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浮梁县多所中小学
2024年秋季招生简章(公告)出炉
跟随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新平中学2024年秋季七年级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规范招生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平、规范、有序实施,根据《浮梁县2024年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浮梁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公告》等文件要求,2024年秋季我校通过“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采集学生入学信息、安排学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县城小学(县一小、县二小、县三小、县四小、县五小)应届毕业生;
2.县城外小学毕业但符合进城就读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
因我校学位不足,浮梁一中将招收6个初中班,两校七年级新生名单由县教体局通过摇号方式确定。摇号的对象为参加本次网络报名的县城所有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及符合进城就读条件的县城外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招生过程中,做到招生计划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和招生结果公开,切实维护教育公平。
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我校七年级新生报名入学,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和管理,严格将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不另行单独组织选拔考试,不设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
3.坚持“阳光分班”的原则。我校七年级新生编班由县教体局集中统一采取电脑随机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
三、招生计划
七年级新生1500人,设30个班。
四、报名时间、方式
县城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间及方式
县城小学毕业的学生实行对口直升。7月22日—7月26日:监护人(家长)通过赣服通“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初中学生入学信息核验,学生不得同时在两所或两所以上的学校报名。“赣服通APP”操作流程如下:
打开“支付宝”→搜索“赣服通”→进入“赣服通”小程序→下拉找到“城市服务”→点击“更多”→点击“景德镇市”→点击“浮梁县”→点击“入学一件事”→点击“浮梁县初中报名系统”。
非县城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间及方式
7月27日—7月28日:监护人(家长)通过赣服通“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初中学生入学信息核验,学生不得同时在两所或两所以上的学校报名。“赣服通APP”操作流程同上。非县城小学毕业的学生被录取之后,将和县城小学毕业的学生一起由县教体局通过摇号方式确定浮梁一中和新平中学七年级学生名单,由县教体局利用电脑派位将学生分到浮梁一中或新平中学七年级各班。
请此类学生监护人关注以下入学条件和要求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参加网上报名。县教体局严格按照第1—9类入学条件、要求分批次录取,学位录满即止。第10—11类符合政策性优待入学条件的学生按政策录取。
五、入学条件和要求
(一)就近入学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区内,且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法定监护人)同时在学区内的;
2.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实际居住地均在学区内但住房属租赁房(凭租赁合同和甲方房屋建设许可证复印件等)的;
3.学生的户籍在学区,但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不在学区内,而其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
4.学生的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学区内,且其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
5.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其法定监护人为本学区内的机关单位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的;
(二)随迁子女入学
6.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
7.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县城经商(需本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且其家庭居住地(需有经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和水电缴费票证等)在学区内的。要求有与执照核准的经营地点、经营范围相符的经营实体;
8.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务工(需有合法用工合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6个月及以上)且实际居住地(需有经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和水电缴费票证等)在学区内的;
9.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和实际居住地(需有经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和水电缴费票证等)在学区内的;
(三)政策性优待入学
10.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由法定监护人向我校提供有效证件,办理入学手续;
11.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子女提供有效证明办理入学手续。
因父或母工作调动,由外地迁居本县城区的学生,户籍未办或正在办理的,凭户籍迁移证明、主管部门的工作调令及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确认。其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按户籍迁移地址确认。这类情况需要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进行线下登记核查,核查属实之后,监护人上传相关材料到“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审核。
附:入学房产界定要求
使用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作为入学依据的,其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为住宅、商住宅、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
可以认定的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
1.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母或本人的;
2.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三代人在同一本户口簿、本人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的;
3.符合政策的城区拆迁户协议;
4.其父母持有份额高于51%的多人房产产权的;
5.政府同意延期办证的小区。
非住宅房如店面、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家庭实际住址认定。
六、其他
1.咨询电话:
13767828465(张老师)
18979858397(杨老师)
13687980649(骆老师)
2.现场咨询时间、地点:
县城小学毕业生:7月27日,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6点;
非县城小学毕业生:7月28日,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6点;
地点:新平中学尚学楼(第四栋楼)二楼教室;
3.请关注新平中学公众号,有关招生和编班信息将适时通知。
