患者的“十八导联心电图”项目,串换为“十八通道常规心电图检查”收费,被山东胶州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处罚,罚款4263.6元。

据了解,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五条“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定点医药机构应当确保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费用符合规定的支付范围;……”的规定,构成《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的违法行为。

根据官方资料显示,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2021年12月28日正式开诊,位于胶州市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于一体的公益性、学术型、国际化的三级综合医院,服务半径覆盖青岛西海岸新区以及胶州湾北岸区域。

近年来,医疗行业质量安全、欺骗收费的事件频发,不断瓦解公众对医疗行业的信任,也对行业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此次事件发生,暴露出医院存在服务管理收费等方面的漏洞。从正式开诊到目前多次被投诉处罚,也不得不让人质疑,医院是否能为患者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就医环境?

事实上,除了这次因违法收费行为被罚外,2022年,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就因延误治疗致患者4级伤残,被判赔103万余元。

据了解,2022年2月22日患者姜某因为腰疼,至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并椎管狭窄,2月24日医院为姜某实施椎管减压+椎间融合+椎弓根螺钉内固定术。

术后当晚,姜某双下肢运动及感觉消失,在告知医院医护人员后,院方并未重视并及时检查处理,导致姜某血肿一直压迫神经长达17个小时,下肢被迫截瘫。

并且,姜某一方表示,院方为了掩饰其严重的错误,关于引流量的记录明显经过了事后伪造,致使记录内容前后矛盾,根本不能准确反映当时引流量的真实情况。而姜某最终就因引流管引流不畅,致使引流液不能及时排出,压迫神经出现截瘫。

因腰疼求助医院,最终却瘫痪。姜某认为这与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延误治疗有关。面对后续的生活不便及长期护理,姜某将该医院告上法庭,起诉医院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185988.2元。

此案在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审理。根据市北法院委托,青岛青大司法鉴定所出具了对此案因果关系的鉴定意见书。根据鉴定结果载明,姜某双下肢不全性截瘫,目前已构成4级伤残,需长期护理。而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对患者姜某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医疗行为与姜某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医方为主要原因。

市北法院审理表示,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结合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及患者姜某提供的就诊记录等,判决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对姜某的医疗行为存在80%过错,赔偿姜某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103万余元。

多频次,多问题发生,暴露出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等方面存在着不足。

医疗,涉及到百姓的生命健康,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每个环节都不能忽视,而医院只有确保服务以及管理的规范性,才能保证患者的切身利益,构建和谐的医疗机构,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