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将控制型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上限从60%提高至70% 期限从七年延长至十年

金融监管总局:将控制型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上限从60%提高至70% 期限从七年延长至十年

【金融监管总局:将控制型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上限从60%提高至70% 期限从七年延长至十年】财联社12月31日电,金融监管总局对《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进行了修订,形成《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并购交易规模较大,时效性较强,并购主体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为了更好地满足并购交易的融资需求,《办法》在引入参股型并购贷款的基础上,将控制型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上限从60%提高至70%,期限从七年延长至十年,合理优化并购贷款条件,为并购交易提供融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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