新平中学
2024年7月19日
浮梁县第一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意见(试行)》《浮梁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浮梁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公告》等文件规定,今年我校新生入学通过“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进行入学信息采集、学位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生对象
学区范围内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监护人在城区具有合法常住固定地址的适龄儿童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02
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规范招生,均衡发展”的原则。
具体详情请点击本招生公告后面的二维码,下载查看《浮梁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公告》。
#03
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收6个班,每班45名学生,共计270名学生。
#04
招生范围
北起交警环岛→青山路(东)→祥和弄→乌珠段居民点(含)→杭瑞高速→高速路往东→杭瑞高速桥→古县衙路→白居易路(东)→平安街→新昌南路→新昌北路→交警环岛;此路段范围以内地域为浮梁一小招生范围。(片区内主要小区有:滨江小区北苑、开源小区、香樟华庭、绿逸居、上城公馆、浮红新苑、白居易小区、宝鼎盛世、弘和尊品、辰隆阳光西班牙、惜园金泰、锦绣江山、景安公馆等)。
#05
时间安排
1.7月22日—7月28日:监护人(家长)通过赣服通“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适龄儿童小学入学信息核验。
适龄儿童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学区内具有合法常住固定地址,在赣服通“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适龄儿童小学入学信息核验时如多次操作仍未成功,但是确实属于符合浮梁一小就读条件的新生,需要监护人7月27、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浮梁一小报告厅进行咨询,学校核查属实之后,监护人再上传相关材料到“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审核。确实需要线下登记核查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初审,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存的复印件归类整理后,由县教体局和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2.8月12日—8月16日:分批次公布录取结果。
3.9月1日:学校公布编班名单、正式开学。
#06
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具体详情请观看视频《浮梁县“入学一件事”报名系统操作指南》或者点击本招生公告后面的二维码,下载查看《浮梁县“入学一件事”报名系统操作指南》文字版。
#07
学区生源认定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在招生计划内,按以下生源类别顺序接收。超过学校招生计划而没有接收的学生纳入统筹分配范围。
(一)就近入学条件和要求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区内,且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法定监护人)同时在学区内的 ;
2.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实际居住地均在学区内但住房属租赁房(凭租赁合同和甲方房屋建设许可证复印件等)的 ;
3.学生的户籍在学区,但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不在学区内,而其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 ;
4.学生的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学区内,且其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
5.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其法定监护人为本学区内的机关单位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的。
(二)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和要求
6.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
7.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县城经商(需本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且其家庭居住地(需有经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和水电缴费票证等)在学区内的,要求有与执照核准的经营地点、经营范围相符的经营实体;
8.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务工(需有合法用工合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6个月及以上)且实际居住地(需有经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和水电缴费票证等)在学区内的;
9.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和实际居住地(需有经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和水电缴费票证等)在学区内的。
(三)政策性优待入学
10.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由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学区学校提供有效证件,办理入学手续。
11.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子女提供有效证明办理入学手续。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或母工作调动,由外地迁居本县城区的学生,户籍未办或正在办理的,凭户籍迁移证明、主管部门的工作调令及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确认。其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按户籍迁移地址确认。这类情况需要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教体局基础教育股进行线下登记核查,核查属实之后,监护人上传相关材料到“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审核。
#08
入学房产界定要求
使用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作为入学依据的,其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为住宅、商住宅、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
可以认定的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
1.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母或本人的;
2.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三代人在同一本户口簿、本人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的;
3.符合政策的城区拆迁户协议;
4.其父母持有份额高于51%的多人房产产权的;
5.政府同意延期办证的小区。
非住宅房如店面、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家庭实际住址认定。
#09
进一步化解“大校额”
不得新增“大班额”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2022年度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赣教基字〔2022〕6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12号)要求,小学一至六年级存在超过45人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小学在校生人数超过2000人大校额学校一律不得转入学生。我县无空余学位的学校和年级,不安排转学。我县已于2023年秋季全面化解大班额,2024年秋季开学,城区所有学校不得有大班额。为进一步化解“大校额”,充分利用教育资源,2024年秋季,县一小原则上不接收插班生,符合进城条件的县一小的插班生全部由县五小学校接收。
