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区任免23名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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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区任免23名干部

近日,西安市新城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决定免去:

王方伟同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任命:

尚卫刚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宋利强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西一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韩承宏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中山门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崔建宁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长乐西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魏亚荣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自强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璐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韩森寨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陈文萍同志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邓营同志区人大常委会西一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赵明涛同志区人大常委会中山门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田晓强同志区人大常委会长乐西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严利平同志区人大常委会自强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永安同志区人大常委会韩森寨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刘可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伟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蔡唯佳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适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封冬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徐凌君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焦继军同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童鹏同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蒋茹同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管毅同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责编/满政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