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云:以三寶爲所歸。所歸以救護爲義。如人獲罪於王,投向他國,以求救護,彼王勑言:汝求無畏以投我者,莫出我境,莫違我教,必當救護。眾生亦爾,繫屬於魔,有生死過;歸向三寶,魔無如之何。
《論》又云:如昔有鴿爲鷹所逐,移入佛影,泰然安樂;在身子影,戰怖如初。乃至如來習氣盡故,久修慈悲,能爲物護。

大意:
《萨婆多论》说:之所以三宝是我们皈依的对象,是因为三宝有救护的意义。比如有人在国度遭遇威胁,为了求生,投奔到另一个王国求助保护。该王告诫他,为了安稳,你现在来投奔我,那么就不要离开我的国界、不要违犯我的法律、我必定救护你。同样的道理,众生在没有皈依三宝前,是被天魔、五阴魔、烦恼魔、死魔所系缚,属于魔的眷属,被魔所控制,因而流转三界,有生死的过患,如同上面讲的“获罪于王”;那么皈依三宝后,要修习四念处、守持戒律、弃舍五欲,如上面讲的“莫出我境”;佛陀的教法如同医方,要牢记在心,能治疗我们的烦恼病,要去认真秉持,如同上面讲的“莫违我教”;这样依教如法奉行,就能逃脫三界,趣向解脱,魔拿你没办法,就不会有生死轮回的过患,如同上面讲的“魔无如之何”。
《萨婆多论》又说:比如往昔有一只鸽子被老鹰追赶,最先躲进舍利弗的影子下,仍旧感觉惊恐不安;后来移到佛的影子里,就安然舒适了。为什么会这样呢?舍利弗虽然已是大阿罗汉,见惑、思惑已断,仍然留有习气;而佛陀阿僧祇劫在修菩萨行,舍利弗只有六十劫在修苦行,因此佛陀的习气已经断尽。所以皈依的第一顺序就是佛,佛是皈依的对象,只有佛陀有足够的力量来护佑众生。
〖注〗
《论》云:“以三宝为所皈。所皈以救护为义,”出自《萨婆多毘尼毘婆沙》。见《大正藏》,T23.1440j1.505a22-28。
四魔:[出瑜伽师地论] 魔。梵语具云魔罗。华言能夺命。又云杀者。谓能夺智慧之命。而杀害出世善根故也。一蕴魔蕴犹积聚也。谓色受想行识等积聚。而成生死苦果。此生死法。能夺智慧之命。故云蕴魔。二烦恼魔谓三界中一切烦恼妄惑也。修行之人。为此妄惑恼乱心神。不能成就菩提。是名烦恼魔。(三界者。欲界。色界。无色界也。)三死魔死者谓四大分散。天丧殒没也。修行之人。为此夭丧。不能续延慧命。是名死魔。(四大者。地大。水大。火大。风大也。)四天魔此魔即欲界第六天也。见《三藏法数》。
四念处:又名四念住,即身念处、受念处、心念处、法念处。身念处是观身不净;受念处是观受是苦;心念处是观心无常;法念处是观法无我。此四念处的四种观法都是以智慧为体,以慧观的力量,把心安住在道法上,使之正而不邪。
五欲:梵语 pañca kāmāh,巴利语 pañca kāmā。(一)又作五妙欲、妙五欲、五妙色。指染著色、声、香、味、触等五境所起之五种情欲。
(二)指财欲、色欲、饮食欲、名欲、睡眠欲。引自《佛光大辞典》。
《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濟緣記》卷十
唐終南太一山沙門釋道宣述(節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