符合进城条件的县一小的插班生,需要监护人7月29、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浮梁五小学校进行线下登记核查。
地址:浮梁县浮红街19号
咨询:13907985896(奚)
18707981531(陈)
浮梁县第一小学
2024年7月
浮梁县第二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意见(试行)》《浮梁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浮梁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公告》等文件规定,今年我校新生入学通过赣服通“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进行线上入学信息采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No.1 招生原则
根据城区小学学位情况按照就近、免试原则进行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次序排序办法确定生源类别,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容量限额管理制度,坚持容量管理原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1.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规范招生,均衡发展”的原则。
No.2 招生计划
根据上级部门规定,我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收7个班,每班45名学生,共计315名学生。
No.3 时间安排
1.线上登记:
时间:2024年7月22-28日
方式:监护人(家长)通过赣服通“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适龄儿童小学入学信息核验。
2.线下登记:
时间:2024年7月27-28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00
类别:凡线上登记无法通过的我校片区的适龄儿童, 如:自建房、购房合同、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监护人不一致等。
(逾期将在下一年安排学位,严禁一人多校登记。)
3.公布时间:
2024年8月12日—8月16日:分批次公布录取结果。
4.新生正式报名:
2024年9月1日到所分班级报名。
家长通过手机操作,具体流程“浮梁教体”微信公众号适时发布。
No.4 招生对象
本学区范围内,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学习和生活能力的适龄儿童。
No.5 招生范围
《浮梁县县城小学招生划片方案》
浮梁二小片区
南起白居易路(西) 与三贤街交界处→白居易路(西)→佛印街→新昌北路→新昌南路→三贤街→白居易路(西);此路段范围以内区域为浮梁二小招生范围。(片区内小区有:颐景花园、金地美景、交通局至农业银行之间、县政府至菜市场之间、贤湖盛世、贤湖春天、滨江明珠、蓝湾半岛、中医院私房等。)
浮梁二小和浮梁四小两校片区
交警环岛→青山路→东坡路→玉岭北路→佛印街→新昌北路→交警环岛;此路段范围以内区域为浮梁二小和浮梁四小共同招生范围,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片区内小区有:滨湖名都、天湖一号、供电局、交警大队及人大附近等。)

No.6 学区生源认定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在招生计划内,按以下生源类别顺序接收。超过学校招生计划而没有接收的学生纳入统筹分配范围。
一、就近入学条件和要求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区内,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同时在学区内的。此类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为: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2.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实际居住地均在学区内,但住房属公产租赁房的。此类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为:户口簿、直管公房使用证。
3.学生的户籍在学区内,但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不在学区内,而其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此类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为:户口簿(学生)、出生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4.学生的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学区内,且其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此类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为:户口簿(父母)、出生证、房产证或 不动产权证。
5.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其法定监护人为本学区内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的。此类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为:户口簿、工作证或人社部门工作证明。
二、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和要求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此类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为: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公租房的提供直管公房使用证、居民用水用电缴费票证。合法稳定就业相关材料。
2.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县城经商且其家庭居住地在学区内的。此类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为:户口簿、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和水电缴费票证。
3.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务工且实际居住地在学区内的。此类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为:户口簿、合法用工合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6个月及以上、管理部门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和水电缴费票证。
4.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和实际居住地在学区内的。此类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为:户口簿、居住证、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和水电缴费票证。
三、政策性优待入学
1.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此类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为:户口簿、享受优待的相关证件(烈士荣誉证书、伤残军人证、现役军人证)。
2.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子女。此类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为:户口簿、政策文件、居住相关材料。
(所持证件必须属实,一经审核是虚假证件,将交给相关部门处理,并取消城区就学资格。)
No.7 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具体详情请观看视频《浮梁县“入学一件事”报名系统操作指南》或者点击本招生公告后面的二维码,下载查看《浮梁县“入学一件事”报名系统操作指南》文字版。
No.8 插班生说明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2022年度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赣教基字〔2022〕6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12号)要求,小学在校生人数超过2000人大校额学校一律不得转入学生。为进一步化解“大校额”,充分利用教育资源,2024年秋季,我校不接收插班生,凡我校片区内符合条件的插班生于2024年7月29-7月30日到四小登记。
