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逾期
未换证人员的公告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三十二条第五款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
截至2024年7月10日,共有以下417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已逾期但未超过180天,请相关人员立即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或通过“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平台办理换证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从业人员,交通运输部门将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对证件进行注销。
景德镇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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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瓷都交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