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消息,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宜金监罚决字〔2024〕33号、34号)显示,因贷款管控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限制性领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丰支行罚款30万元。
邹宁(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丰支行副行长)警告并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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