请符合招生条件的二小片区的插班生家长关注浮梁四小的公众号。
No.9 学校地址
浮梁县朝阳中大道118号(新平中学对面)

No.10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13979874853(宁委员)
15297981121(王主任)
No.11 相关文件下载
1.浮梁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公告
2.浮梁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划片方案和区域图
3.浮梁县“入学一件事”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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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第三小学2024年新生入学招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意见(试行)》《浮梁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浮梁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公告》等文件规定,今年我校新生入学通过“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进行入学信息采集、学位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生对象
学区范围内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监护人在城区具有合法常住固定地址的适龄儿童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二
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规范招生,均衡发展”的原则。
具体详情请点击本招生公告后面的二维码,下载查看《浮梁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公告》。
三
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收11个班(含旧城分校2个班),每班45名学生,共计495名学生。
四
招生范围
严格按照《浮梁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划片方案》招生,不得跨学区招生。
浮梁三小片区为:东起交警环岛→浮梁大道→杭瑞高速桥→高速路往西→查大村→G351国道→红塔路→红塔大桥→古县衙路→杭瑞高速桥→高速路往西→乌珠段居民点(不含)→祥和弄→青山路→交警环岛;此路段范围以内及浮梁镇东北面各村地域为浮梁三小招生范围。
具体详情请点击本招生公告后面的二维码,下载查看《浮梁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划片方案》和《浮梁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划片区域图》。
五
时间安排
1.7月22日—7月28日:监护人(家长)通过赣服通“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适龄儿童小学入学信息核验。
适龄儿童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学区内具有合法常住固定地址,在赣服通“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适龄儿童小学入学信息核验时如多次操作仍未成功,但是确实属于符合浮梁三小就读条件的新生,需要监护人7月27、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浮梁三小报告厅进行咨询,学校核查属实之后,监护人再上传相关材料到“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审核。确实需要线下登记核查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初审,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存的复印件归类整理后,由县教体局和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2.8月12日—8月16日:分批次公布录取结果。
3.9月1日:学校公布编班名单、正式开学。
六
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具体详情请观看视频《浮梁县“入学一件事”报名系统操作指南》或者点击本招生公告后面的二维码,下载查看《浮梁县“入学一件事”报名系统操作指南》文字版。
七
学区生源认定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在招生计划内,按以下生源类别顺序接收。超过学校招生计划而没有接收的学生纳入统筹分配范围。
(一)就近入学条件和要求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区内,且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法定监护人)同时在学区内的 ;
2.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实际居住地均在学区内但住房属租赁房(凭租赁合同和甲方房屋建设许可证复印件等)的 ;
3.学生的户籍在学区,但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不在学区内,而其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 ;
4.学生的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学区内,且其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
5.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其法定监护人为本学区内的机关单位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的。
(二)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和要求
6.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
7.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县城经商(需本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且其家庭居住地(需有经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和水电缴费票证等)在学区内的。要求有与执照核准的经营地点、经营范围相符的经营实体;
8.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务工(需有合法用工合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6个月及以上)且实际居住地(需有经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和水电缴费票证等)在学区内的;
9.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和实际居住地(需有经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和水电缴费票证等)在学区内的。
(三)政策性优待入学
10.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由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学区学校提供有效证件,办理入学手续。
11.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子女提供有效证明办理入学手续。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或母工作调动,由外地迁居本县城区的学生,户籍未办或正在办理的,凭户籍迁移证明、主管部门的工作调令及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确认。其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按户籍迁移地址确认。这类情况需要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教体局基础教育股进行线下登记核查,核查属实之后,监护人上传相关材料到“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审核。
八
入学房产界定要求
