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通过全流程、贯穿式的反欺诈工作提升核保理赔质效

九派新闻
2025-01-03 12:04 来自湖北省

1月3日,公安部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部署开展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举措成效情况,并公布了十起典型案例。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华列兵局长、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李有祥局长、上海金融监管局陈颖副局长、山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吕伟东总队长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张明主持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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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图/公安部

山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吕伟东回答了记者关于涉及意外健康险案件的特点以及针对各类骗保案件山东公安机关主要做法的提问。他表示,山东侯某某等人保险诈骗案涉及的保险险种主要是意外健康险,该团伙主要是利用该类险种出险次数多、赔付少、审核程序简易等情况实施犯罪。这类案件的主要特点:一是犯罪分子一般单独或两三人结伙作案;二是网上投保,网上索赔;三是以小额保费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保,故意制造意外受伤事故后重复索赔,进行恶意骗保。

根据专项打击工作统一部署,山东公安机关持续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全力打击整治各类保险诈骗犯罪活动,全省共立保险诈骗案件18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30余名,打掉团伙40余个,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3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保险市场正常秩序。主要做法是,一是强化联动挖线索。依托省、市两级打击保险诈骗合作机制,加强与金融监管、行业协会、保险公司等部门的联动,强化行刑衔接,及时研究该类犯罪规律特点,摸排犯罪线索,强化防范打击。二是专项行动打团伙。山东公安机关连续三年开展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行动,突出打击链条化车辆保险、地域性意外健康保险、“人伤黄牛”等团伙类保险诈骗犯罪,深挖拓线打掉车损“套路险”、“人伤黄牛”系列意外险、雇主责任险等骗保团伙80余个。将数额大、性质恶劣的保险诈骗案件列为省厅督办案件,全力推进侦办。三是快查快办挽损失。案发前,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确定事故疑点,降低受损风险;案发后,第一时间进行现场调查取证,督促教育涉案人员主动退赃退赔;第一时间依法冻结涉案账户,依法扣押涉案资金,避免资金流失,提高避损挽损效率,有效净化了保险行业生态。

李有祥回答了记者关于金融监管部门采取措施统筹消费者保护与反保险欺诈两者之间关系的提问。他表示,保险欺诈行为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增加了保险产品的运营成本,抬高了保险产品的价格。每一次骗保的背后都是守法者替不法分子买了单。打击保险诈骗,遏制违法犯罪,最终受益的是全体保险消费者。在此,郑重倡议,广大保险消费者要增强反诈意识,主动远离欺诈行为,共同守护资金安全。近年来,金融监管总局在反保险欺诈工作实践中不断优化工作理念。2024年8月,发布实施的《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明确规定,保险机构应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反欺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保险服务质效。保险机构收到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理赔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及时作出处理,没有确凿证据或线索的,不得以涉嫌欺诈为借口拖延理赔、无理拒赔。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推动保险公司改变反欺诈工作过度依靠理赔审核的传统观念,将反欺诈工作融入产品设计、承保、核保、核赔、挽损等各个环节,通过全流程、贯穿式的反欺诈工作提升核保理赔质效,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回答记者关于金融监管总局如何继续开展反保险欺诈治理工作的提问时,李有祥表示,本次专项打击工作的结束是下一阶段反保险欺诈工作的开始,金融监管总局将以《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为基础,指导行业建立健全各项反欺诈长效机制,加强行刑衔接,为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一方面,持续推动《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的落地见效。按照“监管引领、机构为主、行业联防、各方协同”的要求,进一步统筹资源,构建监管部门、保险机构、行业组织、外部单位协同参与、职责定位更加丰富明晰的工作体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强调行业联防联控和行业内外部协同,突出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反欺诈领域的运用,开展保险公司欺诈风险管理能力评价。另一方面,将专项打击的经验做法完善固化下来。包括丰富线索来源,建立“数据汇聚—大数据建模—锁定线索”的反欺诈工作路径,推动反欺诈实体组织持续发挥作用等,指导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机制建设,细化协作内容,夯实行刑衔接工作基础,不断健全保险欺诈风险治理体系。

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陈颖副局长回答了记者关于在行刑衔接、源头治理方面上海金融监管局的主要做法。她表示,2024年以来,上海金融监管局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指导下,联动公安机关落实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部署,共破获保险诈骗案件39起,涉案金额8500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42名,实现对金融犯罪的全链条、全环节打击。主要做法是,一是五位一体、同向发力,全面构建反欺诈协同善治体系。健全监管部门、公安司法机关、行业协会、保险机构、中国银保信“五位一体”反保险欺诈工作机制,联动各方成立“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组”,实体化开展线索串并移送、案情会商通报等工作,形成“模型共建、风险共研、线索共推、成果共享”的数智化工作模式。二是行刑衔接、源头防治,有效遏制保险诈骗违法犯罪。明确辖内保险诈骗案件行刑衔接标准,统一保险诈骗案件定性、诈骗金额认定标准、行政处罚追责期限,对6起重点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全力追赃挽损。建立“依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机制”,向机构发送雇主责任险健康发展措施建议和风险提示函;指导保险机构进行投保人真实意愿核查管理及风险管理,试点“司法诉讼+行业调解+企业试点”保险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防控案件风险。三是科技赋能、强化宣教,着力提升反欺诈意识和能力。成功搭建上海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和人身险综合信息服务两个数字化平台,实现医疗发票真实性核验、重复投保理赔查验等跨机构信息共享。与上海市公安局联合召开“保险诈骗专项打击”新闻发布会,开展各类“线下+线上”宣传活动和反欺诈培训,近4万名保险从业人员参训,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和保险从业人员的防骗反诈意识能力。

九派新闻特派记者 龚凌蔚 温艳丽 北京报道

编辑 万璇 任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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