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30日,我市发布《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打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组合拳”。相关政策将给市场带来着怎样的影响?怎样适应我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和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为此,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和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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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出政策“组合拳” 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构建我市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省调控新政“20”条基础上,我市坚决扛牢城市主体责任,在前两年的基础上优化调整出台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据悉,《措施》共五大类三十二条。第一类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含降低个人首付比例、取消住房商业性个人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优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加大银行信贷支持4条政策措施。
第二类为优化房地产项目用地和规划管理,含优化新增用地供应、促进存量土地流通转让、支持收回收购已出让闲置土地、允许合理调整存量房地产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合理降低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和阳台进深、建筑层高约束条件、支持调整住房套型结构和停车设施配建标准7条政策措施。
第三类为促进商品房销售,含支持试点现房销售、支持收购商品房去库存、实行“以旧换新”交易模式、降低商业办公类房屋使用成本、优化调整学位准入政策、降低房屋交易成本、支持拆分销售模式、推进网签备案与预告登记并行办理、培育产业氛围、推动新一代住宅建设10条政策措施。
第四类为稳妥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含加快推进保交房工作、积极推进“白名单”制度建设、加快解决存量商品住房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稳妥处置“工抵房”“法拍房”4条政策措施。
第五类为持续支持不同购房需求,含继续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继续实施青年人才购房政策、继续实施新市民购房政策、继续支持满足老龄化社会需求、持续支持个人住房贷款需求、继续对房屋征收安置对象采取货币化安置并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实施购房补贴、继续对搬离CD级危房的购房人实施购房补贴7条政策措施。
“我市从3月初启动文件起草工作,从5月到7月,《措施》与《萍乡市新一代住宅建设指引(试行)》一起采取书面征求、挂网公示等多种方式多次征求相关领导、县(区)政府和部门、行业协会、市场主体及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19条,全部予以采纳吸收。”市住建局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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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政策“一箩筐” 有效减轻购房者负担
今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首套和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降至不低于15%和不低于25%。同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取消全国层面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政策出台后,我市已根据辖区内房地产市场形势及政策调控要求作出调整决定,执行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实现贷款利率市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中国人民银行萍乡市分行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今年6月份的监测数据来看,我市新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7%,低于原政策下限5BP;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08%,低于原政策下限7BP,有效减轻了购房者的负担。
购房补贴、契税补贴,是购房者最关心的政策之一。市住建局负责人表示,我市已连续两年实施购房补贴、契税补贴政策,在此次出台的《措施》中,延续了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这一政策,在安源区、湘东区、萍乡经开区行政管辖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属首次购买的,每套补贴10000元;属改善型购买的,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补贴5000元,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补贴8000元;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二孩、三孩家庭群体,购房时凭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分别给予家庭群体200元/平方米、300元/平方米的补贴。上述补贴不重复享受,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对安源区、湘东区、萍乡经开区行政管辖范围内户籍以外的购房人在安源区、湘东区、萍乡经开区行政管辖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网签合同且缴纳契税的,由受益财政按地方所得部分50%给予补贴,按照先征后补的原则发放。同时,我市继续对符合条件的房屋征收安置对象、搬离CD级危房的购房人实施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贴政策。
新出台的《措施》中,对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政策也作了调整。开通了萍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变更业务。增加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在原“等额本息”的贷款还款方式上,增加“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提高了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最高额度,萍乡市双职工购建第一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购建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购买二手房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由55万元提高至65万元;单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措施》还调整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标准及可贷额度,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只需符合住房公积金‘限高保低’政策规定,即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当年最高月缴存额标准,不得低于最低月缴存额标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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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引导“建好房” 进一步满足群众新期待
随着城镇化推进和经济社会发展,百姓的居住需求从“有房住”向“住好房”转变,对绿色、健康、智慧的高品质住宅需求日益增长。
“百姓的住房需求主要有刚性需求、改善性需求、更新需求三大类。从统计数据来看,目前改善性需求已成为我市房地产市场最大的需求支撑。也就是说,百姓对住房的需求从‘有没有’上升到‘好不好’。”市资规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措施》释放了积极的信号,比如,明确了配建的垃圾收集房、公共厕所、变电房、开关站、开闭所,以及风雨连廊、首层架空层、上人屋面等作为公共空间供业主免费使用的建筑,建筑面积不纳入项目容积率计算。同时,在保证结构安全的条件下,也将放宽阳台进深限制及住宅层高的限制。“诸多的优化政策,都在积极助力为百姓建设高品质的房子,助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市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抓紧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市住建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7月,我市出台了《萍乡市新一代住宅建设指引(试行)》,并将新一代住宅建设纳入此次出台的《措施》,进一步优化增量住房供给,推动住宅品质改善提升,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智能、安全、适老、经济、绿色、美观、健康的理念,以提升质量、功能、性能、服务为核心,从规划布局、公共设施、环境营造等方面提升居住区域空间品质,从户型设计、空间优化、材料选用等方面提升住宅性能品质,从物业管理、维护更新等方面提升居住区域服务品质,“下一步,我市将大力引导房企开发更多更好的优质住房,为百姓买好房、住好房提供更多选择。”
来源:《萍乡日报·赣西都市》8月18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