使用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作为入学依据的,其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为住宅、商住宅、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
可以认定的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
1.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母或本人的;
2.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三代人在同一本户口簿、本人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的;
3.符合政策的城区拆迁户协议;
4.其父母持有份额高于51%的多人房产产权的;
5.政府同意延期办证的小区。
非住宅房如店面、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家庭实际住址认定。
九
旧城分校招生
为化解城区大校额、大班额,今年继续加强我县教育共同体建设。浮梁三小和旧城小学组建“融合型”教共体——浮梁三小旧城分校,设立7—8 个共建班,招收插班生及部分三小片区学生。同时鼓励县城学生自愿到分校就读。
符合浮梁三小旧城分校就读条件的新生,监护人(家长)不需要通过赣服通“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适龄儿童小学入学信息核验,但需监护人7月27、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提供有效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浮梁三小旧城分校进行线下登记核查,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浮梁三小旧城分校初审,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存的复印件归类整理后,由县教体局和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十
进一步化解“大校额”、不得新增“大班额”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2022年度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赣教基字〔2022〕6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12号)要求,小学一至六年级存在超过45人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小学在校生人数超过2000人大校额学校一律不得转入学生。我县无空余学位的学校和年级,不安排转学。我县已于2023年秋季全面化解大班额,2024年秋季开学,城区所有学校不得有大班额。为进一步化解“大校额”,充分利用教育资源,2024年秋季,县三小原则上不接收插班生,符合进城条件的县三小的插班生全部由县三小分校接收。
符合进城条件的县三小的插班生,需要监护人7月29、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浮梁三小旧城分校进行线下登记核查。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浮梁三小旧城分校初审,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存的复印件归类整理后,由县教体局和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学校地址:
浮梁县浮梁镇城北新区浮梁大道653号
公交线路:
乘坐16路、30路、36路、37路公交可直达我校
咨询电话:
李老师 18897989761
胡老师 13879828767
计老师(旧城分校) 13879840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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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公告
浮梁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划片方案和区域图
浮梁县“入学一件事”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浮梁县第三小学
2024年7月16日
浮梁县第四小学2024年新生入学招生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规范招生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平规范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意见(试行)》《浮梁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浮梁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公告》等文件规定,今年我校新生入学通过“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进行入学信息采集、学位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学区范围内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监护人在城区具有合法常住固定地址的适龄儿童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2.插班生招生对象:符合进城条件的县二小和县四小片区范围的学生,如果学位不足,将根据上级行政部门安排,进行调剂。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规范招生,均衡发展”的原则。
具体详情请点击本招生公告后面的二维码,下载查看《浮梁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公告》。
三、招生计划
1.我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收8个班,每班45名学生,共计360名学生。
2.符合进城条件的县二小及县四小片区的插班生到县四小进行预录登记。
四、招生范围
严格按照教体局最新制订的《浮梁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划片方案》招生。
1.景北高速收费站→朝阳西大道(含道路南面至昌江河边)→佛印街→东坡路→青山路→浮梁大道→杭瑞高速桥→高速路往西→景北高速收费站;此路段范围以内区域为浮梁四小招生范围。
2.浮梁二小和浮梁四小两校片区为:交警环岛→青山路→东坡路→玉岭北路→佛印街→新昌北路→交警环岛。此路段范围以内区域为浮梁二小和浮梁四小共同招生范围,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
具体详情请点击本招生简章后面的二维码,下载查看《浮梁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划片方案》和《浮梁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划片区域图》。
五、时间安排
一年级新生:
1.7月22日—7月28日:监护人(家长)通过赣服通“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适龄儿童小学入学信息核验。
适龄儿童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学区内具有合法常住固定地址,在赣服通“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适龄儿童小学入学信息核验时如多次操作仍未成功,但是确实属于符合浮梁四小就读条件的新生,需要监护人7月27、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浮梁四小悦学楼一楼进行咨询,学校核查属实之后,监护人再上传相关材料到“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审核。确实需要线下登记核查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初审,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存的复印件归类整理后,由县教体局和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2.8月12日—8月16日:分批次公布录取结果。
3.9月1日:学校公布编班名单、正式开学。
二至六年级插班生:
7月29、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浮梁四小进行线下预录登记。
六、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具体详情请观看视频《浮梁县“入学一件事”报名系统操作指南》或者点击本招生公告后面的二维码,下载查看《浮梁县“入学一件事”报名系统操作指南》文字版。
七、信息登记办法
1.无法通过线上报名的新生。凡具备以上我校就读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简章后面点击二维码下载《浮梁县城区学校2024年新生就读申请表》,如实填写,并于7月27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本申请表到我校为其办理新生入学登记手续,逾期将在下一年安排学位。
