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个的确应该批评的乌龙。昨天我看到好几个帖子议论这件事,当时我也觉得判决好奇葩。但是后来看了这个现场视频,以及法院的道歉和说明,才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个人觉得法院的判决本身还是合理的。
但是,招来这么多批评和困惑,公众的质疑点完全是青岛那个法院自己搞出来的。这件事暴露出,编写那个普法案例的人对法律的理解就很成问题,带着这种水平搞普法,好可怕,它比判错案子的社会危害面大多了。
法院认错道歉的态度应当说是很不错的,这点值得肯定。希望的是,他们堵塞工作漏洞同样做得很好,审案水平能够让大家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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