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出租敢上路 机场交警严查处

报废出租敢上路 机场交警严查处

报废出租敢上路 机场交警严查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严禁上路,否则将威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但几天前,一辆达到报废期限的出租车居然出现在长春龙嘉国际机场。12月7日,吉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交警支队查处一起驾驶报废出租车从事出租客运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对报废车辆进行扣留,及时消除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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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下午,机场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在进行数据研判时发现,吉AZ4**3号牌出租车已达到报废标准,却仍频繁上路行驶并从事出租客运业务。为精准锁定违法车辆,执勤民警迅速开展车辆轨迹追踪分析,掌握该车的活动规律,16时许在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出租车排队通道成功将该车辆拦截,当场控制驾驶人张某飞。

经查,其驾驶的该车辆已超过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机场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一百条规定,对驾驶员张某飞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机动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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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从源头上杜绝此类违法行为,机场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时间深入该出租车所属公司,约谈公司责任人,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报废车辆隐患摸排清理工作,对每辆待报废车辆的身份信息进行详细登记,确保底数清、数据准、去向明,坚决防止报废车辆回流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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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交警提醒

报废车辆存在制动失灵、灯光不全等诸多安全隐患,驾驶报废车上路既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漠视,也是对他人公共安全的不负责任。针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应当依法进行报废处理,严禁上路行驶。

来源:吉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