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11条”!萍乡出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

硬核“11条”!萍乡出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运用数字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谋划布局未来产业,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深化落实“10210”行动计划,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近日,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2025年萍乡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

2025年萍乡市

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运用数字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谋划布局未来产业,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深化落实“10210”行动计划,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对工业领域实施低效设备替代、更新升级高端先进设备(扩能升级)、更新升级试验检测设备等项目,设备投资额200万元以上(含)的,按照不高于10%比例给予资金激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装备。对工业领域开展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增材制造装备、工业机器人、工业控制装备、智能物流装备、传感与检测装备等通用智能制造装备更新或应用项目,投资额5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以下,按照不高于10%比例给予资金激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鼓励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对推动工业领域锅炉、电机、变压器、制冷供热空压机、换热器、泵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或升级环保、工业固废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设备设施的项目,投资额5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以下的,按照不高于10%比例给予资金激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支持发展服务型制造。对制造业企业开展定制化服务、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供应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等服务的项目,单个合同规模在500万元以上(含)且含有偿服务,按不高于其服务收入的5%比例进行资金激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支持数字化转型升级。对工业领域推动设备联网和生产环节数字化链接或围绕生产、管理、服务等制造全过程开展智能化升级的项目,投资额50万元以上(含)的,按照硬件投资额不高于10%、软件投资额不高于20%的比例进行资金激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标杆示范项目除外)。对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2A及以上)、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贯标(2星及以上)且数字化改造成效明显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资金激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加大互联网平台应用。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应用,赋能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广应用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软件服务包,根据实际使用量,结合企业生命周期、使用效果等,采取“先建设后补助”方式,对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激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七、支持优质企业培育。对企业首次成功申报省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项目,按“差异化、不重复”原则给予资金激励,其中一类项目10万元、二类项目5万元。一类项目:国家级荣誉,省级单项冠军、产业研究院、工业设计中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版次软件、智能制造工厂(先进级以上)、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承制(维修)资格、二级保密资质;二类项目: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已获创新型中小企业奖补的不再重复奖补)、绿色工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八、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对首次获评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的申报县(区)给予100万元资金激励,获评省级产业集群、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申报县(区)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资金激励。鼓励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推动园区管理与企业数字化全面提升,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支持(已获省级试点开发区除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九、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制造业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对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或对工艺流程、生产服务等环节进行改造提升的投资项目,按照不超过银行最新一期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给予贴息支持,单个项目的贴息上限为100万元。支持金融机构针对制造业转型需求,研究推出新的金融产品,扩大“萍数贷”“订单贷”等产品在制造业企业中的推广与使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工信局、人民银行萍乡市分行)

十、优化产业发展生态。完善人才培育制度,鼓励高校与重点企业打造产教联合体,推进各类创新载体发展。合理配置项目土地、能耗指标、环境容量等资源要素,培育壮大研发设计、诊断咨询、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对工业运行中影响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产业项目或事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特殊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

十一、附则。本政策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市财政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2024年萍乡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自本政策施行之日起同时废止,确定支持但未兑现完毕的项目,按原政策兑现。本政策与本级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政策施行过程中如遇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重大政策变化,本政策也作相应调整。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

来源: 萍乡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