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保险行业,“挂单”行为是屡见不鲜。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徐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中心支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被罚。

据介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中心支公司虚列保险代理人业务套取手续费;在车险销售过程中向投保人返还利益;向不具有保险代理资质机构支付车险销售费用;内部控制不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对其警告并处罚款47万元。
“挂单”行为被监管部门发现后,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胡旭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中心支公司虚列保险代理人业务套取手续费、在车险销售过程中向投保人返还利益、向不具有保险代理资质机构支付车险销售费用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其警告并处罚款12万元。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徐州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