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曝光3起涉燃气领域典型案例 中交路桥萍乡项目部破坏管道致燃气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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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曝光3起涉燃气领域典型案例 中交路桥萍乡项目部破坏管道致燃气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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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公布3起涉燃气领域典型案例

为深入推进全市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从严整治燃气领域突出问题,聚力解决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监管不严、执法存在“宽松软”行为,警示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以案为鉴,主动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依法保护燃气设施,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燃气领域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中交路桥萍乡项目部破坏燃气管道案

基本情况:2024年11月7日,市燃气发展服务中心执法队员接市燃气公司报险电话,在沪昆高速桥下彭高加油站处,第三方施工破坏地下中压燃气管道。经现场调查,施工单位南昌永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对沪昆高速改扩建工程SSZ3标段施工时,明知该施工区域有地下燃气管线,在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情况下,采用挖机作业挖破地下燃气管道,造成燃气泄漏事故。

处理结果:目前,市住建局执法人员已现场责令项目施工单位在制定燃气管道施工保护方案前停止在燃气管道周边作业行为,并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二:市燃气有限公司员工恶意逃缴燃气费案

基本情况:萍乡市燃气发展服务中心和萍乡市燃气有限公司开展对全体干部职工家庭安全用气排查过程中发现,市燃气公司退休职工罗某某自2013年4月缴纳燃气费500元后,一直到2024年2月共10年零10个月都无缴费记录,恶意规避入户安检和入户抄表。2024年3月12日在入户核查时进行了抄表,更换了燃气表。按其旧表底数进行核算,罗某某应缴纳燃气费6721元,实际只缴纳900元,恶意逃避欠费金额5821元。

处理结果:目前,市燃气公司已对该员工所拖欠燃气费5821元全部追缴到位,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所拖欠同等数额燃气费上交廉政账户,市住建局责令市燃气公司举一反三加强内部管理和入户安检工作。

案例三:市燃气有限公司员工将入户安检职责转嫁社会人员完成从中非法获利案

基本情况:2024年10月22日,市燃气发展服务中心执法人员和市燃气有限公司安检人员对公园玖里住户的入户安检情况进行抽查,发现6栋某住户户内安装了燃气波纹管以及改动了燃气表,该户并不是由市燃气公司更换的户内燃气设施,且有加盖了市燃气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公章的收款凭据。据此情况,市住建局于11月1日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将违法线索移交开发区公安分局。11月19日,经属地玉湖派出所和市燃气发展服务中心找到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调查问询,发现市燃气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员工刘某某将属于自己的入户安检职责转嫁社会人员刘某树完成,并从中获利。

处理结果:经市燃气公司党委研究决定,追回客服服务中心员工刘某某非法所得,并解除其劳动合同。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与市住建局约谈市燃气公司负责人,责令市燃气公司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堵塞管理漏洞,健全安检制度、规范安检程序,依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上述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部分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和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管理人员规范管理能力不足、作业人员安全作业意识不够、燃气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缺失、入户安检工作不真不实等突出问题。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着力解决制度缺失和落实不力问题,要加大安全投入,运用燃气管网和设施“带病运行”排查评估结果,开展隐患整改、建设智慧燃气平台。各级燃气监管部门要督促燃气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来源:萍乡市燃气发展服务中心、萍乡住建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