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法治报·赣法云讯 (朱炜妍 谭金明 连永成 记者陈佳) “缪石明真是个好人,值得表扬,他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应该大力弘扬,非常感谢他!”近日,全南县87岁的老人黄某激动地说。
缪石明是全南县人,也是全南县某物流公司法人代表。2024年12月,他被全南县委政法委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2024年6月28日19时许,全南县寿梅路一楼房发生火灾。现场浓烟滚滚、火势凶猛,情况万分危急。途经现场的缪石明得知有人被困后,毅然决然地冲入狭窄的楼道,一口气爬到五楼,推开房门后发现有两位老人正在求救。紧急关头,他果断背起一位行动不便的老人沿安全通道转移至安全区。随即他折返浓烟弥漫的楼道,将另一位老人搀扶下楼,成功帮助两位老人脱险。
据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谢指导员回忆,消防救援队员赶到现场时,恰好碰上缪石明背着老人下楼。他称赞道:“缪石明的行为为我们的救援节省了宝贵的时间。这种积极参与灭火救援的精神,真的非常值得赞扬!”缪石明火场逆行,不仅是一次勇敢的行动,更是一种无私的奉献,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社会正能量。
缪石明的善举并非偶然。在日常生活中,他就是一个热心公益事业的人,时刻关注着身边人的安危,只要有需要,他总是坚定地伸出援手。2021年9月,一女子轻生跳河,在附近的缪石明第一时间施以援手,他从河岸跳入河中,成功将该女子救起。直到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等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后,缪石明才默默离开现场。
缪石明,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责任与担当,什么是善良与勇敢。他在火场逆行,在河边救人,每一次挺身而出,都在传递有力的正能量。
来源:大江网-新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