2.凡要求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简称“插班生”)条件参照招生条件执行,由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简章后面点击二维码下载《浮梁县城区义务教育学籍异动申请表》和《浮梁县2024年城区学校插班生就读材料登记表》,如实填写,并于7月29至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上述两份表格到我校初审和预录登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浮梁四小初审,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存的复印件归类整理后,由县教体局和相关部门审核认定,进行安排或是调剂。
八、学区生源认定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在招生计划内,按以下生源类别顺序接收。超过学校招生计划而没有接收的学生纳入统筹分配范围。
(一)就近入学条件和要求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区内,且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法定监护人)同时在学区内的 ;
2.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实际居住地均在学区内但住房属租赁房(凭租赁合同和甲方房屋建设许可证复印件等)的 ;
3.学生的户籍在学区,但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不在学区内,而其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 ;
4.学生的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学区内,且其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
5.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其法定监护人为本学区内的机关单位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的。
(二)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和要求
6.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
7.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县城经商(需本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且其家庭居住地(需有经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和水电缴费票证等)在学区内的。要求有与执照核准的经营地点、经营范围相符的经营实体;
8.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务工(需有合法用工合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6个月及以上)且实际居住地(需有经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和水电缴费票证等)在学区内的;
9.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和实际居住地(需有经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和水电缴费票证等)在学区内的。
(三)政策性优待入学
10.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由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学区学校提供有效证件,办理入学手续。
11.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子女提供有效证明办理入学手续。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或母工作调动,由外地迁居本县城区的学生,户籍未办或正在办理的,凭户籍迁移证明、主管部门的工作调令及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确认。其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按户籍迁移地址确认。这类情况需要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教体局基础教育股进行线下登记核查,核查属实之后,监护人上传相关材料到“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审核。
九、入学房产界定要求
使用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作为入学依据的,其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为住宅、商住宅、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
可以认定的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
1.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母或本人的;
2.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三代人在同一本户口簿、本人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的;
3.符合政策的城区拆迁户协议;
4.其父母持有份额高于51%的多人房产产权的;
5.政府同意延期办证的小区。
非住宅房如店面、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家庭实际住址认定。
咨询电话
胡老师:13879820911
凌老师:15107085838
郑老师:1827986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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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浮梁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公告
2.浮梁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划片方案和区域图
3.浮梁县“入学一件事”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4.浮梁县城区学校2024年新生就读申请表
5.浮梁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插班生就读材料登记表
6.浮梁县城区义务教育学籍异动申请表
浮梁县第五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意见(试行)》《浮梁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浮梁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公告》等文件规定,今年秋季,我校新生入学通过“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进行入学信息采集、学位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学区范围内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监护人在城区具有合法常住固定地址的适龄儿童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规范招生,均衡发展”的原则。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预设招收8个班,每班45名学生,预计招收360名新生。
四、招生范围
严格执行《浮梁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划片方案》要求,不跨学区招生。
浮梁五小招生片区:南起新昌大桥→白居易路(西)→三贤街→新昌南路→平安街→白居易路(东)→新昌大桥,此路段范围以内区域为浮梁五小招生范围(涵盖学府家园、天然居、滨江小区南苑、梁城金座、赛纳丽舍、荣翔庭苑、金域蓝湾、梁城美景、世纪星城、黄龙湾、南苑天城、广场花苑、华夏名都等小区)。
具体详情请点击本招生公告后面的二维码,下载查看《浮梁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划片方案》《浮梁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划片区域图》《浮梁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公告》。
