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步不让纠治“四风”!赣州市纪委监委:发现这些问题可举报

寸步不让纠治“四风”!赣州市纪委监委:发现这些问题可举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始终坚持零容忍,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如您发现我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存在以下“四风”问题,请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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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吃喝

违规组织、参加公款吃喝,在单位企业食堂、培训中心等内部接待场所公款吃喝;接受老板、下属等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躲进住宅小区、私人会所、“农家乐”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以吃宵夜等名义违规吃请等。

0 2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违规收送茅台酒等高档烟酒,违规收送年节礼品、拜年“红包”,通过微信转账、快递邮寄等方式“隔空送礼”,以及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烟酒茶、购物卡券等。

0 3

违规使用公车

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0 4

其它

违规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四风”问题。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举报方式

1.关注“清廉赣州”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举报”→“四风问题举报”→“赣州市”进行举报(可上传照片、视频);

2.手机扫描“二维码”后,点击“赣州市”进行举报,二维码如下:

寸步不让纠治“四风”!赣州市纪委监委:发现这些问题可举报

3.拨打0797-12388举报电话反映问题;

4.将信访举报材料邮寄至纪检监察机关。邮寄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赣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3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