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赣江新区新祺周管理处原党委委员、原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余春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江西省纪委监委批准,赣江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与南昌市青山湖区监委对赣江新区新祺周管理处原党委委员、原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余春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余春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违规在职工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意识淡薄,纵容、默许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毫无纪法底线,伙同他人骗取巨额公共财物;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余春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赣江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余春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新区纪检监察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