五、时间安排
1.7月22日-7月28日:监护人(家长)通过赣服通“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适龄儿童小学入学信息核验。
适龄儿童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学区内具有合法常住固定地址,在赣服通“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适龄儿童小学入学信息核验时如多次操作仍未成功,但是确实属于符合浮梁五小就读条件的新生,需要监护人7月27、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浮梁五小5号楼一楼进行咨询,学校核查属实之后,监护人再上传相关材料到“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审核。确实需要线下登记核查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初审,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存的复印件归类整理后,交由县教体局及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2.8月12日-8月16日:分批次公布录取结果。
3.9月1日:学校公布编班名单、正式开学。
六、操作指南
具体详情请观看视频《浮梁县“入学一件事”报名系统操作指南》或者点击本招生公告后面的二维码,下载查看《浮梁县“入学一件事”报名系统操作指南》文字版,按照提示完成填报。
七、学区生源认定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在招生计划内,按以下生源类别顺序接收。超过学校招生计划而没有接收的学生纳入统筹分配范围。
(一)就近入学条件和要求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区内,且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法定监护人)同时在学区内的 ;
2.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实际居住地均在学区内但住房属租赁房(凭租赁合同和甲方房屋建设许可证复印件等)的 ;
3.学生的户籍在学区,但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不在学区内,而其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 ;
4.学生的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学区内,且其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
5.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其法定监护人为本学区内的机关单位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的。
(二)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和要求
6.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
7.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县城经商(需本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且其家庭居住地(需有经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和水电缴费票证等)在学区内的。要求有与执照核准的经营地点、经营范围相符的经营实体 ;
8.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务工(需有合法用工合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6个月及以上)且实际居住地(需有经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和水电缴费票证等)在学区内的;
9.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区内,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和实际居住地(需有经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和水电缴费票证等)在学区内的。
(三)政策性优待入学
10.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由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学区学校提供有效证件,办理入学手续。
11.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子女提供有效证明办理入学手续。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或母工作调动,由外地迁居本县城区的学生,户籍未办或正在办理的,凭户籍迁移证明、主管部门的工作调令及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确认。其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按户籍迁移地址确认。这类情况需要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教体局基础教育股进行线下登记核查,核查属实之后,监护人上传相关材料到“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审核。
八、入学房产界定要求
使用实际常住固定住所证件作为入学依据的,其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为住宅、商住宅、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
可以认定的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
1.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母或本人的;
2.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三代人在同一本户口簿、本人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的;
3.符合政策的城区拆迁户协议;
4.其父母持有份额高于51%的多人房产产权的;
5.政府同意延期办证的小区。
非住宅房如店面、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家庭实际住址认定。
九、插班生报名须知
根据《浮梁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公告》文件要求:“2024年秋季,县一小、县二小、县三小原则上不接收插班生,符合进城条件的县一小及县五小片区的插班生全部由县五小接收,符合进城条件的县二小及县四小片区的插班生全部由县四小接收,符合进城条件的县三小的插班生全部由县三小分校接收。”
符合进城条件的浮梁五小及浮梁一小片区的插班生,需要监护人7月29日、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浮梁五小6号楼(书墨楼)四楼进行线下登记审核,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初审,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存的复印件归类整理后,交由县教体局及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温馨提示:插班生登记审核通过后,将参照新生入学生源类别顺序接收,没有被接收的学生将由县教体局纳入统筹分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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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公告》
《浮梁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划片方案》
《浮梁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划片区域图》
《浮梁县“入学一件事”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学校地址
浮梁县文昌街(赛纳丽舍小区对面)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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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7982653 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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