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高新区城区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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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高新区城区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方案公布

2025年抚州高新区城区学校免试就近入学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赣教基字〔2025〕8号)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科学有序地做好我区城区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招生原则

(一)就近优先。凡符合就近优先条件的入学对象,应当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完成义务教育。

(二)免试入学。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招录新生。严格禁止招收择校生。

(三)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四)免费入学。严格执行政策,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指导性招生计划

根据城区学校办学规模,2025年指导性招生计划如下:

(一)金巢实验学校

1.小学一年级:720人。

2.初中一年级:950人。

(二)高新区实验学校

1.小学一年级:315人。

2.初中一年级:450人。

(三)梦湖学校

1.小学一年级:540人。

2.初中一年级:500人。

(四)伟星小学

小学一年级:135人。

(五)名仕小学

小学一年级:90人。

(六)站前学校

1.小学一年级:180人。

2.初中一年级:50人。

(七)高新二小

小学一年级:135人。

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学区范围内符合入学资格条件的当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学区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招生办法

(一)一年级招生办法

1.划分学区和确定招生范围

(1)金巢实验学校招生范围:以抚教基字〔2012〕39号文件划定的学区范围为依据,具体划分为:

东:迎宾大道与文昌大道交汇处至南门路与文昌大道交汇处;南门路与玉茗花苑东南角交汇处至玉茗花苑东北角以西地段。

南:文昌大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处至金巢大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处迎宾大道以北地段。

西:迎宾大道与金巢大道交汇处至龙蟠路与金巢大道交汇处金巢大道以东地段。

北:金巢大道与龙蟠路交汇处至玉茗花苑东北角以南地段。(附学区示意图)

以上各路段均只含东南西北包围区域街道内侧门牌。

(2)高新区实验学校招生范围:长岭居委会、上张居委会、学区范围内楼盘,以及公园懿品、硕丰领郡。具体划分为:

东:汝水大道的南门路路口至王安石大道路口。

南:王安石大道的汝水大道路口至文昌大道路口,文昌大道的惠泉路口至惠泉路的金柅大道路口,金柅大道的钟岭大道路口至钟岭大道的园纵二路路口。

西:文昌大道的王安石大道路口至惠泉路路口,金柅大道的惠泉路路口至钟岭大道路口,园纵二路的钟岭大道路口至迎宾大道路口,文昌大道的迎宾大道路口至南门路路口。

北:迎宾大道的园纵二路路口至文昌大道路口,南门路的文昌大道路口至汝水大道路口。

(附学区示意图)。

以上各路段均只含东南西北包围区域街道内侧门牌(仅金柅大道的惠泉路至钟岭大道路段内侧门牌不含)。

(3)梦湖学校招生范围:滨湖世纪城、龙梦沁园、凤凰海域、龙凤里、梦湖尊品、硕丰世界城、白金瀚宫;城西南岸村、东津村、西岸村;梦湖文城、时代天境、梦湖玖里、梦湖天玺、西津家园、西津华庭、梦湖锦园、梦湖家园。

(4)伟星小学招生范围:伟星栖凤华都、凯旋城、景湖豪庭、金都豪庭、梦湖名都、湖景嘉园、东方威尼斯、东方家园、湖美绿野新城、京华府、钟岭小圩村(迎宾大道以北)。

(5)名仕小学招生范围:名仕家园、香榭国际、华福公寓、帝景豪苑、星河丹堤、亚凌商住楼、城西牛角湾二组。

(6)站前学校招生范围:碧桂园天曜、中奥天悦、保利华章香颂、铜锣湾、成功郡、抚州one、金地时代艺境、水墨庭院(喜乐壹号院)、喜乐·文玺苑、美伦熙语、玖悦府、春风南岸、喜乐·文荟苑、仕林景园、海若园、墨香苑,祝家村委会、安置在白岭新村二期的冯岭村6、7、8组。

(7)高新二小招生范围:南关居委会及学区范围内楼盘。具体划分如下:

东:南门路与金巢大道交汇处至伍峰路与金巢大道交汇处金巢大道以西地段。

南:伍峰路与金巢大道交汇处至伍峰路与赣东大道交汇处伍峰路以北地段。

西:伍峰路与赣东大道交汇处至南门路与赣东大道交汇处赣东大道以东地段。

北:南门路与赣东大道交汇处至南门路与金巢大道交汇处南门路以南地段。

(附学区示意图)

