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女幼师父母回应起诉室友家人:想要他们作证,为女儿争取“见义勇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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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女幼师父母回应起诉室友家人:想要他们作证,为女儿争取“见义勇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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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山东女幼师出租屋遇害案”再次引发关注。被害女幼师刘某怡的父亲告诉九派新闻,他以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为由,起诉了案件相关方以及相关当事人。刘先生介绍,他起诉了女儿室友李某菲的父母、另一名室友崔某文、凶手的表哥李某辉以及女儿工作的幼儿园,要求他们为女儿见义勇为作证。

刘先生称,他此次起诉并非为了钱,而是希望通过民事诉讼为女儿争取“见义勇为” 称号。据媒体报道,事发至今,刘某怡父母因认定女儿见义勇为事宜,多次联系崔某文未果,电话和微信还被拉黑。为此刘某怡父母请求法院判令崔某文等五名被告,向受害人家属道歉并致谢,并要求幼儿园、崔某文和李某辉向原告补偿5万元,李某菲的父母向原告补偿2万元。

刘先生认为,虽然李某菲亦不幸被害,但是他希望其父母认可自己女儿的见义勇为行为。至于起诉另一名室友崔某文,刘先生认为是女儿的呼喊等行为,让对方有机会回到房间锁紧房门并报警。刘先生说,李某勇本来还打算伤害其表哥李某辉,因为女儿的搏斗让室友能及时报警,因此李某辉也是女儿行为的受益者。据了解,平度市法院已收到起诉状并决定立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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