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创新“五优”工作法,树立行政诉讼诉前调解新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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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创新“五优”工作法,树立行政诉讼诉前调解新标杆

长期以来,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深入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行政诉讼案件诉前调解“五优”工作法,构筑“府院联动、诉调衔接、多方参与、前端化解”的诉前调解工作格局,推动非诉解纷机制前置,成功开辟了行政诉讼争议化解的新路径。

优化流程工作闭环 规范调解进程

江宁区司法局明确了适用行政诉讼诉前调解的三类案件和一个月的调解期限,规范了法院与区政府行政机关的职责任务,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诉前调解工作流程。通过每周案件移送、每月情况反馈、每季案件分析和业务指导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了“接收—分流—调解—反馈”的闭环管理,确保了每一起诉前调解案件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优化平台联动协作 汇聚多方共识

与法院建立紧密的协作制度,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共同搭建诉前调解工作平台。2023年4月,区司法局与江北新区法院联合召开诉前调解工作座谈会,召集区政府重点涉诉部门和街道园区,共同研讨行政争议诉前实质性化解工作。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多次组织专题会商,形成一致意见,为行政机关提供了有力的工作指导。

优化机制分析研判 防范涉诉风险

健全涉诉风险管控机制,要求涉诉行政机关全力做好风险防范工作。通过成立工作专班、听取行政相对人诉求、制定化解方案等措施,加强自我纠错和沟通协调,推动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例如,在2023年2月的一起房屋征收补偿纠纷中,街道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充分发挥司法所和调解委员会作用,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

优化队伍能力培塑 促进强兵赋能

建立健全全区行政调解组织架构,成立由副区长任组长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行政调解员队伍建设和能力培养,通过邀请法官和资深调解员授课等方式,全面提升各行政机关诉前调解实战能力。同时,将行政诉讼调解工作融入全区行政调解体系,形成整体合力。

优化质效联调联动 推进化解实践

加强复调衔接和府院联动,汇聚多元力量形成诉前调解合力。对复议案件和诉讼案件的共同当事人,将复议调解和诉前调解有机融合,共同开展劝导引导和实质性化解工作。在2023年一季度的一起工商登记备案纠纷中,复议机关和涉案部门联合开展调解,成功化解了纠纷。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区政府和法院联合建立的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站作用,邀请法院退休法官参与诉前调解,为涉诉行政争议的有效解决提供了有力支持。

江宁区司法局的“五优”工作法不仅优化了行政诉讼案件的诉前调解流程,还提升了调解效率和质量,为推动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