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丨市政协委员凌志稳:加强东莞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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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声音丨市政协委员凌志稳:加强东莞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

聚焦两会,凤凰观察。会议期间,凤凰网广东东莞专访了东莞市政协委员、民革市委会委员凌志稳。就“加强东莞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提交了自己的提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住宅小区是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做好其综合治理对社会稳定和谐至关重要。2024年,推广住宅小区治理工作经验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被列为东莞市委重点工作之一。

经调研,发现小区纠纷呈现多元化、复杂化、尖锐化趋势,而传统熟人社会的“和事佬”基本不存在。小区治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协调难度较大,各类纠纷往往涉及不同的职能部门;二是纠纷复杂多样解决难度较大,物业公司、业委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往往难以终端解决纠纷,法律专业度、权威性和公信力不足,须求助于政府职能部门,甚或最后诉诸法院;三是小区自治难度较大,专业和公信力兼具的自治组织不足,小区自我解决纠纷的能力往往较弱。继2022年全国首个专为处理小区纠纷而设的沙田镇“幸福港湾”多元解纷中心后,东莞已有部分镇街设立小区治理综合性平台打造一站式解纷服务,但仍有待进一步推进。

为此,建议:进一步总结、发展和推广东莞市小区综合治理中心的较好经验,以“党建引领多部门合作、加强法律指导、多措并举提升小区共治自治能力”等措施,以破解小区纠纷治理“协调难、解决难、自治难”等难题,以加强多部门合力,提升小区共治水平及小区自治能力,形成小区综合治理的良性发展循环,打造小区综合治理的东莞枫桥经验品牌。

建议1:在镇街党委领导下设小区治理中心。以中心为枢纽,将法庭、司法、综治、公安、房管、住建、城管等部门纳入成员单位,打破部门壁垒,实行一站式受理、全链条解决,贯通预防、调解、审判、回访等环节,法庭、职能部门、社区、物业公司、居民及调解组织等参与,解决“遇纠纷不知找谁,协调难”的小区纠纷治理难题。

1. 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签订协议,实行联席会议、情况通报、研讨会商、必要时联合行动等。

2. 扩大小区纠纷治理范围。不局限于物业服务纠纷,可包括邻里纠纷、侵权纠纷、家事纠纷、房屋买卖纠纷等。

3. 加强小区纠纷处理电子平台建设。提速处理便捷性,并发挥智能数据预警、参谋功能。

建议2:加强司法有关部门的法律指导作用。所有小区设联络员,有条件的设工作站,与社区(村)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打造“法官+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调解员+联络员”机制,法庭和司法分局分片区指导调处纠纷,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介入,解决“纠纷复杂多样不知如何依法处理,解决难”的小区纠纷治理难题。

1.加强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律师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的调解力量。

2.加强示范性裁判宣传,促进类案、群体性纠纷高效化解。

3.加强司法建议作用,促进纠纷源头治理。

建议3:加强小区自治能力建设。中心成员单位加强线上线下普法,举办法律讲堂,强化对典型案例、常见国家法规以及新《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宣传,小区走访做好纠纷台账,指导调解,并带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加强对业主大会、业委会的指导,解决“小区自我解决纠纷能力弱,自治难”的小区纠纷治理难题。

1. 加强业委会建设。做好人员把关,推荐党员、离退休干部、正派有责任心的业主加入业委会。

2. 加强社区调解组织建设。招募小区党员、有法律水平的热心业主加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3. 加强小区协商议事机制。组织居民小组、物业公司、业委会、社工组织、业主等参与共治。

4. 推动物业行业调解。推动东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做好物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在中心指导下积极开展行业调解。

建议4:加强小区综合治理经验的总结、借鉴、发展和推广。对各镇街中做得较好的小区治理经验进一步总结和发展,对可复制的好做法大力推广。

凤凰网广东发自东莞

编辑:贾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