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持优婆塞菩萨戒的菩萨也应学习瑜伽菩萨戒

大象佛学图书馆
2024-04-29 06:01 来自山东省

大乘佛子发菩提心,具体落实菩萨行,应受持菩萨戒。虽然近年来受某些寺院的影响,有越来越多的居士开始受十重四十八轻梵网菩萨戒了,但是教内对此是有争议的。尤其是一些专精戒律的律师,认为居士虽然可受此戒,但是持守很难。戒律道场一般只给居士传优婆塞菩萨戒,即《优婆塞戒经》中的六重二十八轻戒,俗称在家菩萨戒。所以今天居士菩萨大多数人都是受此优婆塞菩萨戒。但是严格说来,此戒其实不能算是真正的菩萨戒,圣严法师认为它只能算是面向大乘佛子所传授的大乘戒,它是菩萨戒的基础。续明法师认为它“虽名为菩萨优婆塞戒,实仍以居家五戒为体,未正入菩萨戒位”。在“受戒具缘问遮中,而不问‘汝发菩提心未’;亦不问‘汝是菩萨否’”,由此可知此戒是为趣菩萨大戒之阶渐。经文说:“是戒能为沙弥十戒、大比丘戒及菩萨戒,乃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而作根本”。因此受了此戒之后,进一步学习僧俗都可以受持的瑜伽菩萨戒、梵网菩萨戒,其实是符合《优婆塞戒经》对此戒定位的。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此戒被定位成基础,但是,受戒条件实际上却颇高,不易满足。某些地方甚至比出家比丘戒要求还高。比如,经文规定,如果要受此戒,必须要依次得到父母、妻子儿女、奴婢童仆、国王的许可;然后还要六月中亲近出家人,观察其行住坐卧四大威仪,审查通过后,再有二十僧人白四羯磨才能完成。这个条件要就很高。出家也不过要父母同意,要离婚单身,也不需要儿女、奴仆、国王同意,比丘戒也不过只需要三师七证十位法师。一般在家人怎么有时间用六个月亲近出家人,让出家人考察自己的四大威仪?何况绝大多数寺院都没有二十位比丘,因此要想如法受得此戒,难度很高。明末高僧蕅益大师在注解此戒时,就明确表示优婆塞戒的受戒条件比梵网戒、瑜伽菩萨戒难以满足,他注释此戒也不过是“姑略释之以显正法”。如果有发心居士愿意“如说行持,亦即分陀利华矣。”

优婆塞戒的戒条本身要求也比较高。如要求每月六斋日要持八关斋戒,供养三宝;不能若畜猫、狸,这些都和梵网戒差不多,而远高于瑜伽菩萨戒的要求。而且按照藕益大师的理解,优婆塞戒的重戒要求极严。比如,如杀戒规定“虽为身命,乃为蚁子,悉不应杀。“如盗戒说“虽为身命,不得偷盗,乃至一钱。”蕅益大师认为如果受了六重二十八轻戒,即使‘杀蚁子、偷一钱’也犯重戒,失去戒体,不通忏悔。因此说,优婆塞戒的重戒判罪标准极为严格,普通居士难以受持。如果说蕅益大师的理解不够准确,那也说明此戒的表述不易理解把握。

优婆塞戒还有一点需要注意,那就是缺少忏法。蕅益大师说:“本经无忏悔法,设欲忏悔,须依梵网,或依方等及观虚空藏、占察经等诸大乘法。随用一法,毕志行持,心极殷重,事极恳到,乃克有济。”就是受此戒,如果要忏悔的话,只能依其他菩萨戒或者大乘佛经提供的忏悔法来忏悔。

而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瑜伽菩萨戒的忏法就很清楚明白:四重戒偶尔犯了,不破戒体。四重戒必须是上品缠犯才算破戒体。怎么算是上品缠犯呢?不止一次偶尔犯戒,要屡教不改地反复犯戒,毫无惭愧心,而且还对这样的犯戒行为深生爱乐之心,看成是功德,这算是上品缠犯,这才会破戒体。但是,即使如此,破戒之后,今生还可以重受瑜伽菩萨戒。如果对于四重戒,只是中品缠犯的话,应对于三人发露忏悔,即可恢复清净。如果只是下品缠犯四重戒,或者犯四十三轻戒,应对于一人发露忏悔,即可恢复清净。

