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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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今年5月7日正式印发了《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苏办发〔2024〕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顾月华在6月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对《实施方案》的详细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

江苏发布《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该《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两个核心目标:一是到2025年,初步建立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二是到2030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投入、治理体系适应教育强省需要,适龄学生享有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为实现这一目标,《实施方案》围绕学校布局与建设、教师配置与发展、学生关爱与服务等三个核心方面,提出了十五项重点任务。

在学校布局与建设方面,一是修编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建立学位供给动态调整机制,强化中心城区学位供给,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探索跨学段资源共享共建模式,鼓励建设乡镇九年一贯制学校。二是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推动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比例达90%以上并持续提升,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适当扩大教室学习活动空间和体育运动场地。三是实施义务教育强校提质行动。完善集团化办学管理运行机制,加快办好一批条件较优、质量较高、群众满意的“家门口”新优质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缩小义务教育班额,探索小班化教学。四是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在中心城区、县城和人口集聚乡镇新建改扩建一批可长期保留的公办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全面做好住宿、生活和安全保障。五是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鼓励中小学校积极探索未来学校发展的新样态,深化智慧校园和“三个课堂”建设应用,打造一批数字应用场景。以数字化赋能提升教育治理水平。六是健全优质均衡推进机制。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到2030年绝大多数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探索在市域内更大范围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路径。

在教师配置与发展方面,一是严格落实教师编制标准。落实中央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相关规定,推动师资贯通使用,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加大紧缺学科教师培养和补充力度。二是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强化师范生综合素质和全面育人能力培养,开展教师需求导向的课程实施能力、教研能力培训。推进“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建好用好名师工作室。三是推进教师有序交流轮岗。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机制,实施骨干教师交流轮岗计划,将到乡村学校或办学条件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

在学生关爱与服务方面,一是深化考试招生改革。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改革成果,完善“一依据、一结合”的中考改革模式,不断提高中考命题质量。二是加强弱势群体教育保障和关爱工作。完善困境儿童精准摸排机制,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完善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少年的服务机制。三是做好学生资助服务工作。提升学生资助精准化水平,残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实行全免费,做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四是加强学生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服务。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建立医教协同机制,深入推进“成长导师制”。五是推进校家社协同育人。建设覆盖城乡社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公共体育文化科技场馆面向中小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六是强化学段衔接整体提质。推动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帮助义务教育学段学生了解高中阶段学科特点,为学生进一步学习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