2.资格条件

(1)第一类:世居户。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在学区内,且至报名时户籍无变化的适龄儿童。认定材料:户口簿和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

(2)第二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同一户口簿)均在学区内,且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在学区内购房(户籍迁入截至当年7月31日)。认定材料: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

(3)第三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户籍(同一户口簿)均在学区内,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未购房,但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区内购房(户籍迁入截至当年7月31日)。认定材料: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

(二)七年级招生办法

实行直升对口招生和就近优先入学招生办法。

1.直升对口招生

具有金巢实验学校、名仕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金巢实验学校七年级就读;具有高新区实验学校、谢家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高新区实验学校七年级就读;具有梦湖学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梦湖学校七年级就读;伟星小学在籍应届毕业生直接升入曾巩学校七年级就读(过渡期共六年。2023年9月1日起进入伟星小学就读的学生,小学升初中由高新区统筹安排)。

2.就近优先入学招生

高新区实验学校、梦湖学校、站前学校的学区和招生范围均与一年级学区范围相同。金巢实验学校的学区和招生范围为金巢实验学校和高新二小一年级学区范围。具体招生对象为:学区范围内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资格条件

(1)第一类:世居户。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在学区内,至报名时户籍无变化。认定材料:户口簿、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

(2)第二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同一户口簿)均在学区内,且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在学区内购房(户籍迁入截至当年7月31日)。认定材料: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

(3)第三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户籍(同一户口簿)均在学区内,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未购房,但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区内购房(户籍迁入截至当年7月31日)。认定材料: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

(三)入学办法

学区(招生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数量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全部安排入学;学区内(招生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资格条件类别顺序依次安排入学至招生计划满额为止。安排到同一类别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在同一类别中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安排至招生计划满额为止。超过部分由社会发展局根据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

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荣立三等功(含)以上退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在编消防救援子女,高新区规模以上重点企业高管子女等入学对象,按照相关政策文件实施。认定材料:申请书、户口簿、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身份证、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荣立三等功(含)以上退役军人、在编消防救援人员、规模以上企业高管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受理地点:抚州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受理时间:7月15日至7月31日。

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印发<抚州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通知》(抚高新社字〔2022〕213号)统筹安排至有学位的公办学校。认定条件以文件要求为准(详见附件2)。认定地点:抚州高新区第二小学(南门路678号);认定时间:8月1日8:30—8月4日17:30。

(四)实施步骤

(1)发布公告。

6月30日前,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免试就近入学方案,包括入学具体政策,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条件以及咨询方式等。

(2)信息采集及名单公示

2025年秋学期信息采集分为报名及补录报名两个阶段,入学报名二维码:

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报名

时间:7月14日8:30—7月18日17:30。

报名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赣服通平台(打开支付宝APP——进入赣服通——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义务教育入学——选择抚州市——进入下一步——选择高新区)或通过赣服通直接扫描入学报名二维码进入系统报名。

初步审核通过名单公示:7月27日左右(家长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第二阶段:补录报名

时间:8月1日8:30—8月4日17:30。

报名对象:前期未及时报名或报名未通过但现符合入学条件的人员

报名方式:与前期报名方式相同。同一报名时间段,在各学校设立现场报名咨询。

初步审核通过名单公示:8月17日左右(家长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最终汇总名单公示:8月25日左右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凭户籍、房产、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汇总报抚州高新区社会发展局终审确定。

(3)报到。9月1日,新生到学校报到。

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方案,深入解读有关政策,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消除社会疑虑,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进行。

(二)精心部署。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审查学生资格,规范操作程序,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

(三)加强监督。加强免试就近入学招生工作的监督。坚决查处违规招生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欢迎广大群众全程监督抚州高新区招生工作,发现有从中非法牟利等线索请及时向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举报。举报电话:0794-7069036。

(四)严肃纪律。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纪律,不得违规招生。严格按审核确定的名单接纳学生,建立新生学籍。凡未经审核确定的新生,一律清退。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抚州高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4-7069077。

附件:1.学区范围示意图

2.《抚州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暂行办法》

2025年抚州高新区金巢实验学校学区范围示意图

2025年抚州高新区实验学校学区范围示意图

2025年抚州高新区第二小学区范围示意图

出品丨抚州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丨魅力抚州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