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28日,金城医药(300233.SZ)发布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广东金城金素制药有限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榄都药业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就2017年和2018年度的纳税情况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2159.68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相关款项已全额缴纳完毕,本次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

公司表示,此次补缴系因股权交割日前的历史税务问题所致。根据2019年《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傅苗青、周白水之股权转让协议》第9.19条约定:“如在股权交割日之前存在欠缴税款而被税务机关追缴的,由此产生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等全部损失应由转让方(傅苗青、周白水)承担。”据此,金城医药已启动向原股东追偿的程序。
公司同时说明,本次补缴事项不构成前期会计差错,无需对以往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若最终无法全额追回相关款项,预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993.13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金城医药强调,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后续将持续跟进追偿进展,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企查查显示,金城医药总部位于山东淄博,为创业板上市企业,主营业务涵盖生物制药、原料药、制剂等多个领域。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报,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9.32亿元,同比下降23.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58万元,同比大幅下降79.1%。
(凤凰网山东综合自东方财富证券、企查查等)