优婆塞戒的戒条,与梵网经菩萨戒一样,表述得不够细致,不如瑜伽菩萨戒那样,开遮持犯讲得细致清楚,因此也就不如瑜伽菩萨戒那样容易持守。比如,有这样一条戒:“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见有乞者,不能多少随宜分与,空遣还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这一戒条意思是说,如果有人向受戒者乞讨,应该多少布施一些,如果一点不给,让乞讨者空手而归,那就是犯戒了。这一戒条,在实际修行时,修行人其实是不能机械执行的,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来斟酌对待,但是优婆塞戒戒文本身并未提供斟酌对待执行的依据。

相对来说,我们看瑜伽菩萨戒类似的戒条就规定得很清楚。如果众生来乞讨,受戒者是因为“怀嫌恨心、怀恚恼心,而不给施”,“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这就不仅是犯戒,而且是比较重的染违犯。假如受戒者是因为懒惰、懈怠、放逸而没有布施,这也是犯戒,但犯戒的性质是相对较轻的“非染违犯。”但是,在下列情况下,受戒者不布施是不犯戒的:假如现在没有可以布施的财物,假如他乞求的物品是不如法的、是他不宜受用、拥有的物品,假如不给布施,是为了故意调伏他,帮助他修行提高,假如他所求的物品,是违背国王、政府的意愿,为了服从遵循国王、政府的意愿,假如是了护持僧团的制度规定,而不给他布施,在这些情况下不给他布施,都没有犯戒。

显然,瑜伽菩萨戒在判罪性质时不仅考虑受戒者的发心动机,恶心犯戒就是“染违犯”,由于“懒惰、懈怠、放逸”而犯戒,就是“非染违犯”,而且详细考量当时的因缘,考虑不同做法的后果等等,而开许种种情况下不算犯戒。有了这些详细而体贴的规定,凡夫菩萨受持瑜伽菩萨戒就容易多了。

类似的现象,在其他许多戒条中也存在,下面选取几对类似的戒条做个表格对比。两相比较,显然,瑜伽菩萨戒对于戒条的表述更加详细清楚,可操作性更强,更加适合凡夫菩萨受持。

优婆塞戒与瑜伽菩萨戒若干相近戒条的比较

优婆塞戒经·受戒品

瑜伽师地论·菩萨地·戒品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见有乞者,不能多少随宜分与,空遣还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有饮食等资生众具,见有求者来,正希求饮食等事,怀嫌恨心、怀恚恼心,而不给施,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能施与,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若现无有可施财物;若彼希求不如法物、所不宜物;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来求者,王所匪宜,将护王意;若护僧制,而不惠施,皆无违犯。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四十里中有讲法处,不能往听,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闻说正法论义决择,骄慢所制,怀嫌恨心、怀恚恼心,而不往听,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为懒惰、懈怠所蔽,而不往听,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若不觉知;若有疾病;若无气力;若知倒说;若为护彼说法者心;若正了知彼所说义,是数所闻、所持、所了;若已多闻,具足闻持,其闻积集;若欲无间于境住心;若勤引发菩萨胜定;若自了知上品愚钝,其慧钝浊,于所闻法难受、难持,难于所缘,摄心令定,不往听者,皆无违犯。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污恶不能瞻视病苦,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遭重疾病,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往供事,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往供事,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若自有病;若无气力;若转请他有力,随顺令往供事;若知病者有依有怙;若知病者自有势力,能自供事;若了知彼长病所触,堪自支持;若为勤修广大无上殊胜善品;若欲护持所修善品,令无间缺;若自了知上品愚钝,其慧钝浊,于所闻法,难受难持,难于所缘,摄心令定;若先许余,为作供事。

如于病者,于有苦者,为作助伴,欲除其苦,当知亦尔。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见比丘、比丘尼、长老,先宿诸优婆塞、优婆夷等,不起承迎、礼拜、问讯,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耆长、有德可敬同法者来,骄慢所制,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起承迎,不推胜座;若有他来语言、谈论、庆慰、请问,骄慢所制,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称正理发言酬对,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非骄慢制,无嫌恨心,无恚恼心,但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谓遭病重;或心狂乱;或自睡眠,他生觉想,而来亲附,语言、谈论、庆慰、请问;或自为他宣说诸法论义决择;或复与余谈论、庆慰;或他说法论义决择,属耳而听;或有违犯说正法者,为欲将护说法者心;或欲方便调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或护僧制;或为将护多有情心而不酬对,皆无违犯。

综上所述,优婆塞菩萨戒的受持者,为了更好地行菩萨道,也应该学习瑜伽菩萨戒,这样可以帮助其理解相关戒条的开遮持犯,帮助其持戒。当然,优婆塞菩萨戒的受持者也可以考虑再进一步,求受瑜伽菩萨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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